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孩子打人、扔东西,能不能“以暴制暴”?
一位妈妈向摩尔妈妈求助:
孩子快三岁了,还没上幼儿园,手上没轻没重,最近老扔东西,用玩具枪打我头,扔手电筒砸到我的脸,还把Ipad、手机摔到地上碎屏……扔手电筒那次,我眉角都起包了,抓起来打了三下屁股。

那家长能不能“以暴制暴”呢?
来看看
摩尔妈妈导师团、早幼教专家徐苗娟老师怎么说
任何行为的背后都有缘由,要从一个孩子整体发展的角度去分析。
首先,孩子2-3的年龄阶段出现您提到的“出格”行为并非个例。
孩子早期刚开始学习如何与周围人相处时,缺少经验和方法,他们是在与周围人的互动中总结经验和习得相关的能力的。
一方面孩子有自我发展的需要,Ta意外的通过“打妈妈或摔东西”中感受到了“自我”的力量。于此同时,Ta会根据周围人的反应来建立自己初步的“社会性行为”来习得相应的规则,来决定是否要调节和控制自己的 行为。
如果得到了正确的引导,就多是亲社会行为,例如分享和谦让,如果得到了错误的强化,则会形成很多“反社会性行为”,例如“伤害别人”。
我们在面对2-3岁叛逆期的孩子,在要不要管和怎么管的问题上有一条原则,对于给别人或自己带来伤害的行为,一定要坚决彻底的制止,并以孩子能够理解的方式帮助Ta认识到这样的行为不对,并给予正确的示范,因为这直接决定了未来孩子在社会性适应行为方面建立的反应机制及心智模式。
1、 “以暴制暴”会让孩子觉得动手是可以模仿和充满力量的,所以不建议采用以暴制暴、动手的回应办法,建议的做法是:出现伤害事件时,立即而严肃的警告或剥夺相应的权利作为惩戒,并在孩子冷静的时候告诉Ta为什么?
2、 要合理采用“行为强化和参照”的做法,循序渐进的改善。
当孩子采取目的性的扔东西为了引起你的关注,请您忽略或不予回应,当Ta停止这样的行为时,和孩子交谈告诉Ta“如果你有事要和妈妈说,请你直接告诉我,而不是像刚才那样”。对于孩子听取并采纳你的建议有丝毫的改善时,要及时的给予鼓励和肯定。
对于2-3岁的孩子非常重视主要陪伴者以及同伴对Ta的评价,妈妈对于孩子的进步可采取“奔走相告”,让Ta知道什么是好的行为,以此得到好的行为的强化。
另外,要和周围的成人达成一致的做法,不然很难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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