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封建男性愈演愈烈的处子情结,让“男权”几乎走向了一种病态
古母系氏族社会,母亲受到尊敬和崇拜,人群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实行母系继承制及男嫁女、从女居的婚姻居住制度,此时,大约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期。
及至父系氏族社会确立,男子以体力优势逐渐在主要生产部门占据重要地位,女子在生产与战争中退居次要地位,逐渐过渡到父系社会,开始实行父系继承制及从夫居的婚居住制度,此时大约相当于青铜器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
之后,逐渐从“女性崇拜”过渡为“男性崇拜”,男尊女卑意识乃因之而萌生。黄帝(华夏)部落时期至周代,宗法社会形成,男子从属于家族,女子从属于男子。东周以后,贵族阶级实行多妻的妾媵制,严格分别嫡庶,直至春秋以儒家的礼教对女子的行为作了种种的规定和限制。

那么,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现象有多严重?从古代男性愈演愈烈的“处女情结”中便可见一斑。
大男子主义者,古往今来都是同样的思维模式,能占有处子的初夜,无疑是人生的一大乐事,然而,若结婚当晚新婚妻子已失去童贞,那便要不依不饶退婚退聘,绝不肯善罢甘休。那些在婚前不慎失贞的少女,不论是因运动处女膜破裂,还是进行了婚前性行为,亦或是遭到歹人强暴,她们通通会被划为不值一文的破烂货,受人轻贱一辈子。
古代文人对男女之事的描写颇为隐晦,习惯将夺走女子初夜的性行为称作“开苞”。古代青楼行相当发达,妓女自是人尽可夫的非处女,但为处子妓女“开苞”可是每个嫖客都热衷的行为。想要买下一名妓的初夜权,嫖客往往要花上几十倍上百倍的银两。这些男人们之所以对处女膜有近乎偏执的心态,主要还是男权社会的遗风在作祟,古代男权主义者最看重的无非私有财产和既得利益。
如果,妻子在结婚之前就已失去处女膜,那么,她所生下的孩子便不一定是丈夫的骨肉。既是“野种”,那么,不但丈夫家的财产要旁落,还有香火断绝之隐忧。与此同时,对于大男子主义而言娶回来的老婆何尝不是一种“私有财产”?既然是私有物,那么,丈夫便理所应当地享有“使用权”,尤其是“初次使用权”。如果是别人享受过的“旧货”,即便是“九成新”也会让男权主义者感觉尊严受伤。

除了男权社会的影响之外,古代男子偏好处女还有另一个成因,那就是:中国道教文化中“童身”是一种“滋补品”。
许多道教典籍中,都收录了“采补”的法门,认为与童男女进行交合可以采阴补阳,驻颜养身。例如,在《玉房秘诀》中就提到了这样一门“合欢术”:“夫男子欲得大益者当御童女。”在《封神演义》里,亦提到“万点梅花帐”是一种克敌制胜的法宝,对鬼神之敌有奇效。所谓“梅花帐”,就是沾染了处女血的帐篷。
在大多数封建王朝里,宫廷选美的首要标准就是处女。如果将已经人事的女子送进皇宫里,送到皇帝老爷的床上,那便是欺君之罪。因为,古代没有什么检验女子妊娠的法子,即便是有经验的中医诊脉准确率也不足九成,所以,非处女入宫时极有可能怀有身孕。倘若,非处女在入宫后得到皇帝的垂青,那么,她所怀的孩子便是“野种”。如果这个“野种”深受皇帝喜爱,将来继承大统,江山社稷岂不在无形中改名换姓?对于封建王朝来说,这可是大忌。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干脆从根源上堵死,保证每个入宫的秀女都是如假包换的处子。
时至今日,在中华性文化博物馆中仍收藏着一件特殊的瓷印,印章的上面阳刻着“守珍印”三个字,宋朝被选召的秀女若是处女,负责检查的女官便会将此印加盖在秀女的身上,作为证明。

那么,古人是如何检验处女的呢?
除了王宫选秀时有经验的老宫女进行查看,或民间的稳婆有一些检验方式外,最直接的检验方式就是性行为。
新婚之夜后,丈夫往往会拿出沾染上处女血的手绢以示亲友,向大家证明自己娶的是第一手的“黄花闺女”。
清末有一首俗曲《闹新房》,里面提到了“验红”这一新婚夫妇必须进行的环节:
“三更里明月来相照,奴好似狂风吹折嫩柳腰。
郎爱风流不顾奴年少,忍痛含羞随他来颠倒。
弄出一点红,滴在白绫标,不怕羞丑拿到灯前照。
新郎见了喜红,心中多欢悦,说奴是黄花女,喜笑在眉梢。”
这种沾染了血迹的手帕,不但新郎本人要仔细查看,连守候在婚房外的亲朋好友和双方家长也要相互传看,就像在展示什么稀世珍宝一样。手帕上有血,皆大欢喜;手帕上干干净净,围在新房外的亲朋好友面面相觑,那场面可真是要多尴尬有多尴尬,一桩喜事可能就此变成悲剧。
之所以古代男子排斥非处女的新婚妻子,就是因为妻子不是处女这一信息会在新婚当晚被公诸于众,自己丢不起这个人。

《醒世姻缘传》里收录了这样一则故事:
一个叫魏三封的家伙迎娶了程大姐,程大姐早已失贞,为了忽悠魏三封准备了一块涂有鸡血的帕子。不过,魏三封在新婚当晚便拆穿了新婚妻子的阴谋,并对她进行了一通严刑拷打。翌日清晨,魏三封押着蓬头垢面的程大姐,用棍子将她打回了娘家。
街坊邻里看到,反倒指责程大姐的母亲孙氏:
“你原不该把闺女这么等的。她庙里猪头——是有主的,你不流水的认不是,还挺着脖子合人理哩!这魏大哥是正头香主,指望着娶过媳妇去侍奉婆婆,生儿种女,当家理纪,不知那等的指望。乃至见了这门破茬,但得已,肯送了来么?你还长三丈,阔八尺,照着他!”
虽说书中所写的程大姐生活作风不怎么端正,但“正头香主”魏三封也不该用这种法子责打她、羞辱她。这一情节,反映出古代男子近乎变态的贞操观。最令人无语的是,街坊邻里非但没有指责魏三封的行为,反倒赞赏和同情施暴者,认为程大姐理应受罚。

当然,用是否落红来检验一个女子是否失贞,并不科学。
因为,在剧烈运动的情况下,女性的处女膜是有几率出现破裂的,而且,生活中的一些事故同样可使女性失去处女膜。例如《虫鸣漫录》中就记载了这样的故事:
有个老者在田间漫步,见一群少女凑在一块玩耍。一个女孩坐在锄头上,下身流了一些血。在这些女孩离去后,老者便将锄头保留下来。过了几年,当年因坐在锄柄上失贞的小姑娘嫁人了,夫家因为初夜不见红将她逐出家门。善良的老者用锄头作为证据,帮助小姑娘洗清了冤屈。
还有一种失去处女膜的情况,就是女性遭到歹人强暴。
说起来,在古代不论是已婚女子还是未婚女子,被强暴后都是世所难容的。在程朱理学盛行的宋明两代,时人倡导即将被强暴的女子以死守贞。明朝开封有个民女单三姐,在十四岁这年遭遇不测。单三姐家附近有个游手好闲的恶汉,此人贪恋三姐的美色,想要将其占有。
这日,趁着单三姐父母去田里干活,恶少摸进单三姐家中,对其上下其手。单三姐极力反抗,然而却不敌恶汉。无可奈何的单三姐,只能抓紧自己的衣裤,不让歹徒脱下自己的衣衫。恶少不论如何都无法掰开单三姐的手,恼羞成怒的他一刀捅死了三姐。
杀人过后,恶少亦被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夺门而逃。单三姐的父母归来后,自是一番悲天跄地。然而,他们在报官之前做出了一件令人诧异的行为。单三姐的母亲先是检查了女儿的身子,确认女儿并没有失身于歹徒之后,这才上官府击鼓鸣冤。
仵作在检查了单三姐的遗体,确认她仍是处子后,提请官府旌表单三姐为烈女。可以想见的是,如果单三姐反抗未果,歹徒的暴行得逞,那么,不但单三姐要遭到玷污,连做烈女的资格都丧失了。

清朝时期,“男尊女卑”的思想非但没有消弭,反而在时人的支持下愈发根深蒂固。
有个叫蓝鼎元的文人著了一部《女学》,在当时广为流传。这部《女学》,最耐人寻味的文字如下:
“妇道从一而终,岂以存亡改节?夫死不嫁,固其常也。不幸而遭强暴之变,惟有余荣焉。若畏死贪生,至于失节,则名虽为人,实与禽兽无异矣!”
虽道理极歪,但也歪得干脆彻底,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封建时代男人地女子贞节的看法。

可悲的是,直到二十世纪末,封建的贞操观仍存世。
在八十年代的上海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新闻,那就是:有个女职工在加班后回家时遭遇不测,被歹徒玷污。然而,她在回到家中后非但没有得到丈夫的体谅和帮助,反倒被丈夫扇了耳光。于是,这名可怜的女子一时想不开,投河自尽,酿成悲剧。
到了今天,我们会发现大街小巷的小广告上有不少关于“处女膜修补术”的内容。笔者认为,“处女膜修补术”对根深蒂固的贞操观并无影响,只不过是为失去了真膜的女性加上一层假膜罢了,那层象征着男尊女卑的处女膜仍在,实属自欺欺人。
当然,今天探讨的话题旨在否定封建时代的贞操观念,并不是倡导现代人在性行为方面可以开放到胡来的程度。不论何时,在性行为方面我们都该保有一颗责任心,这一点对男女来说都是一样的。毕竟,观念开放不代表观念放荡。
参考资料: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