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国知府陈灌和他创立的明代户籍制度
童达清
第709期
陈灌(1325—1371),字同故(《明史》作“子将”),江西庐陵人。陈灌生活的时代,正是纲纪紊乱、社会日坏的元末,他广读群书,尤重研习兵书,立志保境安民,一时名闻遐迩。元至正二十三年(1364),朱元璋攻克武昌,弘文馆学士罗复仁极力向朱元璋推荐陈灌,陈灌“力陈救乱安民之说”,朱元璋大为赞赏,遂任命陈灌为湖广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是年冬,改任中书省左司都事,不久升郎中。至正二十四年(1365),升任大都督府经历,随大将军徐达北征,总制真州军事。

《吟溪陈氏族谱》中的陈灌像
至正二十六年(1366)春,朱元璋任命陈灌为宁国府知府。由于连年战乱,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百废待举。陈灌一到宣城,就询问百姓疾苦,兴利除害。
重修先圣庙,确立祀典,兴建祠坛和驿馆。叠嶂楼、柏山寺,“先是皆为戍卒所侵,公至,悉经理以复其旧。”恢复学校,延请名师硕儒前来讲学,读书风气为之一新。
兴修水利,当时化城等十六圩经常决口,“伤禾稼,坏道路,岁以为患。”陈灌亲自规划设计,加宽加厚堤岸,用巨石作水门,根据水势大小调整水位高低,水患得以基本控制。
治民以宽,陈灌未任宁国知府前,宣城有哄抢官粮一案,按律四十八名罪犯均为死罪。陈灌接任后,重新调阅案卷,他说:“这是老百姓看见船泊在岸边,因而起了哄抢之心,并非事先有意合谋抢劫官粮,怎么能一律处以死罪呢?”其他官员都以案件已经定案来推脱,但陈灌坚持己见,最终只判了第一个哄抢者死罪,其他人依律论减。一时“人咸畏服”,民皆感恩戴德。

陈灌手迹
陈灌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在宣城为明朝创立了户帖户籍制度。
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源远流长,据史载,早在二千多年前的秦朝就已实行,以后历朝历代继有完善。但早期的户籍只是官府管理人口、赋税的帐册,只由官府掌管。而陈灌创立的却是现代意义上的户籍制度,宣城也在全国率先实行这一新的户帖户籍制,成为现行户帖户籍制度的发源地。
由于元末纲纪废驰,人口流散,原有官府户册早已荡然无存,宁国府所辖诸县逃避赋税的现象极其严重,即使有限的赋税负担也极不平均,“民有一户应数十户差役者”,也有许多漏口、脱户根本无须交纳赋税。而当时的宁国府是朱元璋东进北伐的重要后方基地,其军费开支主要依靠宣城、芜湖、南京等数地支持,因此朱元璋曾多次下令“籍户口”。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陈灌决定实行新的户籍管理制度。
他“革兼并之俗,核欺隐之籍”,首创户帖之制(相当于现在的户口簿)。陈灌所创立的户帖文书样式我们今天已经无法见到,但我们可以根据其它地方发现的户帖来推知其样式,因为各地的户帖都是根据宁国府户帖样式印制,是基本一致的。明代的李诩在他的《戒庵老人漫笔》卷一《半印勘合户帖》里曾记载了这种户帖空白样张的形式,白寿彝的《中国通史》曾加以征引。其实在清朝胡琢所著的《濮镇纪闻》卷一里,保存了一份完整的当时经官方填写的户帖,是现存唯一的正式文本。我们可以从中一窥宣城户帖的“庐山真面目”:
洪武户帖
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户口不明白俚。教中书省置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户部官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里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这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取拿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藏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户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通拿来做军。钦此钦遵。外今给半印勘合户帖,付本户收执者。
一户张得肆,系嘉兴府崇德县梧桐乡二十九都贴字图,本户计今四口:
男子二口,成丁壹口,本身三十四岁。
不成丁壹口,男,阿狗,年一岁。
女子二口,妻宋大娘,年二十六岁。
女阿胜,年四岁。
事产:民田三亩五分一厘,房屋壹间壹厦。
令印
右帖付张得肆收执,准此。
洪武 年 月 日 半印 押
半字贰佰三十六号 押 押 押
从上面的户帖我们可以看到,它一共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明太祖的圣旨,是朱元璋用半文半白的口语写的,读来倒也别有趣味。他着重对地方官吏和住户强调户帖的意义和重要性,要他们老实填写,如实申报。中间部分是户帖的主体,写明籍贯(所在府、州、县、乡、都、图地址)、户主、户口数、男子丁口、妇女丁口、与户主的关系、事产(基田、房屋等)。最后部分是县令大印、编号、户口登记时间,县丞、主簿、典史等画押。

洪武三年(1370),他将这种户帖制上报朝廷,得到朱元璋的认可,“帝取为式,颁行天下。”(《明史》卷二八一《陈灌传》)“于是户部制户籍户帖,各书其户之乡贯、丁口名,岁合籍与帖以字号编为勘合,识以部印,籍藏于部,帖给以民,仍令有司岁计其户口之登耗,类为籍册以进,着为令。”(《明太祖洪武实录》卷五十八)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开始在全国实行起来。
陈灌创立的这种户帖户籍制度,对于明代初年的政治、经济、军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朱元璋最后完成统一大业、巩固新生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其不足之处,它“不载户丁等则及田地科则”,势必容易造成赋役征调轻重失宜;同时,户帖上所登记的人口、事产等,又都是静态的,不能及时反映出其动态变化。所以到了洪武十四年,开始编造赋役黄册,建立起了更完备的户籍管理制度。

明洪武二年夏,陈灌奉命督饷北平,离开了宣城。临去,“百姓耆老壮少皆有恋恋不忍之意”。山东人鞠腾霄继任宁国府知府,此人向来自视甚高,“负才不让”,可是当他看到陈灌在宣城的所作所为,不能不感叹地说:“吾徒当守而勿失也!”
洪武四年(1371),陈灌被召入京,因积劳成疾,死于途中,终年四十七岁。据说陈灌死后葬在宣城古州学东,其后裔也有移居宣城者。明末邑人梅朗中有《经陈郡守灌墓》诗哀悼:“孤冢嶕峣大道傍,丰碑翁仲半无行。即看荒草迷槐市,幸有桐乡识召棠。风物荆榛悲燕雀,天晴丘陇上牛羊。谁怜开国歌良牧,特祀于今竟未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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