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童商场偷拿玩具亲妈报警,别扯什么“大义灭亲”!

原标题:7岁女童商场偷拿玩具亲妈报警,别扯什么“大义灭亲”!

7岁女童商场偷拿玩具亲妈报警,别扯什么“大义灭亲”!

乔志峰

冲上热搜!7岁女孩商场偷玩具,亲妈报警!上万网友吵翻了……

8月2日,一条“7岁女童商场偷拿玩具亲妈报警”的新闻上了微博热搜。截至19:30,该话题阅读3亿,讨论1.3万。

事情是这样的:近日,广东佛山南海警方接到一位母亲报警称,7岁女儿在商场偷了东西。一开始无论女孩妈妈和店员怎么问,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认。妈妈于是想到了报警,给女儿一个教训。在民警劝说教育下,小女孩终于承认,看到小玩具很漂亮,但也知道自己家里条件不好,不好意思向妈妈开口要钱,一时没忍住就偷拿了几个。事后,女孩妈妈按商品原价进行了赔偿,警察叔叔也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她下次不能再这么做了。(8月3日温州日报)

事情经过并不复杂,但有了“亲妈报警”的情节,似乎就变得有争议起来。

不少网友都不约而同说到一个词——大义灭亲。但看他们的评论,联系上下语境,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尽管是同一个词,其实却代表了两者截然不同的含义和态度:1,这位母亲为了教育自己的孩子知晓“大义”,不惜“灭亲”,值得点赞;2,这位母亲为了所谓的“大义”,连亲情都不要了,太偏激,太极端,对孩子毫无人情味,简直是六亲不认。

我倒觉得,这事儿还真跟“大义灭亲”八竿子打不着,扯不上任何关系。

首先,母亲的目的,并不是什么“大义”,她只是在教给孩子一些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别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拿;做了错事要承认,做人要诚实,不能死不认账,更不能说谎话。这些习惯和品质,是每个正常的人都应当具备的素质和底线。

其次,母亲也并没有“灭”了女儿,给女儿带来多大的伤害和痛苦,只是采取报警这种另类的教育方式,给女儿上了一课。因此,有人将其跟某个时代“亲人互相揭发”相提并论,未免上纲上线。

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就应该在教育和家庭的框架内进行讨论,无须扩大化,更无须上纲上线。

这位母亲的做法,过激吗?我觉得没有,她做得很对,做得很好。

有句俗话: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孩子小时候一时好奇偷点小东西,大人不当回事,久而久之,孩子心目中就会认为偷点拿点不算啥。等到长大成人,缺乏对他人财产权的敬畏,就可能去偷值钱的东西,毁了一生。

母亲对犯了错(特别是偷东西这种原则性错误)的孩子,必须得管,并且必须拿出严厉的态度来,绝不能假以辞色,否则不足以给其留下深刻印象。

有网友提出,古人教子有“七不责”,第一条就是“当众不责”。这位母亲赔礼道歉进行赔偿,回家再教育便是,何苦大义灭亲?还占用公共资源,求小孩心理阴影面积。

这种观点颇具代表性。

其实,“当众不责”,也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要责备孩子、要给孩子以尊严,有道理,却不一定任何时候都是对的。要区分清楚,孩子犯的,是普通小错误,还是原则性的错误。如果是前者,当然没必要当众发难,闭门教子即可。可如果是后者,就不能给其留面子,否则岂不成了“为亲者隐”的护犊子了吗?(原创文章,请勿搬运到其他平台,侵权必究)

“当众责子”,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通过外部环境,让孩子更容易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进而怵然而惊,生出改错的勇猛心来。

具体到这一事例,女孩妈妈也是在反复询问、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认的情况下,才想到了报警,也是无奈之举。事实证明,这样做的效果还是不错的,女孩承认了错误,并决心改正。相信这一经历确实会给她心中留下浓重的痕迹,但不是“阴影面积”,而是一片阳光。

至于“她还是个孩子啊”之类的老生常谈,几乎每次涉及未成年人的事件中,都会有人跳出来喊几声。国人出于尊老爱幼的传统,习惯于对老年人和小孩给予过度的宽容,导致这两个群体常有出格行为,形成鲜明的群体特征。近年来,由于不少老年人倚老卖老、为老不尊引发众怒,社会舆论开始转向,甚至出现了“坏人变老了”的说法,对老年人不再无原则宽容。但对小孩的态度改变不大,“他还是个孩子”成了容忍“熊孩子”犯错的挡箭牌,“何必跟孩子一般见识”成了自欺欺人的遮羞布。这一思维模式不改变,“熊孩子”会越来越多,将来他们都可能会变本加厉,害人害己。

有句话想必大多数人都听过:养个孩子你不教育,总会有别人替你教育。个人出手教育,再严厉也严厉不到哪儿去;如果到最后国法出手教育,你恐怕哭都来不及了。

7岁女童商场偷拿玩具亲妈报警,并非“大义灭亲”,而是出于对孩子理性的爱,显示了作为母亲的责任。并且,整个处理过程有礼有节,值得其他为人父母者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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