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分别是哪三个“不孝”?为什么?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孝经·开宗明义》
孝道精神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数千年来,无数百姓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可以这么说,一个“孝”字,贯穿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史。而影响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儒家思想,其中孝道文化占据了核心位置。
孝道精神在我国历史传承中可以说是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孝”的出现。关于孝道,孔子及弟子曾参便已有很多论述,孔子认为孝是德行的根本。由此可见,孝道文化自儒家学说创立一开始,便已经深深地融入了进去。

不仅孔子对孝道做过相关的经义,后来的孟子同样对孝道做了一些论述。譬如说,大家耳熟能详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孟子说的。然而,经常听到这句话,那你知道“不孝有三”是哪三“不孝”呢?
事实上,原话确实是孟子所说,但后人却对孟子原话产生了一定的误解,意思也被曲解了。
一、不孝有三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确实是孟子所说,这句话原文出自于《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这句话孟子本来的意思是,不孝有很多种表现,但以没有尽到后辈的本分为最大的不孝。
舜在没有禀告父母的情况下娶亲,便是没有尽到后辈的本分。
由此可见,从孟子原话来理解,所谓的“不孝有三”,其中的“三”只是一个虚数很多的意思,并不是确切的数字“三”。也就是说,孟子并没有论述“三不孝”是哪三种情况。

另外,后世人将“无后为大”理解为没有后代子嗣传承,便是最大的不孝。然而孟子原话也不是这个意思,孟子原话的意思很明确,最大的不孝是没有尽到作为后辈的本分。
孟子这样的论述在后世传承过程中,意思似乎发生了变化。无论是一些文学作品中,或者是影视作品中。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圣人言几乎已经成了不留下子嗣就是大不孝的代名词了。
由此可见,我们所理解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实和孟子原话意思实在是相差甚远。既然孟子原话并不是这样的意思,那么便产生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那就是没有留下后代子嗣就是大不孝的意思是谁流传下来的?是谁曲解了孟子的意思以至于让后人都跟着错了呢?

说到这个话题,就不得不说东汉末年一个叫做赵岐的经学家了。
二、赵岐注《孟子》
赵岐是东汉末年的一个经学家,一生的主要成就就是注释了《孟子》,而关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错误意思就是从赵岐这里流传下去的。在赵岐注释曲解了孟子的意思之后,后人便沿着赵岐的注释,慢慢的将孟子的意思彻底改变了。
东汉赵岐在注释《孟子》时,并不是把孟子所说的话给解释了一番。而是他用他自己的语言,把自己关于孝与不孝的观点直接注释在“无后为大”下面,从赵岐的注释原文来看的话,我们可以看到,“无后为大”所说的意思已经完全变了,它已经不能说是孟子的话,而应该说是赵岐的话了。
赵岐不仅将孟子“不孝有三”原先不孝的事情有很多的意思给改成了不孝的事情有三种,还将“无后为大”原先没有尽到后辈本分的意思改成了没有子嗣,无后是最大的不孝。
赵岐注释孟子所说的话,意思是:子女一味顺从父母的意思,见父母犯了过错而不去劝说,从而使父母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

父母年事已高家境贫寒,子女若不谋求仕途出路以供奉父母的话,便是第二种不孝。
不娶妻生子,传承后代,以至于断了家族的传承,是第三种不孝。
从赵岐注释的话来看,其中的意思算是符合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符合孝道文化思想,因此并不算错。然而,不算错是一回事,有没有曲解孟子的原意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然了,或许赵岐的本意并不是曲解孟子原意,而是注释孟子时,将自己的观点写在了下面,以至于后人自己误解了也说不定。
比如说,在《孟子集注》中,朱熹就将“于礼不孝者事三”这一段赵岐的注释明确的注为“赵氏曰”。可见,朱熹很明确知道那几句注释是赵岐的个人观点,跟孟子一点关系都没有。

由此看来,现在很多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中,将“无子嗣是大不孝”的名义冠在孟子身上,恐怕是后人自己的曲解。
因此,综合来说,“不孝有三”中所说的“三”,在孟子那里是很多的意思,而在赵岐这里,就是很明确的三种了。
由此可以看出,赵岐在注释《孟子》的时候,是结合了孟子对于孝道文化的论述而发出了自己的观点。那么,孟子有没有论述过,具体有几种“不孝”呢?
事实上,孟子确实有过这方面的论述,并且不是所谓的“不孝有三”,而是“不孝者五”。
三、不孝者五
孟子在《孟子·离娄上》中说的是“不孝有三”,说的是不孝的事情有很多,但在《孟子·离娄下》中又明确的说了句“不孝者五”。也就是说,原文很明确记载了孟子的话,说不孝的情况有五种。

如果翻译过来的话,意思就是:孟子认为不孝的情况大致有五种,第一种是子女四肢懒散,不赡养父母的情况。第二种是子女酗酒聚赌,不赡养父母的情况。第三种是贪恋钱财只顾妻儿不顾父母的情况。第四种是子女只顾放纵享乐,从而使得父母蒙羞的情况。第五种是子女好勇斗狠,以至于连累父母的情况。
孟子所说的五种不孝情况,前面三种似乎都可以归类于“不赡养父母”这一种。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那么赵岐在《孟子》注释中说“不孝有三”似乎也说得过去。
但从孟子原文来看,这五种不孝的情况,没有一种是跟结婚、生子有关的。
而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和赵岐所注释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很明显也不是一个意思。孟子的意思是不尽到后辈的本分是最大的不孝,这跟他后面所说的五种不孝情况,在理念上很明显是相合的。
因为孟子所说的五种不孝,全部都可以归为没有尽到后辈的本分,也就是“无后为大”。而赵岐的“无后为大”,结合他前面所说的“不娶无子,绝先祖祀”来看,意思很明确就是没有留下后代。

综上所述,若是我们谈论“不孝有三”是哪三种的话,从孟子的意思来看,这个“三”是个虚数,意为很多的意思。而赵岐的意思很明确,就明明白白告诉后人,就是三种不孝的情况。
当然,我们也要明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孟子说的和赵岐说的不是一回事,也不能混为一谈。
结语:
孟子除在《孟子·离娄章句》中对不孝的情况有过论述之外,还在《孟子·梁惠王上》说了这么一句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意思就是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也要敬养别的老人。在抚养自己孩子的时候,也不应当忘记别的老人。
由此可以看出,孟子关于孝道方面的思想其实是一贯的。也就是说,必须要尽到后辈的本分,才能体现出人之大孝。而孟子这一思想便是传承至现在,也没有丝毫的不妥之处。

毕竟,为人子女,就是要尽到自己的本分才对。
参考资料《孟子》、《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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