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古宋七子》之宋子:道墨名法孰何家
阅读提示:宋钘曾在齐国稷下学宫研学论道,为稷下早期人物,活动的主要年代一般认为是在齐威王、齐宣王间。其与孟子生活在同一时代且略早于孟子,因此孟子尊称其为“先生”而自己谦称“轲”;其活动时代与荀子相接,荀子壮年著书时,宋钘仍然存世;其生年在庄子之前,生卒年月约在公元前382年至前305年。
关于宋钘思想的学派划分,历来没有统一的看法。如《庄子·天下》把他与尹文合论,《荀子·非十二子》把他与墨子并称,《汉书·艺文志》入《宋子》小说家。对此,今人的研究也没有统一的看法,但综合起来有道家说(黄老学派)、墨家说、名家说、融合说四种。但是这种划分并非绝对的,所谓的道家说(黄老学派)、墨家说是各就其主要方面来说的,并非否认宋钘思想中所包含的其他思想因素。
商丘古城
守望古城
情欲寡浅乃道家 人法天地承老聃
最早提出宋钘是道家学派代表人物的,是荀子。《汉书·艺文志》云:“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孙卿即荀子,这里是说宋钘学说属道家黄老学派。《庄子·天下》篇列宋钘于道家学派:“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宋钘、尹文闻其风而悦之。”著名历史学家郭沫若在《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中,将宋尹学派作为道家三派之一进行批判:“宋钘这一派,无疑是战国时代道家学派的前驱,而它的主要动向是调和儒墨。”侯外庐在《中国思想通史》中则说:“我们考察了此派与儒墨道三者离合同异,不能不把它列为道家的一个支派。”学者大多持此观点。
宋钘承继老子自然之道的思想,其“以情欲寡浅为内”是道家思想,与老子的“少则得,多则惑,少施寡欲,绝学无忧”有同工之妙;其“见侮不辱”思想,和老子“大自若辱”的主张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其“不以身假物”着重自身轻视外物的思想,与老子“以本为精,以物为粗”相合;其主张“宽”“恕”待人,正是老子“知常容,容乃公”思想的具体体现。宋钘还强调排除主观成见(“别宥”)、遵循客观规律即“静因之道”的认知原则,和“人法天地”“语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等也是道家思想的组成部分,要求做到“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美国学者本杰明·史华兹在《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程钢译)中评论到:“然而,宋钘却能避免一切愤怒与好战之心。因而,在他内在的对于世界的冷漠无情中,他的确和老子及庄子一样具有深刻的精神独立性。”宋钘所体现的道家色彩就是他的内在超脱的态度。
划归宋子为墨家 孰是孰非待商榷
宋钘提出“禁攻寝兵”及主张节俭思想,于是后世便有将其归入墨家学派的说法。如《荀子·非十二子》将其与墨子合论:“是墨翟、宋钘也”。《陶渊明集·集圣贤群辅录》以宋尹一派为“三墨”之一。清代学者俞正燮《墨学论》云:“墨子实宋大夫,其后宋牼亦墨徒。”梁启超承其绪,又综合《韩非子·显学》“墨离为三”之说,将宋尹视为墨学第四派。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尹文考》认为:“盖宋尹为墨徒,犹为晋唐旧议也。”现代学者白奚亦认为宋钘为墨家学者,他认为宋钘“大俭约”“禁攻寝兵”等主张直承墨子。另有说“作为华山之冠以自表”与墨家“僈差等”同、“上说下教”“周行天下”的行为正是墨家人物的风格和特征。
宋钘与墨子同为宋国人,宋钘在稷下学宫又与墨者交流论学,从其生处时代、地域而言,受墨子思想浸染乃为自然之事。从较大的历史视角看,墨子、宋钘非攻寝兵之论实上承春秋末叶宋国宋向弭兵之议的精神,战国诸子有类似主张者不在少数,如《老子》谓“兵者,不祥之器”,《孟子》“春秋无义战”等。但宋尹学派与墨家非攻之主张思想内涵有较大的区别,并非墨家支裔。学者刘咸炘认为,墨子之说以兼爱为本,以实利为主;宋尹之说则以人情为本。他说:“宋、尹曰‘以此白心’,而墨则曰‘备世之急’,此则异矣。其同者其形迹也,不同者所持之故与其说之祗也。”(《子疏定本》)宋钘的俭约乃“情欲寡浅”的自然结果,实为老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进一步发展,与墨子因功利而倡“节用”“节葬”并不相同。宋尹“华山之冠”的装束与墨家学派所尚衣冠风格明显不符,亦同墨子“言不在服”的主张相悖。传世《尹文子》更是对墨家批评严厉,称其为不善之人,认为墨学脱离大道。在学派归类色彩更强的《庄子·天下》篇中,宋尹学派、墨家分属两列。宋钘之学尚宽恕,具有融通各家之特色,其言行虽受墨家影响,但终究并非墨徒。从整体思想观之,将其归为道家学者较符合实际。
宋尹尚有名家说 另为法家启新源
惠施是名家学派的代表,他与宋钘同为宋国人,名家思想也影响着宋子的学说。因此,学界有学者便提出宋钘属于名家的学术观点,较早持这一观点的当属刘昼,他在其《新论·九流篇》曰:“名家,宋钘尹文惠施公孙捷之类也。”认为宋钘应归属于名家另一支撑材料就是《庄子·天下》篇所云:“宋钘、尹文上说下教,日夜不休”。一是因为庄子将宋钘与名家相关人物并称,二是因为宋钘“强聒而不舍”“日夜不休”,颇具名家能言善辩的特征。然而,纵观诸子中不属于名家仍然擅长辩说的不乏其人,如我们所熟知的孟子,故而这种观点的合理性值得怀疑。
宋钘重人治,但亦不废法治,糅合法家、儒家(子思学派),以法于道而为仁义礼乐的根据,变自然法则为与法相联系的社会法则,因此有学者将其列为法家学派。如《白心》:“天不为一物枉其时,明君圣人亦不为一人枉其法。”又如《心术上》经文将礼、法并举,谓“简㐱小大一道,杀僇禁诛谓之法”。以宋钘的思路来说,圣人取法天地虚静之道,故能揆度万物而设名治法,故圣人与圣法是二而为一的。宋钘融合“正名”及老子人法天地之说,影响尹文建立名法理论,可视为道、法转关的初步阶段。彭蒙、田骈及慎到等弃人治之私,而任法理之公,又为进一步之发展,可视为道、法转关的第二阶段。但宋钘仍属黄老学派的先驱,为名家、法家相关理论的发展奠定了相关学术基础。
兼容并蓄纳百长 融合各家肇新学
宋钘的学说吸收杂糅了先秦诸家思想之长,为其所用,因而对其学说又有“融合说”,称其为杂家。当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中认为:“尹文、宋牼实合杨、墨为一,而又各与之以心理学的依据也。”学者王钧林则认为宋子是内道外墨,内心清心寡欲,外在行动上“兼爱”“非攻”等。学者王齐洲认为宋钘思想“其旨多合于黄老道家,又兼采名、墨二家之说”,乃道、墨、名之融合。学者胡哲敷、祝瑞开、金德健、李可亭等认为宋钘思想“乃取道墨二家而折衷”。学者李志鹏《宋钘学派遗著考论》认为“宋钘在战国时代为融通道、儒、墨的思想大家”,该派“为联接老、庄学说的连环,也是道、法转关的枢纽”。
宋钘虽被《汉书》列入小说家,又有墨家、名家、法家之说,但主要仍以道家黄老学派的学说为根柢。各说观点虽然存在差异,但都承认宋钘思想包含着其他思想因素,都认识到其思想在中国古代学术史上所起的“枢纽”“连接”作用,在诸子百家争鸣中筑起了一道靓丽多彩的文化风景线。(文/图 马学庆)
(刊登于2019年6月20日《京九晚报》13版“厚重商丘”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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