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清代中日文献典籍交流

原标题:略述清代中日文献典籍交流

众所周知,在世界各国文化交流中,文化典籍作为载体的交流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因为这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是用有形的文字来沟通和交流彼此文明的,因此其作用也是可想而知的。

中日两国文献典籍的交流,尤其是中国古代文献典籍的东传扶桑,不但历史悠久,而且规模大、领域广,这在全球各国的文化交流中亦是极为罕见的。

中日两国在两千多年的交往中,文献典籍的交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两国政治、经济与文化背景的变化和差异,使其传布的渠道、媒介、和方式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日本自应神天皇(日本的第十五代天皇)之后,就不断有汉籍文献传到扶桑,直到明治维新前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而到了近现代,日本出版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书籍又大量西渐,传布到大陆,这种微妙的变化,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中日两国间先进与落后的转化,先生与学生的演变过程。

在文献典籍传布的媒介和方式上也由最初人员的自然交流,进而命专人抄写、请求馈赠、寻访或赏赐、彼此交换,到现金采购,翻刻和翻译等。沿着这条文献典籍的传布轨迹,进行探索和研讨中日两国文化交流的历史是意味深长的。

一、清代以前中日文献典籍的交流

中日两国文献典籍的交流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二、三世纪,当时是伴随着人种交流进行的。传说早在秦代时,方士徐福(市)就曾率领三千童男童女以及百工等东渡日本列岛并带去了不少典籍。对此,宋代著名文学家欧阳修在《日本刀歌》中曾作了如下描述:“传闻其岛居大国,土壤沃饶风俗好。其先徐福诈秦民,采药淹留(提手边加个为)童老。……徐福行时书未焚,逸书百篇今尚存。令严不许传中国,举世无人识古文。先正大典藏夷陌,苍波浩荡无通津。……”(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卷十五,《日本刀歌》)这首诗可以说是中国文献典籍早期传入日本的记录和历史的回顾。可是这只是一种传闻,并不见于正史记载。

在徐福之后,据传在公元284年(日本应神天皇十五年),位于朝鲜半岛南端的百济使者阿直岐到达日本,由于他的推荐,百济博士王仁于次年到达日本,为皇子菟道稚郎子之师,并“贡上《论语》十卷,《千字文》一卷,共十一卷”从这一记载中可以得知,在公元三世纪时,中国的典籍已传入了日本。到了公元7世纪初(即隋未唐初之际),有更多的中国文献典籍东传到了日本。这可从公元604年(日本推古天皇十二年),圣德太子制定的《十七条宪法》中的许多遣词造句,直接引用中国经典,得到证明。其次,日本奈良时期所制定的各种法律律令中也经常引用中国典籍的内容。例如在公元718年(日本元正天皇养老二年)制定的《养老律》和《养老令》中,除大量引用中国典籍外,亦按中国唐代国子监、太学一样,有把儒家经典分为“正经”和“旁经”的规定,将其分为“大经”(《礼》、《左氏春秋》)、“中经”(《诗经》、《周礼》和《仪礼》)和“小经”(《易》、《尚书》)三类。此外当时日本学者都兼学《论辩》和《孝经》等中国经典。这充分说明在日本飞鸟、奈良时代,中国文献典籍已在东瀛广为流传。

与此同时在日本政府中还专门成立了汉籍的抄录、誊写机构—“写经所”。在这里由“写经生”专门抄写汉籍,以便于其广为流传,至今有的抄本还完好地保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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