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起实施!义乌房地产十二分制管理办法正式落地
在义乌的多家房企销售展厅,“房地产开发项目十二分制公示牌”均已悬挂在展厅显眼位置。

公示牌
据了解,从6月18日起,《义乌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义乌范围内所有待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从项目施工到竣工交付将进行全过程记分管理,记分为0的不得领取预售证,必须实施现房销售。
因工程质量问题被通报批评、不文明施工、五证公示不到位、未取得许可擅自施工、高于备案价销售等行为,都将扣分。特别要提醒的是,申领预售证时资质人员不齐的话,很容易被扣分。”日前,在翠语华庭销售展厅,义乌市建设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管理人员解读十二分制管理办法,提醒房企注意容易扣分的负面清单。连日来,该局房产科联合质安站开展“三服务”入企工作,逐一走访房地产企业,针对十二分制管理办法为企业答疑解惑,送服务上门。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各项目从开工到交付的基础分是12分,有房企正在实施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制度,将会加上6分,也有房企因管理问题面临被扣分。”义乌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分制管理办法罗列了11项涉及扣分的“负面清单”和3项可加分的“正面清单”,加扣分上限为12分,将作为房地产项目预售审批的重要依据。记分为0的房企,必须实施现房销售。
据了解,十二分制管理办法实施后,本月翠语华庭、朝阳万象、翠湖湾、云潮府、都会文澜等众多房企将在该办法的监管下领取预售证。义乌市建设局将根据各项目加分扣分情况,第一时间在公示牌上张贴,并及时更新项目分数,让购房者及时了解房企情况,为选房提供参考。
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详情

义乌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十二分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过程中,采取12分制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对象
所有待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计分周期
房地产项目开工到交付。
三、计分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四、计分规则及应用
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从结构施工开始,到项目竣工备案交付的管理过程中,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市建设局)对房地产项目负面清单进行扣分,同时对正面清单进行加分。
房地产项目售楼部应设置12分制公示展板,在售楼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由市建设局根据加扣分情况进行调整,并公示相关加扣分。
在计分周期内,基本分为12分。房地产项目出现负面清单行为的予以扣分,有正面清单行为的予以加分,加扣分计分上限为12分。超出12分的加分事项另行记录,公示以后,作为房地产项目预售的重要依据,进行应用。
每个记分周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不予办理预售审批;
积分为4-6分的(含本数,下同),提高预售条件,形象进度达到50%后,核发预售证;
积分在1-3分的,提高预售条件,主体结构结顶后,核发预售证;
积分为0分的,项目交付后,再核发现售证。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另行规定停止销售、停止网签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一)负面清单。主要包括:
1.因工程质量问题,被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整改通知书,或市质安站开具停工通知书或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2.因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两条线管理而导致严重欠薪事件的,每次扣1分;
3.因房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因,导致误签合同的,每案次扣1分;
4.工程批量混凝土实体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次扣2分;
5.因文明施工问题被市级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有关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分;
6.售楼部五证公示、一房一价公示、合同范本公示不到位的,每案次扣2分;
7.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房地产开发销售被各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执法建议书的,每次扣6分;
8.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结构施工的,扣6分;
9.检查发现或提交审批预售证时房产公司资质人员配备不齐的,每案次扣6分;
10.检查发现或投诉后核实高于备案价报价出售房源的,每案次扣6分;
11.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认定为房开公司原因或者项目有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每次扣12分。
(二)正面清单。主要包括:
1.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并被市建设局及以上单位通报表彰的,建设局通报表彰加1分,市级以上通报表彰加3分;
2.召开市级及以上现场观摩会的,加3分;
3.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制度的,加6分。
五、附则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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