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散文」我的“英雄”时代
文/ 李春梅
要说“英雄”,我可算不上真的“英雄”,但是我曾经有过逞英雄的时代,那是在我青少年期间,今天我把这几个真实的故事分享给大家听。
第一件事是我无意中当了“英雄”。
事情发生在1983年暑假,那年我刚满12 周岁。一天,爸爸妈妈吵架,一气之下,爸爸骑着车出走了。本以为爸爸到天黑会回来,没想到,一天、两天,直至一周也毫无音讯。当年没有电话,除了写信之外就没有别的联系方式了。可是,即便是写信,我们写给谁?爸爸亲戚很少,朋友也没有,我们猜测不出来他到底去了哪儿,而那时候又没有报警的意识。找了几天,着了几天急,据聪明的妈妈分析,这么长时间能待得住,一定是去了房山南窖我姥姥家。这个分析结果一出来,我和姐姐都不认可,哪有和媳妇生气跑丈母娘家去的?爸爸的亲弟弟也多次打听,并“命令”我家必须把他哥哥找回来。妈妈低不下头不肯去,姐姐因为路途太远不敢独自去,我自告奋勇地要求去。无奈之下,大家都同意了。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也没独自出过门,何况是穿城迈县的,到姥姥家足足300多里地。那时候的交通也很堪忧,就一趟车,如果赶不上,那就是第二天再赶路了。一大早,我早早地等候在大华山十字街头,准备乘坐每天唯一的一班次到东直门的车。买完了一块八毛钱直达到东直门的车票,就舒舒服服地坐在车上盘算下一趟车坐哪辆了。因为,我是完全凭借每年妈妈带我和姐姐去房山南窖所走的路线记忆。下了东直门车乘坐有轨电车106到崇文门(当时东直门没有地铁站),然后从崇文门坐地铁,到苹果园地铁站,再乘坐公共汽车到红煤厂,转乘去南窖的车。如果到红煤厂的车误点儿了,那就得步行20多里路才能到家。一路非常顺利,坐了足足一天的车,我终于到了姥姥家。
一进门,大人们都惊呆了!连忙往门外望:“你自己来的 ?没人跟着你来?我的天呐!”我第一句话就问我爸爸在没在?姥姥说:“在呀,去你二舅家了”。姥姥突然反应过来了:“不对呀,你爸爸来这儿你们不知道?”我一看瞒不住了,只好说了事情的原委。我的到来,无疑是给爸爸揭了老底儿,爸爸觉得很没面子,第二天起早就要走。姥姥心疼我刚到,想让我歇几天,让我爸爸等我几天一起回。可是爸爸倔的不行,说啥也不待,姥姥只好锁了爸爸的自行车。爸爸愣是丢弃了自行车,乘坐公交车,踏上了回家之路。
玩了几天,我也要回家了,我和姥姥说:“我把爸爸的车骑回去吧!”姥姥可不干了:“你这么小,300多里地,走丢了咋办?”我满脸的不在乎:“姥姥,没事,我鼻子下面有嘴,我会打听,您给我煮点鸡蛋,我带点干粮就行。”姥姥拗不过我,终于放行了。
我一路骑着车子一路欣赏这沿途美景,真到了市里我是真的一头雾水,不过,12岁的小丫头片子到底还是大摇大摆地骑着自行车从京西穿过前门大街回到了京东平谷了!别看坐车用了溜溜一天,我骑车也是溜溜一天到家的。回家后,所有人都夸我人小胆大,是个小“英雄”!
第二件事,的确让我做了一回“英雄”,而且还是个“救美”的英雄。
1988年,那年我17岁,刚上高二。周六上完半天课放学回家,骑车到华山东边二支渠处(如今的林业派出所东二十米)。远远地我看到有一撮人,似乎是有人摔倒了的样子。走近前一看,这还了得!有三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小伙子正围着一个女孩儿,再近前一看,原来不是别人,是我姐姐!我大喝一声:“嘿!干啥呢!”这几个人回头一看,冲着我说:“用你管?走你,没你事儿!”我厉声骂道:“你们怎么这么不要脸呢,三个大男孩欺负一个女孩!你们给我滚开!”其中一个人眯着小眼睛,不怀好意地说:“碍着你啥事了?我们就是跟这个大姐要镯子戴戴,还有这手表。”我一听更加愤怒:“今天这事我管定了!你们谁要不怕死,冲我来!我砸死你们!”说着,我举起了自行车,站上了水渠,我自己给自己仗胆:“我数一二三,你们再不滚,我就不客气了!”说罢,我就数起了数:“一、二……”还没等我数到三,其中一个男孩就和他的同伴说:“走吧走吧咱们,别惹事了,学校要是知道该开除了。”顿时,我抓住他们的弱点:“你们哪个年级的?敢这么猖狂!你们这是违法犯罪知不知道?!”“得,姐姐,我们走还不行吗?”其中一个男孩说,并给那两个人使了个眼色,他们三个骑上自行车一溜烟跑掉了。再看看姐姐,在地上蹲着嘤嘤地哭泣着,自行车也倒着,我没好气地说:“你这么大人,怕他们干啥,一群毛孩子!”事情到此为止,不了了之。回到家和爸妈述说着事情经过,爸妈都夸我仗义,是“英雄救美”,只不过我救的不是别人,是我姐。从此,爸妈逢人就说我胆子大、不懦弱、敢作敢为,是个地道的小“英雄”。
第三件事,我也赢得了“英雄”的口碑。
1989年,姐夫和姐姐基本上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且对了象。因为姐夫是想入赘我家,因此对了象之后,一直住在我家。家里终于来了个男劳力。爸妈知道姐姐体弱多病,而我又力气大,我曾经把一袋子整整200斤的大粒盐盐包一下子抓起来扔在栏柜上。因此,爸妈鼓励我和姐夫一起去割柴。他们说的柴不是普通的柴草,而是常年生长的荆条,都如树枝或者树干粗。这样的柴需要到没人走过的地方去割。我和姐夫商量,去了老官顶山尖儿。那里,荆条细的如大拇指,粗的还有擀面杖粗。这可是,砍一棵是一棵,值当。
那天,我和姐夫每人背了四捆荆条。山上风大,摇摇晃晃地好不容易下了山,说心里话,我的腿一直打着哆嗦,但是,倔强的性格让我不愿服输,我不能比姐夫少背。就这样,我们一路歇歇走走,终于把荆条背到了家。爸妈一看,我也没少背,又心疼又高兴:“瞧,我这闺女也顶男孩了!你比你姐夫少点有限。”一听这话,我可不乐意了,我说:“妈,咱家不是有大秤吗?您称一下我俩的都多少斤。”
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我背的是234斤,姐夫那堆柴是226斤。那么艰难地背到家我没觉得委屈,我的斤数比他多,还说我的少点有限,我一下子控制不住,哭了。妈妈一看我真哭了,赶紧安慰我:“哎呀,我就那么一说,你一个女孩,哪怕少点也不寒碜,就这,十里八村你就是英雄!”一听“英雄”俩字,我忍不住破涕为笑了。是啊,我太喜欢“英雄”这字眼儿了!
这就是我的英雄壮举,这几件事足足让我过了“英雄”的瘾,也够我炫耀一辈子的了!如今,我已年过半百,逞能的事做不了了,因此越来越让我怀念我的“英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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