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郎投河案:郎才女貌却因岳母见钱眼开,女儿与人勾搭、新郎被害
清代时,广东东部某地有一户人家,母女俩相依为命,女儿美丽无比,早年许配给附近某书生为妻。书生父母双亡,家道日衰,幸好他中了秀才,在当地也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转眼两人到了成婚的年龄,书生派媒人去与岳母商议结婚事宜。

在此以前,那姑娘出外看戏,被一个十分有钱的豪绅看中。他打听了姑娘的家庭情况及婚约,并了解到寡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势利婆子,便下功夫,花血本,终于打通了老寡妇的关节,与其女勾搭成奸,常去她家幽会。姑娘毕竟已经许人,何况又小门小户的,为了不让串门的人撞见,在姑娘的床下打了个地洞,一旦寡妇发出警报,他就立即撤退到地下掩体。

那天秀才差媒议亲,老寡妇一下子伤了脑筋。在当时,无故解除婚约是要吃官司的,何况女婿还是个舞文弄墨的秀才;翻过来一想,一个秀才的虚名儿能值几文钱,到底不如富豪的大块大块银子花起来自在。对!出难题给秀才,他若知难而退,主动提出退婚就再好不过了。她对媒人说要秀才当他家倒插门的女婿。没料到秀才满口答应,寡妇再无托辞,只好定下了成亲的日子。
到了结婚那日,寡妇家张灯结彩,宾朋满座,热闹非凡。成礼时的繁文缛节这里不必细说,礼毕,送一对新人入了洞房,也就是姑娘从前居住的屋子。秀才为新娘子揭开遮羞布,见她的容貌如花似玉,高兴得忘乎所以。姑娘面带微笑,不停地给秀才敬酒,他毫不推辞地都喝了,直到酩酊大醉,躺倒在鸳鸯帐中。

院中,宾朋们大吃大喝,猜拳行令,他们无不称赞这婚姻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突然,人们发现新郎披头散发地从屋里跑出来,双手捂脸,迳直跑出了家门。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手足无措,见新郎跑远了,才明白应该去追他。众人一边呼叫一边拼命地追,大约有一里路程的地方是条大河,新郎一纵身子跳到水中,狂涛汹涌,转眼间不见新郎的踪影。很多人都知道新郎不会游泳,忙请邻近的渔船打捞,折腾了半天什么也没捞着,大家无不为之惊愕、惋惜。宾朋们回到女家时,寡妇母女正在院中等候消息,听说新郎投水身死,寡妇怒目圆睁,责怪说:“你们这么多人竟没能把我女婿拦住,这不等于是你们杀了他吗?如今我只好向你们要人!”于是便告到了官府。

知县接案后审问了所有在场的人,众口一词,都说是新郎自己跑出去投河身死的。他明白此事与众宾朋无关,但是新郎在成亲之日为什么要投河自杀实在令人不解,他命令衙役们再去打捞尸体,回报说可能早就漂到大海里去了。知县对此案束手无策,只好将它搁置起来。
不久,知县易人,新知县非常精明能干。他翻阅了案件后觉得有个问题值得注意,那就是寡妇明知此事与宾朋无关,为什么要告下他们。分析再三,她让宾朋们承担责任是假,让他们来官府证明一下新郎确实是自杀才是真正的目的。于是,他传来了那天所有的宾客,问他们谁看清楚了新郎的面孔。众人都说:“从他的身形、穿戴来看确实是新郎,只是他双手括着脸,没看清楚他的面目。”知县微笑着点了点头,接着又传问寡妇的邻居,问新郎死后寡妇家有何异常现象。邻人答道:“自从出事以后,某富豪常常去他家,今天他又去了。”

知县听罢,立即带领衙役奔向寡妇家搜查。一开始,寡妇还责怪知县兴师动众,闯入民宅。当衙役们要进姑娘的居室时,寡妇横在门,不让衙役们进去。知县决心把事情弄个明白,让人拖走寡妇,进室内搜查。果然发现姑娘的床头有一双男人的鞋,再仔细搜寻,终于在床下发现了地洞口。衙役们进洞后抓住了那富豪,接着又在院中的一堆土下挖出了秀才的尸体。

原来,成亲的前一夜富豪带着一个会水的人藏在洞中,趁秀才醉酒将他掐死,先拉进洞中,会水人把秀才的衣帽穿戴好,双手捂脸冲出去投河,在下游他又悄悄地上岸,领了大笔赏银。风声稍过,富豪将秀才尸体拖出来埋在了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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