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发国际下跌18% 2021华北商业地产数量爆发| 房资日报
金融界网站讯12月28日,今日A股三大股指开盘涨跌不一,盘初市场下探后回升反弹,沪指重返3400点;午后A股震荡走弱,尾盘小幅回暖,至下午收盘,上证综指收涨0.02%,报3397.29点;深证成指报14044.10点,涨0.19%;创业板指涨0.07%,报2842.81点;科创50跌-0.80% 。盘面上看,酒类、汽车及农业涨幅靠前。中信房地产指数跌-0.58%,排名居中,建材指数下跌-0.68%,建筑指数下跌-1.18%。
香港市场,恒指跌-0.27%,报26314.63点。行业板块中,汽车与汽车零部件、保险、电信服务,涨幅排名前三,恒生地产类指数上涨0.29%,排名中后。
A股房企中,特发服务(300917.SZ)、小商品城(600415.SH)涨停,新黄浦(600638.SH)、ST海创(600555.SH)、奥园美谷(000615.SZ)涨幅分别为9.38%、5.30%、4.49%。中体产业(600158.SH)领跌,跌幅近-9%,格力地产(600185.SH)、鲁商发展(600223.SH)、锦和商业(603682.SH)跌幅分别为-8.45%、-7.94%、-6.97%。
港股房企中,中国地利(1387.HK)领涨,涨幅达26.00%,大中华地产控股(0021.HK)、时代环球集团(2310.HK)、福晟国际(0627.HK)涨幅均在10%上下。建发国际集团(1908.HK)、沈阳公用发展股份(0747.HK)、嘉年华国际(0996.HK)、中国城市基础设施(2349.HK)跌幅较大 ,均在12%以上。
内房龙头股中,建业地产(0832.HK)收涨2.56%,弘阳地产(1996.HK)、 当代置业(1107.HK)、旭辉控股集团(0884.HK)涨幅分别为1.15%、1.15%、0.98%。北大资源(0618.HK)、绿城中国(3900.HK)、新城发展(1030.HK)跌幅分别为-7.37%、-3.93%、-2.88%。
物业管理企业中,恒大物业(6666.HK)收涨5.34%,新城悦服务(1755.HK)、中海物业(2669.HK)、时时服务(8181.HK)收跌-7.81%、-6.99%、-5.00%,蓝光嘉宝服务(2606.HK)跌-3.96%,报32.700港元。
阳光城拟发10亿美元债 中国铁建与越秀地产拟全方位战略合作
消息面上, 12月25日,阳光城(000671.SZ)公告称,为旗下两家总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阳光城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发行额度及融资金额不超过 1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期限不超过8年。阳光城拟为阳光城嘉世国际本次发行及融资,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阳光城控股子公司东莞光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1.5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对此,阳光城为该笔贷款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12月26日,中国铁建地产集团发布消息称,12月25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兴龙在广州会见越秀地产(0123.HK)董事长林昭远。双方围绕南沙现有合作项目进行深入交流,并表达了深化在南沙新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全方位战略合作意向。
12月27日,联投集团城市更新业务板块与华润集团旗下华润置地(1109.HK)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谋划央地合作新模式。据悉,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联投集团与华润集团的合作进入实质阶段,也是联投集团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快转换市场经营机制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引进华润在城市更新、综合开发、资产运营等方面的先进管理模式和专业能力,双方将合作解决在当前新城建设和城市更新过程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
华北2021年计划新开119个购物中心 京晋冀领跑
据联商网零售研究中心统计,2020年上半年全国新开业的商业项目数量仅63个(不含专业市场、酒店及写字楼,商业建筑面积≥2万方),但在下半年迎来报复性反弹,超400多个新项目问世。
2021年华北拟开业的商业项目数量119个(不含专业市场、酒店及写字楼,商业建筑面积≥2万方)。新增GFA商业建筑面积1080.95万方,平均单体建筑面积9.08万方。
按照区位划分,华北地区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中部。就2021年拟开业商业项目来看,河北拟开业商业项目最多,达到50家,紧随其后的是北京、山西、天津和内蒙古。
而在区域商业项目体量上,河北2021年商业项目体量将新增458.10万方,接近华北新增商业项目体量一半,北京2021年商业项目体量将新增247.85万方。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天津商业十分发达,聚集大量品牌地产开发商,河北、山西、内蒙古多以本土开发商为主,外来开发商进驻较少。
南昌:不再办理开发商自留住宅备案,自留房按原价上市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房和自留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房管部门为非住宅办理自留房备案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说明自留原因。在自留房申请上市交易时,对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管部门将企业申请办理情况及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后予以解除电子楼盘表限制,转为可售状态。对符合商品房网签备案条件的,予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通过系统将电子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住宅不予办理自留备案。在本通知下发前登记发证的住宅自留房,已进行“一房一价”核定的,按原核定房价上市交易;未进行“一房一价”核定的,按现行政策核定房价后上市交易。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1月,南昌新建商品住宅环比有所下降,降幅0.4%,与南充、太原一起排名70城末位;同比数据看,南昌新建商品住宅同比略有微涨,同比上涨0.4%。
另外,按照规定,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自持房上市交易,需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向市房管部门申请解除自持房电子楼盘表限制,转为可售状态;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自留房上市交易的,需向市房管部门申请自留房上市交易,房管部门对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以电子信息推送方式告知不动产登记部门;向市房管部门申请解除自留房电子楼盘表限制,转为可售状态;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
济南新版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监管部门实时掌握收存变化
近日,济南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征求意见的》。
济南市要求,“监管银行收到预购人交存和贷款银行转入的房价款后,向预购人出具收款凭证,并将信息传至房地产主管部门。”同时,《意见稿》规定,监管银行向预购人出具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监管银行、监管账户、预购人资金结算个人账户、预售资金总额、本次交存数额、累计交存数额、交存时间等。
《意见稿》明确定义了预售资金监管标准,并将对费用标准进行更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是指:商品房预售项目自批准预售的工程节点开始,到完成建筑安装和区内配套等工程建设、达到竣工综合验收条件所需的单位建筑面积费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建安造价、区内配套等费用标准确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定期调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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