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假如明朝的张居正多活十年,那么大明王朝可以在坚持百年吗?
张居正去世后,宣告明中期以来的革新结束,明朝政治全面走向衰败。张居正以“威柄之操,几于震主”获罪,继任的阁臣明哲保身,一般官员大多仰奉权力,唯唯诺诺,士风沦落。张居正的倒台也加剧了党派之争,官员结党私营,放弃中立立场,损失了行政的公正与效率。明朝政局大坏。

由此看来,张居正的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挽救明朝于既倒,但此后张居正一死,即被抄家。后来,明神宗怠于朝政,而勤于搜刮,加剧了明代官场的腐败。官员奏疏多被“留中”,严重挫伤了官员参政、议政和行政的积极性。
要延续明朝国祚,至少需要再假设万历皇帝最迟在十八岁即1581年之前死去,这样明朝是有可能多延续至少五十年的。其理由是: 第一,张居正多活二十年就是活到1602年,而万历如果在十八岁前即1581年前死去,即使次年能生下遗腹子朱常洛,那也是幼稚小儿,以张居正当年能够拒绝丁忧推进改革的精气神,再次控制小皇帝,或者另立一位小皇帝是可能的,这样应能继续中兴大明事业。

官位久虚,在职官员的考课升迁时停时行,助长了官场上的因循拖遢之风,也为各级官员贪污纳贿、欺压百姓洞开方便之门。明朝的政治环境日趋恶劣,社会矛盾加剧,农民起义、市民暴动、军兵哗变、民族矛盾尖锐等问题日显突出。王朝的统治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考成法是张居正的政令得以执行的重要保障,但这项政令有一项天然的缺陷,那就是张居正“名不正言不顺”。所谓“若各该抚按官奏行事理有稽迟延阁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注销文册有容隐欺蔽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蔽者,臣等举之。”这项政令能够执行的实质是张居正窃取了皇权,自己总揽考成本身就是一种非法行为。

从张居正死后的政局来看,万历皇帝的怠政是任何臣子都难以挽回的。即使皇帝没有明确表达反对,但是他会和你耗着,如果这样来看,张居正如果不死,他的很多政治理想也难以贯彻、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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