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代吉林地方官俸禄,随着官职制度和财政税收而不断完善起来
俸禄是中国帝制时代统治集团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各级官吏的劳动回报,通常以土地、绢帛、粮食、货币为主要表现形式。吉林地区民族成分和地缘政治情况错综复杂,因独特的地理环境与政治架构,成为研究清王朝俸禄制度设立、发展、变革的有效窗口。吉林地区的俸禄系统伴随着王朝职官制度和财政税收政策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来,经历了漫长的嬗变过程。
一、清代吉林地方官俸禄的制度演变
吉林地方行政体制以五副都统分治吉林驻防八旗驻防官军,以三直隶厅管理民人,以噶珊组织单位管理少数民族,为清政府提供了稳定的大后方,但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的驻地与府州县的治所重叠,旗署与民署缺乏明确的界限加上旗民杂居,也为吉林地区官僚团队机构重叠、推诿塞责埋下隐患。

清代吉林地区的旗民分治的二元行政管理体制更迫切地需要建立一支高效的官员队伍,而良好的吏治氛围中,合理完善的俸禄制度对官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清朝政府及时根据吉林的特殊情况对地方官员俸禄做出了一系列有的放矢的调整,对稳定吉林吏治体系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纵览清代吉林地区的俸禄制度的发展与演化历程也反映了清朝总体官员管理建制阶段性的兴衰起伏和统治措施的侧重变化。
中国帝制时代官僚政治集团的功能主要集中体现在对统治阶级利益的维护,他们是政府工作部门的躯干,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得以顺利运行的齿轮。
清初,随着大批清军的“从龙入关”,东北地区丧失大量人口,尤其青壮年劳动力迅速流失。为了避免东北地区成为缺乏开发的蛮荒之地,顺治一朝曾经在东北地区提倡垦荒,即“辽东招垦令”。但到了乾隆统治中期,清政府在东北地区实行封禁政策,许多闲置的土地被清政府圈禁起来,作为围场,且“设堆置卡,封禁甚严”。

吉林地区在封禁中开发,地方行政体系几经调整,与之相对应的,吉林地区的俸禄系统也经历了初设、调整和相对稳定的三个阶段。
俸禄究其根本是一种契约关系,君以禄,臣以力,俸禄是官吏赖以生存的收入保证,亦是政府工作机关运行的动力齿轮。俸禄的多寡有无完全依据官吏品阶和爵位高低而定,这不仅推动了官僚队伍的新陈代谢、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动了官员的廉洁建设。就吉林地区的文武官主要依据所属衙门加以分类,文职衙门系统为民署州县,武职衙门系统为旗署军府。
尽管朝廷设置养廉银定额,但事实上各地因事务繁简程度不尽相同、地方远近情况殊异和地区所需用度多寡,各地养廉银的标准未能实现完全划一,围绕上表中政府所规定的养廉银数额上下浮动。
比如道光三十年,管理户部的文华殿大学士赛尚阿曾就吉林武职衙门养廉银上疏,在赛尚阿的奏报之中,吉林五名副都统的养廉银总额为三千五百两,与上表一致,而吉林将军的养廉银超过乾隆四十二年一千五百两的定例,达到了两千七百七十六两,成为正俸的十五倍。养廉银制度建立后,养廉银成为吉林地区驻防八旗武职衙门官员的主要收入。

二、清代吉林地方官的俸禄特点
1.吉林地方官薪资待遇优厚
高额的养廉。清代俸禄制度不论文武官员一律按品级支给,除九品官员外,同一品级官员不分正从,俸饷同额。而养廉银以各外官任职政务繁简、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位置远近设置划分标准,对于推进收入公平有所裨益。
吉林地处东北“龙兴之地”,政治上属于满族统治者的大后方;加之吉林将军辖区内的吉林地区与沙俄接壤,兼处边疆要塞职责,军事地位险要。吉林将军衙门协理旗署、政务浩繁,备受统治者重视。
官庄、旗地的补充性收入。旗地即为旗人所占有的土地,是满族“计丁授田”的延伸,在清入关之前充当八旗制度的物质基础。吉林官庄所有土地从本质上来说是国有旗地,获得的粮食产出除作为吉林驻防八旗粮饷外,也有一小部分用来补贴打牲乌拉衙门。吉林官庄由吉林将军衙门管理,服从于四司之一的户司调配。官庄制度作为清代东北旗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清代吉林地区的经济发展、地区开发与税收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

独特的恩赏机制。清朝统治者在吉林地区为旗属官员设立了优厚的福利待遇政策,充分展现出对旗人的优待国策。恩赏形制多样,包括年节旗人需用赏银、巡防边卡的整装银,立军功时的赏银、万寿节恩赏及红白事例赏银等名目,且恩赏待遇优厚。
2.吉林官员俸禄不能自给
由于满族统治者对“龙兴之地”的重视和驻防边疆、稳定政局的考量,清朝的东北地区实行严格的“封禁”政策,尽管偶有“弛禁”,但封锁政策始终是清朝统治者对待东北地区的主要政治态度。对于吉林地区经济的开发也是在封禁和解禁中交替进行的,这也导致了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滞后性,相对于关内地方政府能够取得的税收相对较少,因此地方官吏的俸禄也难以达到自行支给。
三、清朝吉林地区地方官俸禄的意义
1.抑制官员腐败
清朝的俸给制度较之前代各朝日臻完备,但即使经历了两千余年的官僚政治建设,清前期的吏治腐败问题依然是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吉林地区俸禄隶属于中央户部管理,吉林将军衙门的户司即为户部的直接管理机构。户司以“四柱清册”作为财务报表依年份造册奏报,便于中央对吉林的经济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整顿吏治、抑制腐败有所建树。

2.开发地方经济
吉林地方官员的俸禄制度不仅仅可以有效地遏制地方官员的腐败问题,也可以有效地提升吉林地方经济的开发程度。吉林历任将军都十分重视地方经济的开发,富俊任职期间不但主持开垦了双城附近的土地,还主持开采煤矿。
3.巩固边疆
东三省是清廷的“龙兴之地”,吉林更被作为“根本重地”,清政府在吉林的推行的俸禄制度充分展现了吉林布防的重要性。历代清朝统治者无不将吉林视为兵源地与大后方,多次强调满洲旧俗在吉林维持的重要性。
随着吉林民署机构的成熟,吉林地方移民逐渐充实边境,也为巩固吉林边防起到了重要作用。咸丰十一年,吉林正式解禁,关内汉人大量输入拉林河、图们江、牡丹江及乌苏里江流域。诸如伊通、伯都讷、珠尔山、五常厅、双城堡、拉林及珲春等地相继被开发。以旗地作为俸禄补给的俸禄体制推动了吉林开垦土地、驻防边疆的发展。此外,五个副都统辖区内设置的边哨卡伦,也对巩固边防做出贡献。

结语
吉林地区地方官吏俸禄体制的创立与发展是清王朝的俸禄制度调整和政政局变幻的缩影,就其本质而言是清王朝俸禄制度的特殊化表现。鉴于吉林地区所施行的是以吉林将军为主的军管机构下旗民分治的行政模式,故而吉林地区的俸禄制度对于研究清王朝的俸禄制度、边疆政策、驻防八旗制度和吉林地方财政均有一定程度的借鉴意义。
吉林地区的本地官员的俸禄制度的发展与清王朝官员的俸禄制度发展有着相同的节奏与脉络,均是经过了创设、发展与相对完善三个阶段。
清朝吉林地区地方官俸禄制度的发展沿革、特点及其意义从本质上揭露了在封建生产关系为主的时代,通过俸禄制度的改革无法根本上解决封建政治框架下的贪污腐败问题,治标不治本的俸禄制改革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
而真正想要解决贪腐问题,想要彻底改革俸禄制度,还是要从封建生产关系下手,从本质上改变社会关系和社会构架。即使如此,吉林地区的俸禄制度仍旧是我们研究、思考清朝俸禄制度的重要切入点,同时对我国现阶段的反腐改革等措施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