原标题:经历内斗、实控人失联等风波后,这家上市深企发布上半年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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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经历人事地震、管理层和股东内斗等风波的深圳上市公司兆新股份(*ST兆新,002256.SZ)于7月14日发布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告显示,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830.25万元-7600.86万元。除此以外,企业近期更被卷入实控人失联的疑云当中。据了解,实控人陈永弟因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案的知情人,被有关部门要求配合案件调查。企业回应,陈永弟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但仍然可以对兆新股份行使股东投票的权利。
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预计上半年亏损3830万元-7600万元
据兆新股份的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830.25万元-7600.8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2元-0.04元。值得注意的是,上年同期兆新股份亏损2181.0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0.01元/股。
对于业绩变动,兆新股份表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公司融资压力未能缓解,部分债务逾期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二是参股公司业绩不及预期,投资收益下降;三是新余德佑3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受水灾影响,本期无光伏发电收入;四是公司精细化工生产、销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销量下降较大。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兆新股份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31亿元,同比下滑28.55%,净利亏损2.75亿元,同比下滑37.12%,且2019年度财报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自今年4月27日起,兆新股份的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兆新。由此,兆新股份就开始十一连跌停之路。直至5月15日,*ST兆新收到了十一个跌停板,连续两天股价在1元以下。5月22日以后,股价才有所回升。而在7月15日,*ST兆新开盘报1.09元,截至9时55分,该股跌4.55%报1.05元,封上跌停板。
深交所“三问”实控人行踪
在业绩接连亏损的背后,让兆新股份备受关注的还有人事问题。兆新股份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陈永弟的行踪一直是外界焦点。公开资料显示,陈永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0.05%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针对实控人失联与否,深交所前后向*ST兆新下发三份关注函。在今年5月27日的问询函中,深交所方面表示,据媒体报道,陈永弟已处于失联状态,陈永弟与彩虹集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要求公司核实上述信息是否属实。公司回复,在彩虹集团及陈永弟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之后,公司与彩虹集团、陈永弟一直保持沟通,陈永弟也多次回函表示尽力与债权人协商解决自身的私人债务问题,陈永弟在今年5月7日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5月21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都进行了投票表决,一直正常行使其所持股份的股东权利。
在5月31日,深交所再发关注函进一步询问陈永弟的行踪,并要求公司结合联系陈永弟采用的渠道方式,详细说明目前公司对其行踪所了解的具体情况以及明确说明陈永弟是否失联。公司回应表示,公司与陈永弟主要通过函件形式联系,相关往来函件均有其本人签字盖章,为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未失联。
随后在6月,有媒体报道称陈永弟被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因涉嫌行贿罪在上海杨浦区法院受审。而这一消息也受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对于实控人行踪,深交所向兆新股份也发起了第三次问询。
6月29日,*ST兆新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才承认,实控人陈永弟因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案的知情人,被有关部门要求配合案件调查,但是因为办案部门告知他此案不能公开审理,并要求他对案件情况保密,所以他根据有关办案部门的要求,对案件的情况进行了保密。*ST兆新还表示,陈永弟此事件属于其个人行为,与兆新股份的经营业务无关,其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但仍然可以对兆新股份行使股东投票的权利,从陈永弟辞职后的历次股东大会投票,均由其签署委托书委托本人或者公司文员按照他的意愿进行投票。
此前经历人事地震、多位董监高称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等风波
除了实控人“失联”疑云,兆新股份早前因“内斗”经历了人事地震、多位董监高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等风波。
在今年3月16日,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宣布辞职,此后公司多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请辞。在张文辞职以前,公司股东汇通正源提交罢免多名董事的议案,随后兆新股份以受疫情影响为由取消召开股东大会,此举被外界视为“阻击”股东罢免董事,也受到了深交所的问询。
4月24日,兆新股份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令投资者乍舌的是,在年报中,公司的5位董事、3位监事及4位高级管理人员集体“甩锅”,称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年报也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举同时引起了深交所和深圳证监局的高度关注。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兆新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表示保证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深交所在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并指明董监高的异议行为不代表其已经勤勉地履行职责,不等于其可以免除责任,对于未忠实勤勉履行义务的,深交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后续,证监会于5月15日表示,兆新股份董监高本次出于免责考虑所作出的行为,违背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破坏了信息披露秩序,性质恶劣。证监会已对有关违法违规事项和董监高勤勉尽责情况启动核查程序,并依法严肃查处。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外,*ST兆新还深陷与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恩斯实业”)借款合同纠纷。6月18日晚间,*ST兆新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ST兆新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科恩斯实业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ST兆新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经公司与罗湖法院核实情况,罗湖法院未向公司送达失信名单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兆新股份表示,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尽快向罗湖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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