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起,广东二级响应调整至三级,意味着什么?

原标题:5月9日起,广东二级响应调整至三级,意味着什么?

5月8日上午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通告称

自2020年5月9日零时起,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组织专家评估,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5月9日零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响应级别调整后,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精准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由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意味着什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共分为四级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Ⅰ级响应: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级别下调,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应对疫情的组织实施部门也随之下调。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必要时,省卫生健康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可以看出,随着响应等级的降低,决策层次和紧急程度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何时才能终止应急响应?

那么,随着响应级别的调整,“响应”何时才是“尽头”?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终止”有关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下调响应≠疫情解除

大家切记千万不要放松警惕!

责任编辑:郭松青

初审:李饶尧

审核:简文杨

审定发布:李冠宏

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广东公共DV现场

图/锐景创意,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

The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