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杀害10岁堂妹后抛尸荒野:他还是个孩子,千万别放过他!

原标题:13岁男孩杀害10岁堂妹后抛尸荒野:他还是个孩子,千万别放过他!

作者:居潇潇,爸妈研究所特邀作者

又有一个10岁女孩遇害了。

凶手不是别人,是她13岁的亲生堂哥。

最近,这起发生在安徽宣城的惨剧让无数人既揪心又愤怒,揪心于受害者的遭遇,又愤怒于那个小小年纪就对亲人下手的杀人犯。

谁能想象,一个原本老老实实在家上网课的孩子,会被同一个村子一墙之隔的哥哥夺走性命?

有人说,这世上人比动物还可怕,因为动物永远是动物,而人不一定是人。

这个安徽13岁男孩,就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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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悲剧发生在一周之前。

4月14日傍晚,安徽宣城,一位焦急的父亲杨某来到当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10岁的女儿可能走丢了,希望警察帮忙找到孩子。

当时,这个乡亲眼中老实巴交的中年人,已经快急疯了。

自从多年前夫妻离婚之后,家里就只有他、老母亲还有这个女儿相依为命。

他不仅发动了家人和村民一起寻找,还在当地资讯平台上高额悬赏线索,发布寻人启事。

然而,两天过去了,依然没有消息。

正当杨某和家人还有一丝残存的希望时,没人想到,第三天迎来的竟是孩子已经被害的噩耗。

让人又惊又怕的是,警方抓获的嫌疑人,是杨某年仅13岁的侄子。

一直到4月18日,被害小女孩的遗体,才在凶手的指认下被找到。

事发之后,村民想起,小女孩失踪那几天, 这个13岁的男孩依然像没事人一样骑着电动车在村里乱逛,毫无恐惧。

这样草菅人命的凶残和麻木,竟然会出现在一个13岁孩子身上,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去年发生在大连的惨案。

就在半年以前,大连一个13岁男孩蔡某把同小区的10岁女孩骗到家中,猥亵未遂之后恼羞成怒,连捅数刀生生把对方杀死。

而当时蔡某母亲正在家中, 目睹案发的她帮着儿子擦干了血迹,一起掩埋了尸体。

在受害者父母找到女儿时,可怜的小姑娘被折磨得惨不忍睹,她父亲亲口对媒体说:

“当时我看到女儿的裤子已经被褪到膝盖以下,前胸没有了衣物,那件上衣不是穿着的,而是被拨到了身后……”

当受害者全家疯狂找女儿、警方展开调查的时候,这个罪魁祸首在干嘛呢?他在和网友聊天:

“小孩死了我害怕啊。”

“我一个小孩怀疑我。”

“我虚岁14。”

他还多次若无其事找到女孩父母,装作关心的样子询问:

“你女儿找到了没有?”

同样的13岁凶手,同样的10岁受害女童,同样的杀人抛尸后若无其事。

他们不是人,他们是真正的恶魔!

在电影《误杀》里,女儿不幸被侵犯的母亲愤怒地说过: “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禽兽。”

没想到,一语成谶。

更恶心的是,因为未满14岁,那个大连杀人男孩根本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如今,安徽男孩大概率会因为同样的原因逃脱制裁。

就因为未成年人这个身份,身为杀人犯的他们甚至不会被认定为有罪,不是“免于刑事处罚”,而是“无罪”。

《少年的你》原著中有这样一句话: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原本用来保护孩子的法条,却成了恶魔逍遥法外的依仗。

这是天大的讽刺,也是天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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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魔也许就在你身边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天生的恶人?看完以下案例,你也许会和我一样给出肯定的答案:

有。

2012年,广西一名13岁的女孩,因嫉妒同学比自己漂亮残忍将其杀害并肢解尸体。

2013年11月,重庆市一婴儿被10岁的女孩在电梯内持续殴打5分钟后将其扔出了25楼,致被害婴儿身亡。

2017年12月,四川大竹县13岁的男孩因为怨恨母亲陈某对他的管教过于严格,持刀将其杀害。

2018年12月,湖南沅江12岁男孩因不满母亲不让自己抽烟,于是心生怨恨,一气之下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在家中,还扬言“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

在旁人看来顶多是拌几句嘴的小事,在他们眼中就成了夺人性命的借口。

这些人从降生之日起,就对世界带着巨大的恶意,哪怕经历再多的教育,也无法改变他们的本性。

就像工厂流水线生产,哪怕再高级的设备,也无法保证100%质量合格。

这些混在茫茫人群中的人渣,就是那些残次品。

这个论断并不是空穴来风。

美国乔治敦大学情感与社会神经科学实验室主任阿比盖尔•马什通过研究发现:

那些对他人冷漠、自制力有限、具有反社会行为的青少年,当他们面对极度恐惧的人脸时,大脑右杏仁核没有被激活。

那些对他人冷漠、自制力有限、具有反社会行为的青少年,当他们面对极度恐惧的人脸时,大脑右杏仁核没有被激活。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根本没有“恐惧”的概念,也就自然无法对他们的恐惧和痛苦产生同情了。

阿比盖尔还在《人性中的善与恶》中提出过一个概念:冷血精神病。

大多数人认为,那些犯下残酷暴力罪行的人,一定是因为没有感受到家庭温暖,或是受到了虐待,才会变成那样,事实并非如此。

据统计,在美国的暴力犯罪分子当中,冷血精神病患者比例高达五成,这种人格障碍让人失去同情能力,他们会选择暴力攻击他人,仅仅因为,“他们想这么做”。

据统计,在美国的暴力犯罪分子当中,冷血精神病患者比例高达五成,这种人格障碍让人失去同情能力,他们会选择暴力攻击他人,仅仅因为,“他们想这么做”。

这类人根本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犯罪,取而代之的,是冷静策划、目标明确的攻击。

他们会在人群中找到最容易受到攻击的对象,对其施暴、侵犯并杀害。

无论他们给别人造成了多少伤害,让别人多么痛苦,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应该为此而感到难过。

套用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

我从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人性,然而却不料会凶残到这个地步。

这些年幼的“杀人犯”,就是击穿人性底线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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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应该是他们免罪的理由

每当这类悲剧发生,就会有人将“熊孩子”的出现归结于“熊家长”的纵容。

“他还小别跟他一般见识。”

“你是个大人,怎么还和小孩计较。”

“不就是个破手办吗,还不让我们玩了。”

“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

“他还是个孩子”成了多少家长放在嘴边的借口。

无条件的放养,无规矩的放纵,造就了一群没有敬畏、没有底线的“熊孩子”。

正因为在过往教育中,父母一次次地对小错轻轻放下,才会有后来难以挽回的大错,甚至,父母自身也成了牺牲品。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整治这类极端恶性案件,显然不是光靠父母加强教养就能实现的。

还记得,大连蔡某杀人案件曝光后,人民日报发表观点称:

对未成年人犯罪,在无罪和重罪之间,还要打开妥善应对的司法空间,让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中清晰可见。

深以为然。

年龄不应该是这些杀人恶魔逃脱责罚的理由。

从他们犯案后毫不慌张的反应就能断定,就算接受了短暂的“收容教养”,他们的本性并不会改变,假以时日,他们的存在,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隐患。

没有定罪,没有惩罚,他们只需要远远地离开家乡,换个地方生活,没过多久,他们可怕的杀人往事就会被淡忘,从而开始全新的人生。

但是,那些被杀害的无辜受害者,他们的生命不能再重来,他们也无法再为自己讨回公道。

凭什么未成年杀人犯可以拥有重新来过的机会呢?

他们是孩子,受害者也是孩子啊!

如果法律不能给施暴者和受害者同样的公平,那未满14岁的恶魔们就更有了肆意妄为的理由。

戈尔丁在《蝇王》中把人性分了三层:

生物性,社会性,精神性。

任何人在没有制度约束和精神教化的情况下,都很容易被生物性中恶的一面所掌控,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所以,要想抑制这种根源上的恶,社会惩罚机制与教育引领缺一不可。

每个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孩子,更是国家的未来。

当针对极端罪行的惩罚足以震慑人心,

当父母能教会孩子什么是敬畏、什么是底线,

这样的悲剧才会越来越少。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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