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阃”与“撙节”: 中法战争后中越边务规制的酝酿与措置

原标题:“建阃”与“撙节”: 中法战争后中越边务规制的酝酿与措置

“建阃”与“撙节”:

中法战争后中越边务规制的酝酿与措置

摘要:由于越南“藩夷”地位的变化,中法战争前后中越边务经理方式及规制有很大差别。由防“藩夷”到防“敌国”其中反映的是时人对于中越边务认知的转变以及经理方式的反思。但战后清廷力求“撙节”及对海防善后的重视,直接影响了滇粤边吏战后“建阃”筹划。如何能够妥为“建阃”,又能照顾清廷“撙节”之意,此难题最终畀以沿边疆吏,中越边地之新格局亦从此开始。

关键词:中法战争、筹边、建阃、撙节

中法战争前由于越南“藩夷”的特殊身份,边务经理在认识和措置上与战后迥异,规制亦有很大差别。鉴于战后中越边情的前后“迥别”,时人对于中越边务也有了新的思考和措置。孟森指出中法战后清廷始有“经营边防计”。①但战后善后诸事错综复杂,交相掣肘。对此,学术界已有研究尚欠深入探讨,②实则考察背后的人事曲隐,对了解变局下时人边务认知的转变,并进而探究清人经理中越边务的渊源脉络与前后沿革,颇有裨益。

① 孟森: 《广西边事旁记》,《孟森政法著译辑刊》( 上册) ,中华书局 2008 年版,第 4 页。

② 较为系统研究中法战后中越边务问题的,有黄嘉谟 《清季的广西边防》 (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5 年第 14 期) 、何林夏 《试论中法战争后的广西边务》(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4 年第 4 期) 、刘启强《岑毓英与中法战争后的云南边防建设》( 《红河学院学报》2010 年第 1 期) 和陈元惠 《云南对汛督办: 建立、发展、淬变》( 云南大学 2008 年博士论文) 等。

一、战后中越边务善后问题的提出

关于清末以前中越边务的经理情况,清末曾随广西边防督办郑孝胥至此的孟森称之为“不治之边”,并指交界地方“多康雍以来土司改流,阙设而官不时至,犹仍前代羁縻意”,而朝廷上下“相与鄙夷之,以为荒远不足治”。曾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也认为战前中越边地颇为 “浑涵”,“固由越南属藩,不甚考究”,并表示“边地荒远,地方官未能抚驭周密”。

民国任职于广西中越对汛机构的吴慤同样认为,在中法战前中越边地“虽有疆界之划分,却无防边之必要”。①三人类似的表述,实际上道出了时人对于中法战争前中越边情之感慨。但若以“不治之边”、“示约束而已”指称晚清以前清人经理中越边务之规制,不免有所偏颇。乾隆八年( 1743)广州将军策楞曾指“粤西南境紧接交夷,沿边一带,更土苗错处中华区,防范最为紧要”,并称“钦蒙圣谕,立法整饬边疆”,②可见中越边地并非完全“不治”,甚且或有“立法”。③但在同年,署云南总督张允就云南广南府属沿边添设兵练哨卡及客商填给腰牌事上奏,乾隆又强调:“有治人,无治法,以此意善行之可耳。”④可见清廷上下对于中越边务之经理,实因时因人而异,并不能一语概之,而对于规制之要求亦不甚严。但中法战后时局一变,张之洞对此也不得不承认:“中法即邻,时事迥别。”⑤

光绪十一年( 1885)七月,《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中法新约》) 签订三月后,清廷正式下谕:“镇南、马白二关为滇、桂入越边要处所,现当和议甫成,越南游匪为患,关内亦多伏莽,此后分界通商,中外人民往来尤伙,必须大枝重兵添扎要隘,以戢奸宄而靖人心。”要求与越交界之滇、桂、粤三省督抚悉心会商,就“如何添设提镇专官”及分防驻扎处所一切通盘筹划覆陈。⑥清廷显然已认识到战后中越边务之严峻态势,“必须大枝重兵添扎要隘”更反映出清廷力求革新边制之决心。清初至道咸年间,中越沿边只在要道择地设关建隘,“以戍兵及沿边土司协力防守”。⑦此种布置,据乾隆年间广西巡抚舒辂称,“原止随地布置防守”。⑧而土勇掺防之制,据嘉庆朝修《广西通志》所载,其中土兵一般于附近村庄按户轮守,有的则按粮派发、按村选充。⑨此种规制,年久荒废自是难免,咸同时期又经兵燹,同治十一年(1872)冯子材援越剿匪,后撤师还界时就发现,沿边一带“关隘久废,城堡鲜完”,并请旨派员会同地方官“周历履勘,量加修葺”⑩。清廷随后,认为关隘久废不足以固边防,应及时修补,“毋任荒废”,不久中法事起,越南为法所并,时势两异,显然已非修葺所能蒇事,重新规划边制势在必行。

① (民国) 吴慤:《广西边务沿革史》,广西省政府编译委员会 1938年版,第3页。

② 《广州将军策楞奏折》,《明清史料》( 庚编第1本) ,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37页。

③ 相关研究可参见黄嘉谟: 《清代前期的广西边务》,《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明清近代史

组》,“中央研究院”1989年版,第 297—328 页。

④ 《清高宗实录》卷191,乾隆八年闰四月壬午。

⑤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172《电牍三》,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5065 页。

⑥ 参见 《光绪朝东华录》( 第 2 册) ,中华书局 1958 年版,第 90 页。

⑦ 《清史稿》卷 137 《兵八·边防》。

⑧ 《清高宗实录》卷 371,乾隆十五年八月己亥。

⑨ 参见 (清) 谢启昆修、胡虔纂: 《广西通志》卷 173 《经政略二十三·兵制七》,同治四年补刊本,第 5 页。

⑩(清) 刘长佑: 《刘武慎公遗书》奏稿卷 16,沈云龙主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25辑,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第 2017 页。

值得注意的是,清廷早在光绪十一年 ( 1885) 二月二十二日即下谕滇粤各军限期全数撤回边内,但直至七月始命沿边督抚通盘筹划沿边布置,此举实与此前清廷有关中越划留“瓯脱” 之策略考虑有关。①是年三月,两广总督张之洞与护理广西巡抚李秉衡曾接连上奏清廷,请求在中越间划留两不驻兵的所谓“瓯脱”地方,李秉衡对此指出: “如将谅山、高平越境悉听法屯兵,则桂防处处可虞。敌或背盟压境,我将何支?”他建议“在谅山、高平一带之地,仿古制瓯脱,两国皆不置兵,听越民杂处,使我与法隔”②。而云贵总督岑毓英此后也上奏清廷,称“若宣光、兴化以西之地仍归我有”,则“边外之版图稍扩,滇疆之门户益坚。即使法夷背盟,战守皆有余地”。③他认为,如能将边外各隘归华,“则我得布防其间,重门扃钥,护守更严”,如果此议不行,“仅绸缪于滇境,则弃门关之要隘,而设卫于堂奥,得失判然”④。

随后岑毓英为此不惜违背清廷之前有关全军一律撤回边内的谕令,将所统各军就关内外分别驻扎,并将布置情形上陈清廷,期望获得清廷之默许。对此,清廷甚表不然,认为电谕“并无一字令在关外布置”,要其勿要再迁延撤兵日期,使法有所藉口,恐别生枝节⑤。但对于张之洞等人有关“宽留”边地之建议,清廷却并不表反对,甚至一度认同,表示“画瓯脱,现饬筹议”⑥。清廷的此种表态,无疑使滇粤疆吏对战后中越边务之筹办有所憧憬。直至是年五月,由于法方的抵制以及清廷的妥协,张之洞的“瓯脱”方案以及岑毓英的扩地方案终成泡影。后张之洞曾就此事致电岑毓英,称自己“苦争撤兵,请留瓯脱,竟不能挽救一二”,而岑随后也回电,无奈表示“荩谋瓯脱已不见用,则英请宣、兴以西之地恐更难望”⑦。 此后清廷开始转而著意于滇粤沿边之具体布置,七月初五日,清廷先是要求滇粤疆吏就沿边如何添设提镇专官及驻兵布防问题通盘筹划,二十日又按照《中法新约》有关勘界要求,下谕派员勘定中越“边界”⑧。时局已无可挽回如何布置中越边境,此时终成为摆在滇粤疆吏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① 张之洞等人所用“瓯脱”一语,主要据《史记·匈奴列传》所称“中有弃地莫居千余,各居其边为瓯脱”,略有“中间地带”之意 ( 参见中国史学会编: 《中法战争》第 7 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7 年版,第 24 页) 。

② 郭廷以主编: 《中法越南交涉档》(第5册) ,第 2842 页。

③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 172 《电牍三》,第 5029 页。

④ (清) 岑毓英著、黄盛陆等点校: 《岑毓英奏稿》( 下册) ,广西人民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750 页。

⑤ (清) 岑毓英著、黄盛陆等点校: 《岑毓英奏稿》( 下册) ,第 759 页。

⑥ 故宫博物院编: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转引自中国史学会编: 《中法战争》(第6册)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5 年版,第 436 页。

⑦ (清) 张之洞:《张之洞全集》卷 172《电牍三》,第5038页。

⑧ 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转引自中国史学会编: 《中法战争》 (第7册) ,第2页。

二、滇桂粤疆吏对边制更张之酝酿

光绪十一年 ( 1885) 七月十一日,张之洞曾致电仍在广西龙州的护理巡抚李秉衡,表达了自己对于桂边善后措置的认识。张表示自己“早欲上请移陈嘉左江镇改驻龙州,移西提驻南宁,为边防经久计”,但由于“时事愤郁,未及函商”。由此可见,张早有添设提镇专官驻边之打算,只是纠结于争撤兵、争“瓯脱”及桂边通商诸事而无暇顾及,亦或不甘心于此,而望藉他计予以转圜。无奈后来事不由己,张此时也不得不表示“今须筹及矣”。对于张的想法,李秉衡随后回电表示赞同,称“桂边防伊始,龙系咽喉,邕实重镇”,自己也早有意移镇于龙州,并认为移广西提督于邕州为“捍边之急务”。随后李还表示需增添“安边道”同驻龙州,“拨南、太、镇三郡 (指南宁、太平、镇安三府) 之沿边各县而隶之”,此议后来遂成为中越沿边设置“边道”之发轫。①饶有意味的是,清廷筹边之寄谕,是月二十八日始由兵部递达云贵总督岑毓英处,②并由岑二十九日咨转两广方面,而张、李早在正式获知清廷寄谕前已开始就移设问题有所斟酌,但张等人延至第二年 ( 光绪十二年) 二月二十五日始将广西筹边大略迟迟覆陈,可见其中绸缪并非易事,而云南方面早已在收到谕旨两月后便已将滇边之布置方案向清廷覆陈。

光绪十一年 ( 1885) 九月二十二日,云贵总督岑毓英就云南筹边大略上奏清廷,据岑所称,覆奏乃由云南蒙自县行营所驿覆,显然自停战撤兵至此近半年时间,岑一直滞留于滇边处理善后,并未回省城,对边情的切身了解,自是要比坐镇广州省城的张之洞要真切得多。岑在折中首先对滇越沿边之要冲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认为“滇省入越之路,以马白关为要; 法人通商之道,以蒙自县为冲”。对于清廷所称添设提镇一层,岑认为至要,但不赞成只设专官一员经理,而建议添设两镇于沿边。在这里,岑之布置实有内外兼顾之考虑。岑为此特别指出: “沿边千有余里,皆与越南交错,蛮猓杂处,山谷险峻,路不容骑。敌固难行,而伏莽不可不防。”如果添设两镇,则“外足以制敌,内足以戢奸”,但问题是云南“旧制”已有六镇防军,岑认为难以再议加增。因此他最后决定在原有六镇基础上量加变通,将距离马白关及蒙自县较近的开化镇与临元镇分别出驻两地,但并非长期驻守,规定于每年的春夏两季 “烟瘴正深,边境无虞”之时,两镇总兵需各回临安、开化府城,另移开化镇中营游击常驻马白关,再添设后营游击与前营游击两员分别常驻开化府与蒙自县,各处都司、守备则适当进行调整。后又以沿边之砂丁厂民人数众多,“恐勾连外匪,滋生事端”,拟移同知及都司文武两员驻厂。岑此间一系列布置,其核心实趋重于旧体制之调剂,并未对“旧制”做太多之更改,其移改多就武员而言,对于文员之移改亦十分谨慎,所奏移于砂厂之双水塘同知,同时亦为临元左营都司,本是文武兼员,而该同知先前原就有移设曲江壩之计划,现只稍为转移。岑最后指出,如此布置,所添两员游击“亦不至费用多糜”,员弁之移改,更无须另筹费用。而先前在防军裁撤问题上,岑又反复强调“兵多饷费”之问题,并拟将来尽裁边防勇营,而将此员顶补营伍,③显然岑之用心良苦,实更有撙节边费之起见。对此,张之洞后来就颇有自惭形拙之状,致电李秉衡称:“廷旨重在裁汰,岑尽裁勇,部议极奖”,表示两广方面 “不略减难留多营也”④。而所谓“廷旨重在裁汰”,反映出此时张、岑二人皆已洞见清廷边防善后之态度,实重在撙节靡费。对此,岑显然要履行的更为透彻。

① 参见 《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25册)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5年版,第 11323页。

② 参见《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25册) ,第11397页。

③ 郭廷以主编: 《中法越南交涉档》(第5册) ,第3278—3280页。

④ 《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30册) ,第14377页。

而此时清廷对于滇粤边防的态度,与战后有关海防善后之考虑颇有关联。光绪十一年( 1885) 五月初九日,清廷就曾颁发上谕,称中法战后海防善后用项浩繁,必须通盘筹划,要求各省督抚就可以节省裁减归并之款切实覆奏,①实际上向各省督抚表达了清廷战后力求撙节之态度。八月二十二日,清廷又颁发懿旨,命总理衙门与左宗棠、李鸿章、奕譞等人就海防善后事宜会奏。在此次海防会议中,海防之重要性为多数大员所认可,在筹饷一层,更有官员提出裁内地营勇之饷以节糜费之议。左宗棠就建议 “裁额兵十分之六,裁勇十分之一”,并称中法战争期间所新募之勇,“除滇粤边防酌留若干营外,余可全新裁撤”。② 清廷对此表示赞同,随即下谕,称“各省勇营糜费甚巨”,要各将军督抚“汰弱留强,覈实办理”③。九月初九日清廷又再次颁谕,称 “应就各省情形酌量裁减。上年新募之勇,除滇粤边防酌留若干营外,余可全行裁撤。旧有各营,可裁十分之一二”,并同时叮嘱 “现在经理海防善后,需款甚巨,筹饷甚难,必须将糜费之款,痛加删节”,④裁撤撙节之意甚决。虽说谕旨允许 “滇粤边防酌留若干营”,但张之洞、岑毓英等人显然明白,清廷之重海防实有过于边防,已是再明白不过的事了,所谓“滇粤酌留若干营”只是不得不为的权宜之计,裁兵节饷仍是朝廷策略的大步调。如何能够妥为建阃,又能照顾清廷撙节之意,实是滇粤疆吏此时所不得不考虑的事情。

自岑毓英筹边折上陈之后,两广方面一直没有消息,李秉衡在七月十六日曾复电张之洞,称其有属员“拟有疏稿,正欲奉商”⑤。但到了十月初一日,张显然仍未得到李的“奉商”,才不得不电催李,望其“电告大略”,同时也表达了对个中困难的理解:“所难在择将、筹饷二事。”⑥所谓筹饷,鉴于此时朝廷上下筹议裁兵节饷之氛围,自然有其难处。而所谓择将,由于战后撤回各军之将帅纠葛错综复杂,如何调和位置已甚费绸缪,边要设镇,所择之员更须谨慎。而张之洞先前曾表示希望移广西左江镇总兵陈嘉于龙州,李秉衡对此颇表赞同,并说陈 “忠勇本天性,又朴讷不言功,南北三十年,心目中实未多有。时方多事,良将不易得。如陈捍边卫内,均有足资”,⑦评价不为不高。但无奈陈嘉于六月因伤遽亡,张、李二人颇感震惊。但陈既病没,张之洞必须另寻替人。在张看来,桂将惟以总兵陈嘉、副将蒋宗汉两员最骄勇,“余皆不及”,遂向李表示陈所遗之缺可放蒋,“兼可备将来移调张本”⑧。亦见张对移调之事处处留意宽筹,早有打算,只是在等待比自己更了解边情的李秉衡之意见,怎奈李迟迟未能答复,张只得于十月初一日将自己所拟之筹边大略先予示出。

① 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11册)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12 页。

② 张侠等编: 《清末海军史料》(上册) ,海洋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64 页。

③ 《光绪朝东华录》(第2册) ,第 115 页。

④ 《清德宗实录》卷 215,光绪十一年九月甲辰。

⑤ 《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25册) ,第 11323 页。

⑥ 《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27册) ,第 12168 页。

⑦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172《电牍三》,第5058页。

⑧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172《电牍三》,第5059页。

在张之洞此次所拟筹边策中,分有五略 ( 建阃、留兵、汰卒、防所、筹饷) ,并附有余论八条。其中尤以 “建阃”一层一改自己先前移镇于广西龙州的认识: “西提移驻龙州,新设龙州关道亦驻龙,辖太平府,增柳州镇,备腹地,酌拔营隶之”。对此,张在余论中也进行了解释,认为 “龙为前敌最冲,移镇不如移提,始能统诸路”。① 广西提督原驻柳州,“而驻右江镇总兵官于百色厅,以靖云贵之边,左江镇道均驻南宁,遥制并边二千里”。② 将一省提督直接由腹心调至边地,其制修改不为不大,李秉衡显然不愿,第二日即回电表示反对: “愚见拟添安边镇道于龙,移提督邕郡,移左江镇百色。柳为右江多盗,于苗疆以右江镇填驻。”语中对龙防略有不屑,认为“一营即定”,实即指无须提督亲自坐镇。而张之洞所谓 “留兵”、“汰卒”及“绿营积习糜饷无用”之说,也隐有裁腹营之意。对此,李甚表不然,认为“减营就饷,腹营难撤,至多去三营”③。而在此时仍驻留在边的另外两名要员,先前带兵出关的吏部候补主事唐景崧与提督苏元春则对张之洞之筹边策大体表示赞同,唐称张此大略“算无遗策,果如是也,关幸甚”,只是隐隐表示对切实施行之担忧。④此时的唐景崧奉朝命赴滇随勘边界,急于离桂,而其所部近来更有私自售卖军火之谣言,颇为瞻顾疑惧,似也不便过多表态。苏元春则认为张所筹议 “切中有棨”,并称 “提移龙,柳加镇” 最善,只是认为防边所拟廿营 “似不敷分布”,对将来边饷之问题尤其著意⑤。

相比各大员的自有打算,张之洞先前派往桂边的亲信部属之建白于公于私显然要更为可靠。其中有两人,一是张门下之幕客、时在龙州襄理善后的候补道朱寿镛,一是受张之命赴 桂督战的内阁中书发往广东任职的同知尹恭保。朱寿镛首先对于张之洞移督“建阃”有所异议。他认为,“提督有统辖全省之责,似宜驻邕”,在龙固然能够扼 “便要”,在邕则可“并顾苗洞”。在这里,朱之认识与岑毓英认识颇有类似,实有内外兼顾之斟酌。对于张留勇二十营充边防之师的打算,朱也表赞同,但他也指出“绿营习重,难改用”,实则反对云南方面先前提出的由勇挑留顶补营伍之做法。对于张的“汰勇”之议,朱尤表反对,他认为“关外游勇多两粤,均焚掠甚惨。粤营撤,游勇增,屡验不异”,表示“诚难再汰”。对此,朱的建言固然中肯,张之洞又何尝不知,张在随后就指出:“防边者,防游勇也”⑥无奈朝廷裁兵节饷意正浓,云南方面又表示切实履行之姿态,张此时压力确实不小。后来张致电唐景崧,称两广方面“不略减难留多营也”,其中苦衷实是他人所难以体谅。对于张所说桂关关税能与桂厘相敌一层,朱也甚表忧虑,他指出“自设关通商,税入有限,缘山路险,运费重,大宗货物均走北海,此间只八角油产亦无多余”,表示筹饷仍需借助户部协拨。至于龙州道辖太平府一事,朱则建议“设关道以布边防,凡沿边汉土各属均隶之,不必拘定府分,方与左右江有别”。此议与李秉衡设“安边道”总辖全边的想法颇为相合⑦。

尹恭保之意见与张之洞亦有参差。对于移提一层,尹指出: “西提移驻龙州,其实重镇即在南关,西提须有行辕在幕府,凭祥此际既有防营,即是行辕,自宜近关巡阅。腹地如南宁上扼思州,下扼钦廉,左江镇亦必时至上思,或建行口,此路防兵正可由其训阅。”实有不赞同提督长驻龙州,只需“近关巡阅”,而左江道亦应负有巡边责任之意见。但尹在最后又指出“移提督自是要着,然边地甚空,似不可徐议改土归流”,可见在尹看来,移提之前似仍有事宜需要亟待解决,隐有处置不宜过于仓促之意。对于张在筹饷问题上所表示的,希望在桂厘外,再请部拨饷三十六万之意,尹表达了与朱寿镛不同的意见,对部拨颇表担忧,认为只盼协饷“实是丧命之源”。有关留勇裁兵问题,尹也表示了与朱寿镛不同的看法,认为东西各军经战胜后,“暂次不畏洋炮”,应该 “挑勇充兵”,或者仿照直隶练军军饷⑧,自然“不患糜”⑨。

① (清) 张之洞:《张之洞全集》卷 172《电牍三》,第5071—5072页。

② 孟森:《广西边事旁记》,《孟森政法著译辑刊》(上册) ,第4页。

③《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27册) ,第12169页。

④《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27册) ,第12427页。

⑤ 参见 《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27册) ,第12222页。

⑥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172 《电牍三》,第5061页。

⑦《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30册) ,第14377页。

⑧练军之名,始于同治四年( 1865)兵部、户部诸臣会议选练直隶六军,练军虽在额设制兵内选

择,而营哨饷章悉准湘淮军制,与防军同。参见《清史稿》卷132《兵志三》。

⑨《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27 册) ,第12303—12305页。

三、建制诸问题之纠结与措置

对于此间各方意见,张之洞确实有所考虑,光绪十一年 ( 1885) 十一月初四日,张再次就筹边事致电李秉衡,首先表示“练军诚为节用持久之计”,一改先前留勇二十营的认识,改设练军二十营,但同时表示也要“裁内地练营兵一万”。在设练军问题上,张也颇虑李之态度,表示 “额兵外增练军”亦可。但对于李希望由新镇总统而不由提督直接统率,张就颇表不然,认为 “重兵在边,责在提督。若令新镇总统,提督转无兵矣,提必不愿。提虽驻邕,有战必赴龙,仍不能坐镇后路”,似有抱怨李思虑不周之意。对于自己的布置,张最后还解释道:“处无事,则重臣大将居中; 边防急,则重臣大将驻边。古今沿海沿边规制略同。”③ 张之洞对李秉衡态度之担忧确有先见,张、李二人随后果在设练裁兵问题上出现相当大的分歧,边制的议定也一度搁置不前。

在收到张之洞在边设练军二十营的方案后,李秉衡随后回电,措辞颇不客气。对于裁绿营一层态度尤其坚决,表示“绿营无可裁”,练军廿营固然在额兵外。而对于张所拟定的练军二十营每兵饷银二两七钱的方案,李也表示“仍恐难行”,希望张在疏稿中能够请照直省练军饷三两钱酌加。④ 在移提问题上,李也颇不见好于张,虽张有“边防急重臣大将驻边”之说,李难以辩驳,但李也为自己申辩: “桂难设两提督,柳为苗疆,邕适中重地,移提驻邕以控边控苗,知未尽善,故请移左镇于柳,添新镇于龙,但得提仍督办,则总统仍为所属。” 李解释说先前“陈嘉、马盛治亦实先后总统毅镇全军 ( 苏元春所部称毅新军) ,而兵仍苏有”。对自己之议无法见用颇有愤愤之状。最后李还是表示了妥协之意,称只是担心“新镇非所部,有边警提赴龙城,为电谕必多窒碍”,而边事偏重,勉强答应张移提于龙之方案,其他各镇移改也皆“为宪意为法”,同时李也表示最后奏陈仍需续议⑤。

①练军之名,始于同治四年 ( 1865) 兵部、户部诸臣会议选练直隶六军,练军虽在额设制兵内选择,而营哨饷章悉准湘淮军制,与防军同。参见 《清史稿》卷 132 《兵志三》。

②《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27 册) ,第 12303—12305 页。

③(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 172 《电牍三》,第 5081 页。

④《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27 册) ,第 12423 页。

⑤《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27 册) ,第 12423—12424 页。

⑥(清)张之洞:《张之洞全集》卷 172 《电牍三》,第 5090 页。

尽管李秉衡在移提这一问题上最后与张之洞达成妥协,但在反对裁腹地绿营问题上依旧不肯让步。而张先前将边军改设练军而非留勇之提议,其实也有自己的考虑,练军一般由制兵酌改,底饷仍在旧额内,张就称“所贵练军者,就绿营省底饷也”。

但照李所称,练军廿营在额兵外,即等于在旧额外新增制兵,如此等于制兵不裁反要另外加饷,显然有违朝廷撙节之意。而李又顺水推舟说新增练军“视直练章减四钱”,按李所称直省练饷原每正兵为三两六钱,即减为每正兵三两二钱。据朱道镛所称,李秉衡本欲留勇二十营,照桂饷新案三两二计①实际上与之前留勇方案无异,只是名称由勇变成练而已,且练军比勇营在规制上颇多不便。张之洞显然意识到此点,乃不得不回电,再改前设练军之议,提出七点窒碍,表示不如仍称勇营为宜,并且指出留现有之勇则难驳,增常设之兵则难准”,表示“兵之名必宜避去”。但最后张又指必须在折尾加“活笔”,称“俟界务商务大定随时体察,如能酌减竭力撙节,绿营亦当略裁节饷”②,虽说是为应付清廷计,但也向李表明了桂省绿营无论如何需当“略裁”之意。

但从后来事态的发展看,李秉衡并未如张之洞意裁桂省腹地绿营。是年十二月十九日,李秉衡与苏元春就裁减勇营以节饷事首先上奏清廷,表示将于光绪十二年正月起,先裁边勇八营,腹地防勇亦再酌裁二营,“一俟勘界即定,边务就绪,仍将边军再裁四营”③。折中但言酌裁边营,对于腹地方面,只表示裁防勇二营,比先前李向张表示的裁三营还少,而所谓“防勇”实乃李前称为前年边情吃紧所增募之营兵,此外并未循张之洞的说法,表示将来略裁绿营,实则已将此事搁议。如此看来,除了留边营二十外,李、苏二人基本上否定了张之洞裁军布防的整体计划。对此,李在出奏前几日已先致电张,似有试探之意。李在电中称,裁营节饷疏日内将出奏,表示 “边军请自十二年正月先裁八营,下半年再裁四营,恐与会奏 (指张、李会奏之筹边折)不符。谨奏闻”④,一副事己即成之语气,显然不愿予张讨价之余地。对此,张当日即回电,只是叮嘱李“办法宜决,奏疏宜活”,⑤ 并没有过多表示。张此时之心情如何不得而知,但从三日后即奏请“病体难支,奏请开缺回籍调理”,⑥显然此间筹办边务诸事,令其颇感郁郁不欢,李、苏之掣肘当是其中之一端。

但与张之洞之处境相比,李秉衡的境况也并不如意。原本李秉衡与张之洞在上年三四月 间有中越交界地方宽留“瓯脱”之方案,后曾一度放弃,至十月,清廷鉴于法国方面有弃越南北圻之传言,颇欲再力为争取⑦, 至第二年正月,清廷又因法方之抵制而再翻前议,下谕邓、李等人,谓 “所有现议之界,均作罢论”⑧。清廷反复之态度,使邓、李二人颇感不快,邓承修先是欲以“托病迁延”,而李秉衡亦阴为抵制,此举立遭清廷之严饬,将邓、李二人一并交部严加议处⑨。而张之洞虽在之前极力赞同李之争界举动,此时却一反往态,致电李鸿章,指“两公不悟”,颇有微辞。

① 《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27 册) ,第 12240 页。

② (清) 张之洞:《张之洞全集》卷 172《电牍三》,第 5090 页。

③ (清) 李秉衡:《李忠节公奏议》卷 3,沈云龙主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30辑,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第 193—194 页。

④《张文襄公未刊电稿》(第29册) ,第13081页。

⑤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172《电牍三》,第 5093 页。

⑥ 吴剑杰编: 《张之洞年谱长编》(上卷)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159 页。

⑦ 故宫博物院编: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转引自中国史学会编: 《中法战争》(第7 册) ,第6—7 页。

⑧故宫博物院编: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转引自中国史学会编: 《中法战争》(第7册) ,第40页

⑨参见萧德浩等:《邓承修勘界资料汇编》,广西人民出版1990年版,第42页。

至二月初四日李秉衡请张之洞代奏以病乞退,当此非常之时,张非但不劝阻,反促其退①。 可见张、李此间关系虽不能说龃龉,亦可谓并非水乳,张之洞先前之筹边大略亦因此间诸事而搁置不前。但自李有意乞退后,张便意识到此事不能再搁,第二日 ( 二月初五日) 便匆匆将筹边数条示李,并询问桂省筹边各务现办成几何,嘱其“速复”。此次张之洞所列筹边条目共十一条,前七条为张对先前筹边大略的进步一步补充,其余各条皆为询问李应办各事之现况。其第一、二条谓 “关道拟辖太平一府,管地方呼应灵”及“道皆系地方安边固佳,与各省不一律,太平名亦甚美”②。七日后张再次致电李,对此条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 “沿边一带正办上思改属太平,归顺升直隶州,小镇安改县加通判衔,属归顺,此道辖一府一州,名太平归顺道,拟奏定拨边军三营归道统带,似有益”③。此系对李秉衡先前设置“安边道” 总辖全边方案的回应,只是在名称、隶属上有所考虑,而在设边道问题上亦无多大异议。后来李回电只表示南宁府之上思州,以及镇安厅的归顺州和镇安通判似宜均归新道管辖,认为此二郡州县隶太平“遇远”,如此调剂呼应较灵,亦是就具体问题稍作调整。张亦表赞同。李同时还建议,以后上思、归顺及镇安三地之边事归边道管辖,而地方事务仍归太平府④。后李进一步指出:“通商中外交涉是道专责,已极烦,又兼粮台、军火、地方,使再管兵恐日久不暇顾余废弛”⑤,对边道权责之泛颇感忧虑。但李有关分道权之建议后来并未为张所接受,新设边道仍负有地方与边事之双重责任,与边防督办“同任边事”,并“总辖全边”。后又因龙州开埠,边道又另外兼管关务。张之洞后来在筹边折中就指出,该道实负有“所有( 沿边)汉土厅州县土司管理、整饬边防、监督关税,以及经理中外一切中外交涉事宜”之责,事务愈烦⑥。但事属草创,而另有边防督办总统于上,双方权责又非截然两分,两者亦能勉为应付。但李秉衡之认识确有先见之明,后来工部侍郎唐景崇再次提出分权方案,“军事专责之提臣,民事专责之边道”⑦,已是光绪三十二年 ( 1906) 之事。

而在张之洞最后两电中,边军统帅问题颇为张所重视,原本李秉衡有提督外另设总统之意,后为张所否,而张提出另一方案,谓“提标中军,一营带来龙,余四营,两营改镇标,两营裁”,后又指出“提标制兵虽裁四营,添新泰协,龙城守归提标,且边军总统二十营皆提标也”,并声明以后提虽不兼督办,亦定防勇十营属提标⑧。观张此举甚为巧妙,前引李所上裁兵折中,并未就裁制兵问题有所表示,如今张将移提与裁兵问题联系在一起,从提标中军着手,由于提督现统二十营边勇,提标自可略裁,阳为增提督所部,阴有裁制兵之实,而李此时又有乞退之举,自不便过于争执,而边道统带三营,张表示“有益”,似也有分权之考虑,而揆之后事,边道与边防督办之掣肘也隐伏于此。

① 参见《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30 册) ,第 13853—13854 页。

②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 174 《电牍五》,第 5110—5111 页。

③《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30 册) ,第 13915 页。

④ 参见《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30 册) ,第 13943 页。

⑤《张文襄公未刊电稿》( 第 30 册) ,第 13944 页。

⑥ 郭廷以主编: 《中法越南交涉档》( 第 6 册) ,第 3699 页。

⑦《京报汇录》,《申报》1907 年 3 月 1 日。

⑧ (清) 张之洞: 《张之洞全集》卷 174 《电牍五》,第 5110—5111 页。

对于张的布置,李显然有所觉察,一方面表示“边军存营均请照办”,但同时又预留一着,认为“目下督办似应缓撤,作他日去督办归提标十营张本”。实即表示他日如边防督办名目撤去,则此十营边勇仍旧应当归回提标。显然李对裁兵之态度仍未改变,只是边防督办一职之后迟迟未能议撤,直至光绪 三十二年(1906)由于接任督办的郑孝胥以病为由急于求退,一时难以觅人,只得将边防事务由边道兼理,督办之名始撤。

经此最后拟定后,张之洞于光绪十二年 (1886) 二月十五日将筹议广西边防折上陈,所奏大都为先前与李秉衡协商之结果。其主要方面大体有四端: 一为沿边布防,大体以镇南关为中心分三路驻防; 二为移提督驻所于龙州,另设柳州总兵,而沿边常驻二十营遂为定制,以提督为总统; 三为设太平归顺道一员总辖全边州县,并就沿边若干州县升格统属略作调整; 四为请边防四十二万协饷。该折于是年十月为清廷照准,除对边饷问题仍需另外斟酌外,对设道一层尤为赞赏。第二年(光绪十三年)五月,军机处专门寄谕张之洞,指出:“新设之太平归顺道办理中外交涉事件,关系紧要”,要张将此道为何项缺分具奏。并在同日寄云贵总督岑毓英上谕中,要求“云南事同一律”,要岑悉心布置。清廷此时对设道之议态度如此积极,实与前不久所定《中法续议商务专条》有关开设广西龙州、云南蒙自、蛮耗为通商口岸之事有关。清廷在此更重边道之“中外交涉”职能,而这显然不是李秉衡与张之洞倡设边道之初衷。

岑毓英在收到清廷指示后,遂于一个月后将滇省添设道员之事覆奏,岑表示“现在蒙自既准法人设立领事开办通商,滇省亦于该县设立关道驻扎弹压稽查”,而滇省原来之迤东道、迤南道所辖府厅州县“汉夷杂处,均属地方紧要,未便移驻”,因此拟添设巡道一员,将与越南连界之临安、广南三府归其管辖,驻于蒙自县,兼管关税事务,谓之临安开广道,并定为冲繁疲难四项相兼之请旨简放要缺,为滇省各道缺“尤形紧要”之缺。广西对太平归顺道亦颇为重视,张之洞上奏请作“冲难边要兼烟瘴题调缺”,由外酌量奏请升调拣补。但值得注意的是,滇省边道之设为开关通商议定之后,而桂省则为桂边通商尚无成议之时,虽同有交涉弹压地方之责,而其设置之初衷,实有不同。朱寿镛称桂边设道为“布边防”,李秉衡初拟道名“安边道”,其寄望亦可见一斑。一年后李秉衡与张之洞力争龙州不能开关,清廷认为此与张、李之前筹边之意“显然矛盾”。其实张、李之态度并非两异,缘张、李先前设道之举,本不在于通商。而滇粤对于边地设道的认识差异,对此后边道地位作用之发挥也颇有影响。

相比滇桂两省之绸缪,粤边与越接壤之地只有钦州一处(现广西中越边界钦州段清属广东) ,改设之纠葛自是较少,早在光绪十一年( 1885 )七月张之洞开始筹议移提改镇事时,就曾以 “桂边平定,廉防重要”为由,调委广西右江镇总兵王孝祺署高州镇总兵。张之安排当有以高州镇当粤越边防要冲而加意经营之意,特别嘱咐王要“尽心经理”。而在此之前,清廷已经接受张之洞之筹划,委冯子材为钦廉防务督办,边务实为督办与高州镇所经理。但至第二年三月,在张之洞完成桂边之边务筹划后,张再此致电清廷,称“越事既变”,但高州镇总兵常年带兵驻防北海,“两年有余不能旋署”,而该镇辖境远及罗定西北一带,附近“向多会匪”,“今昔情形缓急迥异,审度时势必宜变通”。拟于廉州特设北海镇水陆总兵一员,同时就附近阳江、高州、化州等各路防营武弁进行调整,使此一转移间 “将弁额兵并无增益,而廉州设有重镇则可专力筹防”,“无东、西兼顾之虑,亦免边腹偏重之虞”。张之洞之所以做此种调整,当是有虑于先前争“瓯脱”之议不行。但粤边不像滇桂,直接开埠通商,边务重于海防,因此添设边道经理之议并未提出。直至光绪三十一年( 1905),署两广总督岑春煊始以“钦廉边海交冲”,奏请在该地添设廉钦兵备道驻扎钦州,管辖廉州一府及钦州一州,并定为冲繁难边远要缺。而钦廉防务与广西边防两督办名目亦在此前后陆续被裁撤,中越边务终为边道所一手经理,直至清亡。

结语

中法战后的中越边务,由于对象的改变,时人对于其经理也有了新的认识。张之洞就指出“防敌国与防藩夷不同”,“藩夷”则“寇掠无时,攻占无定”,而“敌国”则“绝无突然犯之理”。如何面对战后之新境况,妥筹边计,确为当时滇桂粤疆吏所亟亟思考之事。清廷中枢方面先有“大枝重兵添扎要隘”之谕,之后又有“滇粤边防酌留若干营外”之语,先前之壮言与随后之游移形成鲜明对比。其中反映的正是清廷力求更张边制之力不从心,如何妥善权衡“建阃”与“撙节”之难题,最终给予了滇粤疆吏。张之洞对此就曾大发牢骚,称半年来大为饷所困,而僚属、户部则“省事省钱便好,疆土在所不计也”,无奈与愤恨之感溢于言表。但无论如何,中越沿边之规制经此一议,亦能勉强给人以崭新之面貌,但遗留下游勇、边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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