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先秦时期的侦察间谍机构以及惩赏、保密制度
在现存的先秦典籍中,有关侦察、间谍机构和制度的记载非常少,这对于我们探讨先秦时期的侦察间谍机构及制度增加了很大困难。尽管先秦时期有大量的侦察、间谍活动,在先秦诸子、各种经书中都有所记载,有的还记载得很多,但与这种活动有关的机构及其制度的情况都很少。可能先秦的一些典籍有所记载,但由于年代久远,又遭秦火,其绝大部分都已经丢失了。
一、关于先秦时期侦察、间谍机构的概况
《周礼·秋官·士师》中说:
“士师之职,……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者犯邦令,五日挢邦令,六曰为邦盗,七曰为邦朋,八曰为邦诬。”
士师这种职官是秋官司寇(指中国古代主刑狱之官)之属官,由下大夫四人充任。这里所引的士师掌管“士”的职责,一共有八项,其中第一项和第三项职责涉及到侦察、间谍机构的问题。
士的第一项职责是“邦汋”,汉代郑司农注释说,“汋”这个字在这里是代表斟酌之酌的意思,国汋(国即为邦)这项职责,就是研讨盗取别国机密情报。
士的第三项职责是“邦诛”,郑司农注释说,邦谍就是别的国家派进来的反间。唐代贾公彦的疏说,别的国家想前来进攻,就事先派遣人前来侦察,收集各种机密情报,然后返回其国报告,这样的人就叫做间谍。
从郑司农的注和贾公彦的疏,我们可以认为,士师掌管的邦汋的职责,是负责派出间谍到别的国家去进行收集情报的工作,类似后代的派遣间谍的机构的职责。而掌管的邦谍这项职责,就是负责侦破敌方派遣来的间谍,类似后代的反间谍机构的职责。
既然《周礼》有这样的记载,我们是否就可以认为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这样完整的派遣间谍和反间谍的机构呢?
恐怕不能这样肯定。
因为《周礼》这部书的成书年代问题,从汉代以来的许多学者都对周公作书表示怀疑,有说是六国时人所作,有说是汉哀帝时刘歆所伪造。更重要的是,《周礼》对周代各类职官的叙述非常具体、系统,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排列整齐,制度严密;远远超过后来的汉魏之制。因此,让人感觉不真实,所谓职官不太可靠,其相当多的职官在先秦典籍中从未出现过。另外,先秦时期,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职官的设立也很不统一,非常混乱,很难像《周礼》这样有系统性。
在现存的先秦典籍中,有关侦察、间谍机构和制度的记载非常少,这对于我们探讨先秦时期的侦察间谍机构及制度增加了很大困难。尽管先秦时期有大量的侦察、间谍活动,在先秦诸子、各种经书中都有所记载,有的还记载得很多,但与这种活动有关的机构及其制度的情况都很少。可能先秦的一些典籍有所记载,但由于年代久远,又遭秦火,其绝大部分都已经丢失了。
一、关于先秦时期侦察、间谍机构的概况
《周礼·秋官·士师》中说:
“士师之职,……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者犯邦令,五日挢邦令,六曰为邦盗,七曰为邦朋,八曰为邦诬。”
士师这种职官是秋官司寇(指中国古代主刑狱之官)之属官,由下大夫四人充任。这里所引的士师掌管“士”的职责,一共有八项,其中第一项和第三项职责涉及到侦察、间谍机构的问题。
士的第一项职责是“邦汋”,汉代郑司农注释说,“汋”这个字在这里是代表斟酌之酌的意思,国汋(国即为邦)这项职责,就是研讨盗取别国机密情报。
士的第三项职责是“邦诛”,郑司农注释说,邦谍就是别的国家派进来的反间。唐代贾公彦的疏说,别的国家想前来进攻,就事先派遣人前来侦察,收集各种机密情报,然后返回其国报告,这样的人就叫做间谍。
从郑司农的注和贾公彦的疏,我们可以认为,士师掌管的邦汋的职责,是负责派出间谍到别的国家去进行收集情报的工作,类似后代的派遣间谍的机构的职责。而掌管的邦谍这项职责,就是负责侦破敌方派遣来的间谍,类似后代的反间谍机构的职责。
既然《周礼》有这样的记载,我们是否就可以认为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这样完整的派遣间谍和反间谍的机构呢?
恐怕不能这样肯定。
因为《周礼》这部书的成书年代问题,从汉代以来的许多学者都对周公作书表示怀疑,有说是六国时人所作,有说是汉哀帝时刘歆所伪造。更重要的是,《周礼》对周代各类职官的叙述非常具体、系统,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排列整齐,制度严密;远远超过后来的汉魏之制。因此,让人感觉不真实,所谓职官不太可靠,其相当多的职官在先秦典籍中从未出现过。另外,先秦时期,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职官的设立也很不统一,非常混乱,很难像《周礼》这样有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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