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徐州或将利用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措施,全力抑制商品房价格上涨

原标题:动真格!徐州或将利用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措施,全力抑制商品房价格上涨

近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徐州市区“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

文件高达63页,非常长,小编特为大家梳理了一下重点内容。

01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1、住房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截止2020年底,徐州市区范围内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212021套,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42户,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累计保障23764人次,经测算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为27.2%,基本解决了城建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

2、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

市区老旧小区总数899个,其中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739个,2001-2005年建成的老旧小区160个。2016-2020年,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26个,改造建筑面积约1755万平方米,惠及24万户居民,老旧小区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7部,全省第二。

3、房地产业有序发展

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为本地经济的持续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2020年,徐州市区商品住房累计供给3284.92万平方米、285361套,为百姓幸福生活、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4、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尚不牢固

“十三五”期间,房价上涨过快,与经济增长、居民收入水平不相协调,土地调控不到位、税收调控不充分、行政调控效果不明显,资金过度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值得关注,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02 需求预测与发展目标

1、城镇常住人口增长预测

“十三五”时期,市区常住人口持续增长。根据第六次、第七次人口普查,2020年市区常住人口为358.93万人,比2010年增加53.21万人,增长17.4%。2020年市区城镇常住人口为284.56万人,比2010年增加61.57万人,增长27.6%。

以常住人口增长率由1.63%提高到2%的年递增速度计算,预计到2025年徐州市区常住人口约400万人,比“十三五”末增加约41万人,增长约12%。根据市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到2025年市区城镇常住人口约335万人,比“十三五”末增加约50万人,增长约17.5%。

2、城镇人口居住建筑面积预测

“十三五”时期,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长较大,经测算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约45.3平方米,比“十二五”末的34.1平方米提高了11.2平方米。根据2016~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增长情况,综合考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常住人口增长以及居住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参照江苏主要城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变化情况,预计到2025年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48平方米

3、新增商品住房需求预测

预计“十四五”时期市区新增城镇商品住房建筑总面积大于“十三五”时期,约需3826万平方米。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平均每套100平方米计算,共需38.26万套。根据容积率2.2,市区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总面积约需1738公顷

4、发展目标

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居住品质不断提升。

04 主要任务

1、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到2025年,预计市区新增保障性住房8.7万套,其中棚改安置房6.1万套、公租房0.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3万套,建筑总面积约716万平方米。

2、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到2025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32个,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覆盖率100%。新建棚改安置房6.1万套。

3、保持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到2025年,徐州市区新增商品住房供给累计总量约38.26万套,建筑面积约3826万平方米。

①、强化房地产市场政府引导。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住房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稳妥制定并实施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围绕调控目标,充分发挥土地、金融、税收等经济调控手段,促进住房健康消费,完善住房市场体系,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②、稳定房地产市场供应。围绕居民看房需求,改善住房供给,促进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应、高端有市场”的橄榄型市场供应结构,保障多元化的住房市场需求;优化住宅供地,建立完善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以实际需求和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为基础,统筹出让商品住房用地,逐步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实现住宅用地供需稳定均衡;加强土地出让后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已供住宅用地的开发进度。

③、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依法严格整治未批先售行为,科学把握商品住房项目入市节奏;严格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住房装修标准,以项目为单位,实时检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运行情况;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强化房地产贷款规模管控,防范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房地产企业统计信息,及时披露土地供求、住宅供求及房地产租售价格等信息,引导理性消费行为,提高政府规制有效性;完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实现房地产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④、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以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实现“三稳”、住有所居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金融调控手段,控制个人购房首付和贷款利率不降低,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抑制银行房贷冲动;通过土地调控手段,提高居住用地占城镇土地比例,健全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通过税收调控手段,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税收调控的各项措施;通过行政调控手段,利用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措施,全力抑制商品房价格上涨

05提升住宅建设质量

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招投标监管,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推行优质优价,严禁最低价中标,避免压缩合理工期;推行成品房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审图、一体化施工。通过压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质量通病监管,注重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强化竣工备案制度执行,加大质量问题惩戒力度;创新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的销售、验收、交付管理制度,探索实施现房销售办法,逐步提高现房销售比例;健全业主预验收制度,提升房屋售后服务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条块结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建立符合市区实际的住宅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实现新建商品房质量验收合格率100%;规范企业行为,狠抓质量管理,划出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质量红线,将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社会不良反应纳入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作为房地产企业办理预售、土地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促进房地产企业提升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良好的市场政策环境和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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