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郭威和姚策的错换,医院觉得很委屈,许杜若有一人不来就换不了

原标题:郭威和姚策的错换,医院觉得很委屈,许杜若有一人不来就换不了

许敏江西九江的,杜新枝河南驻马店的,淮河医院河南开封的。正常来说两个人都不应该在淮河医院生孩子,因为他们距离淮河医院有点远。

当然了许敏之所以选择淮河医院,是因为母亲家在这里。在这里生完孩子,方便父母照顾自己。

选择淮河医院合情合理!

杜新枝之所以选择淮河医院,说的是这个医院好,是她特意选的。通过我们对杜的了解,得知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喜欢找熟人。比如找这个熟人办一个证,找哪一个熟人办一个证。

到淮河医院生孩子,大概也是因为有熟人的原因吧,毕竟同村同辈的熟人郭希志,就是在淮河医院上班。

有熟人生孩子至少是放心的,正常情况下,在熟人的照看下,不管是孩子还是孕妇,都会被照看的很好的。

就这样许敏和杜新枝,两个人都到了淮河医院生孩子,结果他们两个人在淮河医院生的孩子错换了。

杜新枝生的病孩子姚策和许敏生的健康孩子郭威错换了。

这种错换,可以说淮河医院的责任最大。但是,淮河医院觉得这样的错换,他们似乎是有一点冤枉的。

我们看看原文怎么说的?

错抱在他们看来是“荒唐”的,他们也承认整个事件有大量的疑点存在。更重要的是他们清楚错抱不排除人为的可能。

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不查这个事情,而是直接给了赔偿。

既然医院都做出了这个赔偿的选择,再说自己有点冤,那岂不是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韵味吗?

那么,医院到底冤不冤呢?

说实话医院确实有点冤,但是,这个冤不是说的许敏和杜新枝不应该来他们医院生孩子,主要是冤在如下几点:

1、杜新枝当年是隐瞒了乙肝住进了淮河医院的,因为隐瞒了乙肝,她被当作普通孕妇对待了。

2、孩子出生后,也没有给孩子打乙肝疫苗。

3、隐瞒了乙肝,没有给孩子打疫苗,导致了姚策先被母亲传染乙肝,后患肝癌。姚策的病和母亲有关,给医院有什么关系呢?

可以说不管是杜隐瞒了乙肝,还是没有给孩子打疫苗,导致孩子生病,都是父母的原因造成的。

就连错抱,也和隐瞒了乙肝多少有点关系的,若是杜当年不隐瞒乙肝,就不可能发生错抱事件。

因为乙肝孕妇和她生的孩子,都是会被隔离的,若是隔离了当然就不可能错抱了。

但,就是因为隐瞒了,所以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导致了病孩子和健康的孩子错换了。

这种情况下,医院没有追究隐瞒乙肝人的责任已经够仁慈的了,但是,结果是医院不但没有追究责任,反倒是反手赔偿了当年隐瞒乙肝的病人100余万,你说医院是不是有点冤枉呢?

确实是有点冤枉的吧。

若是医院不想被冤枉其实也很容易办,既然杜当年有乙肝,而且隐瞒了,这是罪魁祸首。这种情况下就查查她当年到底是怎么隐瞒的?还有乙肝两对半的检查怎么没有的?是不是和她认识的熟人郭希志有关?

为何熟人来医院生孩子,生了一个病孩子,抱走的是一个健康的。难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熟人郭希志就不可疑吗?

更有意思的是,医院里的档案也发生了人为改动的现象,只有医院有人的情况下,才能发生这样的改动。

再加上医院一直在包庇和“隐藏”郭希志。

医患部主任张鹏说郭希志退休了,联系不上他们,当年的事情查不清了。事实上郭希志的女儿,就在淮河医院上班,怎么可能联系不上呢?

截至目前为止,也没有见郭希志接受任何一家媒体的采访。

还有庭审的时候,医院没有让经历杜新枝和许敏生产的王社莲医生出庭作证,王社莲就在淮河医院上班,也没有叫上退休的郭希志。在有当年见证他们生产的医护人员的情况下,不选择让他们出庭,而是相信了杜新枝弟弟的证词,然后赔偿了百万余元人民币。

所以说这样看来,似乎医院是为了刻意“保护”某些人。

这种情况下医院怎么可能说自己冤呢?试想一下,假如医院里没有郭希志,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假如郭希志退休后,她的女儿不在淮河医院上班,是不是医院也不会受这样的冤了呢?

也就是说不管许敏来不来淮河医院,只要郭希志在这个医院,杜也来这个医院生孩子了,错抱的事情就有可能会发生,不是许敏有可能是王敏,韩敏等人等孩子被错抱。

医院等档案被“改动”就是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说关键人物还是医院里的护士郭希志,只要她在医院还不查这件事,这种情况下医院不管给多少赔偿,都是不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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