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附一院产科门诊就诊须知

原标题:苏大附一院产科门诊就诊须知

各位孕妈妈朋友:

一定要注意,6月4号起没有办理好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孕妇(参保地在市区、吴中、相城、园区)来我院产科检查只能选择自费挂号自费结算产检费用(即:不能用社保卡挂号和交费,否则不能进行产检)。待生育登记服务单开好后也不得重新结算生育登记服务单日期之前的产检费用。

故请广大孕妇朋友开好生育登记服务单后再来我院产检检查,以免影响待遇享受带来纠纷。严禁使用医保账户与医保基金支付产检费用。办理好生育登记的孕妇,持社保卡可以按规定正常享受门诊生育产检待遇。办理好生育登记、2020年1月1日之后在我院产科建卡、且在7月1日之后生产的,若有未纳入生育结算的票据,请及时整理票据、联系单、医保卡来院办理重结事项(一旦住院生产,门诊生育产检待遇结束,不能再办理重结)。7月1日之后分娩的孕妇产检,只能选择生育基金或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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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来源:妇产科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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