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岁女童在游泳馆溺水,家长怒曝光无人施救,游泳馆:她游超时了

原标题:2岁女童在游泳馆溺水,家长怒曝光无人施救,游泳馆:她游超时了

据卿女士透露,一个月前,她带外甥女来到萧山的一个游泳馆,本来带着游泳圈的外甥女还是发生了意外。在小孩侧身够玩具的时候,游泳圈翻了,小孩裁进了水里。就在这危急的情况下,卿女士顾不上刚生完孩子不久的身体,直接进入泳池把小孩抱起来。小孩已经呛了几口水了,被送到医院检查,发现肺部有些问题,可能是炎症,需要继续留院观察。

卿女士告诉记者,事件发生的时候,泳池旁边只有一个阿姨,而且看到事情发生也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对游泳馆这样的现场处理方式,卿女士相当不满。这家婴幼儿游泳馆的口碑一向很好,对于婴幼儿的突发状况处理是比较及时的,可是这一次事情发生了却得不到一个好的处理方式。

记者来到游泳馆,工作人员声称,馆内只允许小孩一次游20分钟,她们去叫小孩起来,可是小孩却不愿出来,最后工作人员只能让卿女士自己看好小孩。面对工作人员的说辞,卿女士认为只要小孩还在游泳馆,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就应该负一份责任,应该时刻注意小孩的安全问题,家长有责任,游泳馆也有责任,这么大的婴幼儿游泳馆应该设置应急措施。

记者随后咨询了律师,律师谈到“附属义务”,意思就是孩子还在游泳馆,还在接受里面的服务,游泳馆就有保证小孩安全的义务,而不是逃避责任。而游泳馆负责人最后也表示,只要孩子还在游泳馆内活动,孩子的安全问题他们会全程负责。

卿女士曾在游泳馆办了一张卡,事情发生后,卿女士要求退卡。对此要求,泳馆负责人同意了。除此之外卿女士还提出了时长一个半年的协议,协议中提到半年内只要小孩发烧,游泳馆就要负责任,面对这种要求,负责人表示实在不能接受。律师为此事也提出自己的见解,认为只要有证据,卿女士可以向游泳馆索赔。

小编想说:对于服务行业来说,只要顾客没有离开其服务范围,都应该对其负责,更何况是婴幼儿游泳馆这样比较特殊的行业,更是要保证小孩的安全。虽然卿女士已经答应看好孩子,但她毕竟不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工作人员,因此馆方依然拥有保障孩子安全的责任。而对于家长而言,既然答应了自己看小孩,就应上点心,不要放松警惕。追究责任也应做到有理有据,不能因对方的错误,什么事情都往对方身上推,这也是无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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