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医时讯】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家园
●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容呵护绿色家园●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条例》实施,广安门医院正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院区垃圾进行精准分类及投放。全员行动,全员有责,做好垃圾分类,建设美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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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使用绿色标识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指产生的:
●食物残渣
●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剩菜剩饭、菜根菜叶、骨骼内脏、果皮等)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生活中使用蓝色标识
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物指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所产生的:
●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其他可回收物(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生活中使用灰色标识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包括:
●1号、5号、7号等干电池
●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灰土、陶瓷碎片等。
生活中使用红色标识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充电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
●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包装物
●废油漆、溶剂及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包装物
●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来源:行政处
编绘:丁海伦
统筹:尹 璐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