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不抵债,广安摩尔春天及关联的14家公司申请破产重整!
根据最高法院公开的民事裁定书内容显示,包含 广安摩尔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在内的14家关联企业申请破产,目前船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即日生效。原裁定书内容如下: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903破申1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
法定代表人:席静。
法定代表人:文旭。
法定代表人:赵荣。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法定代表人:邓爽。
申请人:广安摩尔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一段
法定代表人:席静。
法定代表人:席静。
法定代表人:席静。
法定代表人:何横涛。
2020年4月20日,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十四家关联企业以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己经达到资不抵债,明显丧失偿债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
破产重整。
本院查明,申请人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9日, 在遂宁市船山区行政审批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股东为席静(持股95.69%) .林韬(持股1.48%)。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百货首饰、化妆用品、皮具、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厨卫用品、家具、服装、纺织品、钟表、体育用品、酒店管理。(以 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四川摩尔春天百货有限公司等十四家企业是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公司,所有申请人均由席静实际控制,据申请人提交的财务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人的资产总额为2 039 842 040.14元,负债总额为2 206 547 843.52元,已资不抵债。同时,申请人被多家单位提起民事诉讼,资产和银行账户被多次查封、冻结。
本院认为,申请人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十四家关联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经审查,申请人符合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条件,本院对其破产重整申请依法予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四川瑞泽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摩尔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四川瑞泽杭萧钢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遂宁市诚泰商贸有限公司、四川闽福锦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瑞泽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仕女屋实业有限公司、遂宁市鞋城有限公司、四川华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遂宁市现代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易尚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安摩尔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广安瑞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乐山摩尔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四川百事华鑫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衡骏
审判员杨娟
审判员王飞
二0二O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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