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护缺失博流量 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近日,“3岁女孩被爸妈喂到70斤当吃播赚钱”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岁半50斤”“3岁70斤”“马上突破100斤”——某视频平台上3岁女童佩琪由于食量惊人近日成为一名“吃播”小网红,其与年龄极不匹配的超常体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佩琪父母无节制地给孩子加餐,火锅、烤肉、汉堡、炸鸡、可乐、泡面……这也让广大网友非常不满,认为是家长拿孩子“吃播”赚钱,但佩琪的父母委屈地表示:“拍视频纯粹是为了好玩”。日前,该平台由于“投诉密度大”已对该账号封号,广州市妇联也已介入调查。
封禁账号似乎远远不是此事的终点。在短视频平台上,像佩琪这样的低龄“吃播”并不少见,但这种以牺牲了孩子的健康为代价的直播却令人倍感痛心。因为这种直播带有浓厚的金钱色彩和功利目的,小孩子变成了直播的道具。事件的背后,与孩子父母的监护不力脱不了干系。于私,父母将孩子当成博眼球乃至赚钱的工具,应受道德谴责;于公,监护人若涉嫌伤害或者虐待被监护人,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虐待未成年人”。今年颁布的民法典对于“不良父母”的规定则更加具体,明确规定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等三种行为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由此可见,为人父母者监护不力,不只是挑战公序良俗的直播乱象,而且是涉及儿童权益保护的公共事件。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即使尚未达到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度,对于这种损害未成年人健康的行为也不能坐视不管、听之任之。在家庭保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社会保护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支撑。对于此类事件,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社会团体等应当及时介入,对孩子的父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纠正错误做法,敦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则应追究法律责任,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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