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吃低保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吃低的保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核心提示】今天【#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法院:父母无抚养能力时,成年兄姐有扶养未成年弟妹义务】上热搜,据报道,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养,女儿则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大女儿作为姐姐要扶养弟弟。 法院判决22岁女儿扶养2岁弟弟,你怎么看?事实上,我国自古以来,一直强调兄弟姐妹的情谊,“友悌”往往是拿来和“忠孝”相提并论的。不过父母“生而不养”的是不正确。如果这件事是父母双亡了,那姐姐养2岁弟弟这个事儿反而会被当做正能量故事。问题就出在,虽然客观上父母确实没有抚养能力,但是没有能力可以不生,生出来了却让女儿来“善后”,这对于一个22岁小姑娘有点不公平。大家说是不是?其实,父母不用起诉22岁女儿,相信在亲情面前以后照顾弟弟的,父母用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是失败的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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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法院:父母无抚养能力时,成年兄姐有扶养未成年弟妹义务】据@中国普法 消息: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养,女儿则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夫妻俩因为此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大女儿作为姐姐要扶养弟弟。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成年兄姐是有扶养未成年弟妹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扶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中国普法 O【以案普法】22岁姐姐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了!法院怎么判? 收起全文d


据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修订后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原文复制了该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规定的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有三个条件。
第一、 兄、姐要有负担能力,第二、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第三、弟、妹尚未成年。
在此例中,丽丽已经参加工作,可能已有一定能力;丽丽的父母在拿低保,没有能力抚养;弟弟才两岁……
而且这个扶养义务一旦确立了,如果你不履行,还可能触及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事实上,我国自古以来,一直强调兄弟姐妹的情谊,“友悌”往往是拿来和“忠孝”相提并论的。不过父母“生而不养”的是不正确。
如果这件事是父母双亡了,那姐姐养2岁弟弟这个事儿反而会被当做正能量故事。问题就出在,虽然客观上父母确实没有抚养能力,但是没有能力可以不生,生出来了却让女儿来“善后”,这对于一个22岁小姑娘有点不公平。
大家说是不是?
其实,父母不用起诉22岁女儿,相信在亲情面前以后照顾弟弟的,父母用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是失败的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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