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你的脸值多少钱?0.2分!
尼葛洛庞蒂曾断言:在数字化时代,计算不再只和计算机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
这一点,身处移动时代的消费者们,似乎体验得更为深刻。
所谓消费者,是指为达到个人消费使用目的,而购买各种产品与服务的个人使用者。
如今,消费者脱去了旧有的意义,不再是单一的身份标识。因为在消费的市场过程中,我们开始担负起一定的生产性交易辅助职能。
最为显著的,就是在互联网世界里,消费者群体普遍的被标注为流量资产。每个个体的数字化存在,成为被动地为某种产品、某一品牌背书或匹配推荐的脚注。
随之而来的,是部分一心逐利的商业主体,并不真正珍惜消费者作为辅助交易者的价值,且丧失了自身的市场良知承诺。
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实告诉人们,数字化时代的生存状况,并非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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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丛林时代,险象迭生
数字时代,正向我们全面敞开。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
可以说,网络与我们的日常关联,已经像空气和水一样密不可分。
这也直接导致,以往只是在产品交付和服务过程中容易受损的消费者群体,在数字化时代面临着全新的生存威胁,即信息安全危机。
在今年的315的曝光中,科勒卫浴门店摄像头偷偷捕捉人脸信息的案例,引发了大量的关注。
最为主要的,是相比其他数据,人脸数据作为新兴的数据内容,其具有着不可更改、不可逆转的高敏感性,由此其泄露的危害也会更为广泛和严重。
与此同时,人们对于人脸数据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普及,则远远没有跟上。
315晚会内容显示,像科勒卫浴线下的千家门店,都会装有人脸资料获取的摄像头。
这样庞大的体量,也迅速激活了盘根错节的灰产链条和牟利场景。
下游端黑客,会通过面相分析微信小程序、不知名APP的恶意权限请求、抓取消费者的社交媒体数据等方式,来大量的获取相关数据。
比如早在2019年时,就有报道称人脸信息在网上被公开兜售,5000多张人脸,打包只要10元,折合一个人的“脸面”只值0.2分。
作为中间商的黑客,则通过生产各类非法性黑客工具来进行牟利;而其他类型的黑客,则可能会直接针对个人或群体信息,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牟利活动。
事实上,不只是无差别的人群数字信息会被非法收集,针对特定群体的信息诱导、数字化资产贩卖情形,更是愈演愈烈。
只要一个微信号,交钱就能在UC浏览器、360搜索上发布虚假广告,大多推荐减肥药、降血糖药、治疗更年期症状等保健品或药品。
搜索本身应当是代表着诚信、权威的内容引导,但现在却成为了虚假广告泛滥的天堂,无疑会造成大量的病患群体上当受骗。
针对求职群体,相关的知名招聘平台,其简历则是给钱就可以随意下载。在一个名叫58智联粉的QQ群里,315晚会记者向一位买家支付7元,便买到了一份求职简历。
简历上,求职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经历、教育经历等信息一应俱全。
简历信息被卖,最后流入诈骗团伙手中,很容易造成各类悲剧。2017年求职大学生李文星之死的惨剧,就与招聘网站信息审核机制失当密切相关。
即便是老人手机里,也无法获得最后的宁静。
各路恶意诱导的APP,会通过自身偷偷获取的数据信息。对老人们进行用户画像,并打上“容易被误导和诱导”的群体标签。
于是,各种低俗、劣质,甚至带有欺骗套路的广告和内容,就会源源不断地推送,使得一些老年人上当受骗。
2
数字化乌托邦,路在何方
数字化趋势,在人本意义上,可以视作对于作为主体对象的人的资产解构。
以往,人只是人,可能在固定的劳动场景下和消费模式中,稳定地充当资产工具。
在线下市场场景中,人仍然可以充分感知到自身处于市场交易进程中的主动性,尽管大概率是以一种信息茧房的形式存在。
但在互联网世界,人开始以流量单位进行结算和利用。
尤其是在数字化时代,人的可能性和存在性,则进一步被压缩和具象化。即个体不再是基于想象边界的延展,而只是大数据宏观计算下的个体结算。
由此,自身的存在印记,也不再属于自身,而会成为一种价值剥落的证明和延伸。
正是在这一层面上,我们的身份标识、人脸数据等信息,应该被视为重要的数字化资产;可以引发个体社会性死亡乃至被诈骗团伙要挟的求职信息、通讯录、交通轨迹等信息,也应该成为受到更高保密机制守护的社会共识。
而一些像老人消费者这样的,数字化生态中的弱势群体的信息安全需求,则需要更为周密和针对性的社会关注度与机制设计。
无疑,数字化技术作为工具是便利的。但当其成为社会结构的主体,很大程度上将完成对于人的主体性取代。
这就要求,构建数字化未来的乌托邦尝试,不会是完成于一朝一夕,也不会是任何参与者的单方面努力结果。
首先在监管层面上,增加违法成本和完善相关法律机制的建设,无疑是极为必要的。
比如在今年的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中央台第31届“3·15”晚会现场正式发布。
《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制,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这种举措,对于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在市场化层面上,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和自发抵制劣币出现,则是更为普遍的自发力量。
在这一方面,很多手机厂商已经率先跟进。
2018年,中国信通院联合小米、华为、OPPO、vivo等厂商推出OAID来替代IMEI码。新的标准,可以防止应用对用户的行为和喜好进行跟踪,极大降低第三方应用通知栏push及广告信息骚扰。
2020年4月27日,小米发布的MIUI12,也首次高调强调隐私保护。而像魅族等手机厂商,也在加紧跟进推出三零手机,旨在为手机用户的数字化生存提供“良木而栖”。
比如像315晚会这样的宣传揭露,不仅能够形成广为传播的公众教育,也会给行业乱象带来敲山震虎式的警钟效应。
互联网的平等性,在于人的身份可以自我设定、自我创造。
但在数字化时代,人的身份不仅是与现实世界深度绑定的,同时也是被数字化技术充分限定的。
特别是,随着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的延伸应用,在不远的未来,一个人的背景、经历、行为和生活方式,都可能被以一种数字化的记录,备注在案。
这种备注,不仅仅是对于个体存在的溯源和确证。还会使得个体最终演化为,价值锁定和量化产出的大数据之中的沧海一粟。
而当数字化成为定义个体的首要记录,他的一举一动、方方面面,就都与各类交易主体的市场行为密切绑定。
当数字化丛林时代到来,它的第一个问题只会是:你准备好了吗?
本文作者:遊人
版式设计:甸甸 而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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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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