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则天为何要杀了钟爱的外甥贺兰敏之?贺兰敏之真的比西门庆还邪恶吗
贺兰敏之被后人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西门庆”,把身边的亲人祸害了一个遍,因此原本对他宠爱有加的姨妈武则天也终于忍无可忍。

不过,史料的记载未必可靠,其中突破人类想象极限的描写也是漏洞百出。我个人认为,杀害贺兰敏之的很可能并不是武则天,而是唐高宗李治!
我们先从贺兰家族和武氏家族的私人恩怨谈起。
贺兰氏是鲜卑贵族,在北魏、隋朝累世高官。贺兰敏之的父亲贺兰越石死得早,事迹不详,母亲就是武则天的长姐武顺。他还有妹妹,史称魏国夫人,文学作品中称之为“贺兰敏月”(为方便记忆,本文借用这个名字)。
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嫁给武士彟做填房妻子,生下武顺、武氏、武则天姐妹仨,此外,武则天还有两位同父异母的哥哥武元庆、武元爽。

武士彟去世后,武元庆和武元爽对继母杨姥姥不敬,所以武则天上位后将这哥俩流放南方,并剥夺了他们作为武士彟嫡系继承人的资格。
空出来的武家“应国公”爵位由谁来继承呢?武则天巧施腾挪大法,她将外甥贺兰敏之改姓武,立为武士彟的嫡系孙子。
武则天之所以选中贺兰敏之,一方面是因为血缘关系,另一方面贺兰敏之太讨人喜欢,他生得玉树临风,又满腹经纶。据史料记载,贺兰敏之与“朝内士子交游甚众”,还在弘文馆任职期间编撰了100卷《三十国春秋》,那时候他还不到20岁。

“挥翰动风云,囗眄生光彩”的贺兰敏之,20岁就身列朝班,参与国政。这么一个集仪表、才华和能力于一身的大外甥,武则天怎么会不喜欢呢?
那么,贺兰敏之到底做了啥,惹得姨妈翻脸了呢?原来,贺兰敏之一副华美的皮囊之下,竟然是毫无人伦廉耻的臭肉,他比西门庆要呕心一万倍!
正史中恶棍形象的贺兰敏之
贺兰敏之在正史中的记载并不多,但足够辣眼,总结起来他犯了五条大罪:

第一条罪,恃宠不法。作为当朝皇后的外甥,武家的嫡系传人,大唐政坛的新星,少年得志的贺兰敏之仗着武则天的宠爱骄纵不法,《新唐书说他》“佻横多过失”,《旧唐书》说他“恃宠多愆犯”。
第二条罪,乱于毑母。毑母就是姥姥,指杨姥姥。因为贺兰敏之自幼被立为武氏传人,所以就搬入武家生活,结果弄出了千古丑闻,他跟自己的亲姥姥杨氏发生了不伦之恋!
第三条罪,不尊礼法。杨姥姥去世后,贺兰敏之丧尽天良,居然在服丧期间脱掉孝服,穿上盛装在家里开酒会,鼓伎乐。武则天赐给他一笔钱,用来给杨姥姥建佛堂,可贺兰敏之却把这笔钱公然挪作私用。

第四条罪,强暴太子妃。时任太子李弘定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司卫少卿杨思俭的女儿,双方婚期都定好了,却因为贺兰敏之被迫取消了。原来,这家伙听说太子妃长得非常漂亮,居然Q暴了杨氏。抢食居然抢到太子爷的头上,而且太子还是自己的亲表弟,我下巴掉了。
第五条罪,逼奸宫人。武则天的小女儿太平公主经常到武家看望杨姥姥,随行的宫女很多,她们都成了贺兰敏之的猎物,甚至有资料说,太平公主也未能幸免。那时候太平公主才五六岁,要真是那样的话,估计武则天和李治要活剐了他。
即便太平公主没遭到祸害,估计武则天也心惊肉跳,就算吃窝边草也没这种吃法的,简直是毫无人性了!

除了以上五宗罪外,武则天还想起一件事:贺兰敏月死后,贺兰敏之对自己不恭敬的态度。
贺兰敏月跟老妈武顺,都是李治的情人,民间传言,武则天的二儿子李贤,其实就是武顺所生。年轻貌美的贺兰敏月常年出入宫中,也成了李治的玩物,当然也就成了姨妈武则天的眼中刺。
于是武则天一石三鸟,托两位堂兄武惟良和武怀运给贺兰敏月送了一盒点心,结果贺兰敏月吃下点心当即死亡,而二武则作为凶手被杀。原因嘛,武惟良和武怀运当初也对杨姥姥不敬。
贺兰敏月的死让李治很痛心,贺兰敏之在李治跟前哭个不停,眼神和话语里透露着对武则天的怀疑。武则天恨恨地说:“这孩子怀疑我了。”

一边干着祸害亲人的事,一边跟自己离心离德,这太辜负了自己的期望。于是武则天决定痛下杀手,宣布废除贺兰敏之的武氏继承人资格,并将他发配于雷州。
贺兰敏之这时候才知道,离开了姨妈他什么也不是。自感前途无望的他,在半路上用马缰自缢身亡。
五问贺兰敏之之死
史书写得“精彩”,但不一定是真的。这一点并不奇怪,正史中被验证是伪历史的记载比比皆是,经不住推敲的也多如牛毛,贺兰敏之之死至少有以下五个疑点。
疑点一:贺兰敏之的不法行为缺少证据

史书说贺兰敏之不法,却没有任何事实佐证。这种记载方式在史书中很常见,即以道德审判的字眼对人物盖棺定论,也是搞臭一个历史人物的惯用手段。
疑点二:与杨姥姥的恋情太不可思议
杨姥姥嫁给武士彟时已经40岁,所以她比外孙贺兰敏之大了62岁,试想一下,十几岁的小伙跟七十多的亲姥姥,有可能吗?
疑点三:Q暴太子妃案件不合逻辑

唐朝女子虽然不像宋朝那样,被限制在闺房不得出门,但行动也不是那么自由。杨氏作为官宦人家的女子,未来的太子妃,她有可能与贺兰敏之单独接触吗?
我查了一下相关人物的史料,这件事应该发生在贺兰敏之被发配雷州前一年。请问贺兰敏之干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等于往皇家脸面上吐痰,李治、李弘父子是吃干饭的?武则天怕也不能忍受吧?为何还那么“大方”等到贺兰敏之再次作恶?
疑点四:妹妹的死会让贺兰敏之与武则天反目吗
武顺、贺兰敏月与李治的畸形关系不是一年两年,贺兰敏之要是反感他们,早就表现出来了。作为皇家贵戚,贺兰敏之不会不懂利益才是他们所要的东西,他更不会不懂自己的利益之根在哪里。

其实贺兰敏月之死原本就说不清道不明,就算是武则天下手,贺兰敏月就是无辜的吗?未必吧?
就算贺兰敏之怀疑武则天了,武则天为什么仅凭被怀疑就对贺兰敏之痛下杀手?她怕被怀疑吗?就算明确告诉贺兰敏之又能如何?
疑点五:贺兰敏之的罪名没有诏书做佐证
正常情况下,贺兰敏之被公布罪行应该有诏书,这是最准确的证据。遗憾的是,史书并未记载诏书内容,而是以间接表述的方式,将贺兰敏之之死,归于以上五宗罪。可这是作者的个人意见,不代表事实。

我们看新旧唐书,发现作者有个很清晰的立场问题——贬抑武则天。这种情况史料留下了很多关于武则天的谜团,比如武则天杀子、杀女,再比如本文的贺兰敏之兄妹之死。以我个人的看法,史书中存在明显从道德上诋毁武则天及其家族的痕迹,贺兰敏之之死不那么简单。
一方墓志铭透露的玄机
在《全唐文》中收录了一份《大唐故贺兰都督墓志并序》,从这份墓志铭中,我们看到了一些跟史书不一样的记载:

“暨乎圣皇,再造区宇,重悬日月。于是恩谕扣玉,礼晟镕金。文物振其威,昏明畅其气,赠持节、秦州都督,赠太子少傅,敕太子仆王先进监护葬事。歌堂馆,既铿锵于昔年;尽授密章,复芬芳于兹日。”
大意是说,武则天建立武周后拨乱反正,恢复了贺兰敏之的名誉,赠持节、秦州都督、太子少傅,并由太子仆王先进代表朝廷重新安葬贺兰敏之。过去贺兰敏之的一些秘密奏章也得以曝光,让他的芬芳美誉得以恢复。
从“西门庆”转眼又变成“芬芳”,跨度也太大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改变,恰恰是源自于武则天的登基。这就说明,贺兰敏之并非死于武则天之手,甚至他的死有违武则天的意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我们发现,墓志铭中还有一段话:

“时移代易,森秀风摧。萋斐且行,薰获遽改。”
大意是说,随着局势的改变,贺兰敏之就像木秀于林,遭到各种势力的摧折,在各种谗言的打击之下,人们香臭难分,“芬芳”成了“西门庆”。
遗憾的是,墓志铭并没有用事实说话。不过,武则天给他平反是事实,可见“芬芳”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带着疑问,我查了很多史料,可惜始终没找到坐实的证据,不过我有一个推论:贺兰敏之一直是武则天的政治盟友,真正杀害他的应该是李治,背后的推手应该是反对武则天干政的士族集团。

我找到了一些证据,从麟德元年(664年)至上元元年(674年),这十年间是武则天在高宗朝最艰难的时期。
从651年武则天从感业寺回到宫中,她与李治度过了一段蜜月期,二人通力合作,干掉了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一派士族势力,朝政大权重归皇帝。
可随着李治的头风病加重,皇权被武则天大量分割,进而导致二人开始出现矛盾。664年,上官仪起草废后诏书,将二人的矛盾激化,从这时候开始,武则天一边周旋于李治,一边对付外朝士大夫,甚至还要对付亲儿子李弘。

可以说,这段时间的武则天就是在刀尖上孤独地舞蹈!
贺兰敏之作为武则天的坚定支持者,在这时候会不会遭到李治和士大夫们的打压?我想一定是的!这时候的武则天,已经没有力量保住外甥了,这恐怕才是贺兰敏之真正的死因。

674年,李治的病已经很严重,他思虑再三还是觉得武则天比士族集团更可靠,这才下旨二圣临朝,确立了武则天的地位。当然,这时候李治还在世,士族集团力量还很大,武则天根本不敢给贺兰敏之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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