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现非遗之美》——当涂民歌
当涂民歌,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涂民歌是流行于皖东长江两岸的各类民歌的统称,安徽省马鞍山市地方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当涂民歌早在六朝时期就有记载,刘宋皇帝刘裕主持的的“白歌舞”即是当涂民歌演唱之一脉。当涂民歌语言丰富,结构完整,曲调多样,唱法独特,代表曲目有《打麦歌》《放牛歌》和《姐在田里薅豆棵》等。

早在六朝时期(220年-589年)就有当涂民歌的记载,刘宋皇帝刘裕主持的的“白歌舞”即是当涂民歌演唱之一脉。北宋时期,长期生活在当涂的词人李之仪的二十多首《田夫踏歌》和“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的吟唱都属于民歌范畴。清代当涂人黄钺以当地风俗民情为主要内容的五十多首《于湖竹枝词》代表了当时当涂民歌的最高艺术水平。1949年以后,当涂人民创作民歌、传唱民歌形成了热潮,到20世纪50年代末期,发展至鼎盛阶段。

当涂民歌传唱区域涵盖了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芜湖市、芜湖县、繁昌县以及马鞍山市以北的南京江宁镇和大江对岸的和县地区,分布十分广泛 。研究当涂民歌,不仅丰富了当涂的民间音乐文化历史,而且丰富了马鞍山以至安徽的音乐文化历史。历史文化的丰富性为区域带来的不仅仅是文化内涵的变化,它还会为区域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

当涂民歌作为非物质文化,其中蕴涵的文化经济开发价值,由民歌文化衍生的民歌文化经济,将会成为区域发展直接的经济力量。马鞍山市曾利用诗歌、民歌等文化艺术形式,开创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并取得了骄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民歌文化以及由民歌文化衍生的各种附属产品,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经济价值,将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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