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现非遗之美》——木洞山歌
木洞山歌,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木洞山歌,重庆市巴南区地方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木洞山歌系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民众传唱的山歌歌种,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巴渝歌舞”。木洞山歌源远流长,以歌声伴随着农事劳动和生活,木洞山歌还有劳动号子、风俗歌、表演歌等多种样式。

木洞山歌系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民众传唱的山歌歌种,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巴渝歌舞”,中经战国时代的“下里巴人”、汉代的“巴子讴歌”、唐代的“竹枝”,直至明清演化形成木洞山歌。 据史料记载:早在公元前的战国时期,楚宗王作的《对楚王问》中,就载有以木洞山歌为主体的“巴人歌谣”。

据清乾隆年间(公元1736年—1795年)刻本的《巴县志》(即现巴南区前身)载:“六月芒种,是月也,薅头秧,旬以后,薅二秧,去莠粮,农歌四闻”。《巴县志》记录了当时的木洞农民在劳作时,就有唱山歌的习惯。在解放前旧社会,木洞山歌只能在田里山间、坡上地头,农民于劳动中或工余后唱唱而已,以解除劳动的疲乏和抒发劳动者的心情。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当地政府十分重视对木洞山歌的发掘、继承和发展,把它作为巴渝民间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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