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未有人像金斯伯格,懂得争取女权的策略
原创 JiFeng Bookstore 回响编辑部


文 | Lyre
美国时间9月1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
在米兔运动刚刚开始展露出女权的锋芒的时候,就有学者说,如果只是满足于社交媒体上痛骂、谴责,不用这种能量推动法律的进步,形成制度性地保护女性的法规,那只会让那些性骚扰惯犯、性侵者逍遥法外。
这种论调在米兔运动的热潮中、在中国语境下自然显得保守,但从女权斗争的历程来看,无论是日本勇于打破黑箱的伊藤诗织,还是为女性出现在公共领域扫清障碍的美国民权律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她们的目标最后都落在了白纸黑字的法律上,乃是法律强有力的保护女性免受歧视,免受侵害。
为争取男女平等而战斗半生的金斯伯格在美国如今已成为时尚icon,被无数年轻人视为偶像。她从未拿起法律以外的武器战斗过,也极少愤怒和控诉,却能在法庭上雄辩地说明女性的处境和需要获得的改善。或许从未有人像她一样,懂得以怎样的步骤和策略来推动社会的进步。
女权的道路
一直以为女权有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中性的、普遍化的,比如我们不再预设一个女性最重要的角色是成为妻子,这样我们在称呼一位女性时,就不会再用小姐或夫人(暗示未婚男性是否可以追求),而是女士;比如我们也不再预设一个女性天然柔弱不适合当兵打仗,军事院校同时向男性和女性敞开,因为你无法排除这样的可能,一名女性经受训练之后,可以有一位合格士兵的钢铁意志和健壮身体。不因为性别的缘故预设女性的角色(如妻子、护士)和能力(如数学能力、体能),而是鼓励她们充分发挥体内的潜能,与男性置于同一起跑线上作为人而行动。
另一条女权道路,则是考虑到女性特殊性的平权,比如女性因其生理构造,上厕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就是比男性要长一倍,那么是不是应该多建一些女厕所来纾解女性排队的时间;再比如,女性需要照顾婴儿,因而在公共场所需要设置母婴间,不应因女性需要哺乳和为婴儿换尿布而无法正常出行。这条道路,就相当于撤除女性出现在公共空间的障碍,抑或是给一块垫脚石,让女性能够站的与男性一样高。
这两条道路并不冲突,因为其根本处都是平权,前者是承认女人作为人的普遍潜能,后者则帮助女性打破被建构起来的性别麻烦,而获取到作为人应该有的权利。
就像现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所说的那样,“我们不需要特权,而只要男性将踩在我们脖子上的脚拿开。”而在她的时代,还谈不上对于女性的支持,于是“拿开臭脚”的主要意思就是,打破对于女性角色和能力的限制。
那时候的女性可以抛头露面,但人们依然认为,女人就是女儿、妻子和母亲,在家庭中需要让男性来养着,在工作中也只是干一些辅助和轻松的活来补贴家用罢了,不必给她们支付和男性一样的工资,因为她们不承担养家的主要责任。“女人,就像土地一样,生来就是要被占有的。”
金斯伯格的个人经历,便是在种种对女性的掣制中不断突破的过程。她年轻时求学于康奈尔大学,而当时父母把女儿送到男女比例4:1的康奈尔大学,无非是希望女儿能够嫁给律师或医生,金斯伯格虽然一毕业就结了婚,但却受到感召而渴望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以杰出的成绩毕业后,却发现自己很难找到工作,律所并不收女生;而她进入哈佛法学院,在迎接新生的晚宴上被问到为什么自己身为女性却占用了属于男性的求学机会时,金斯伯格不得不违心说,这是为了更加了解丈夫的工作,做一名好妻子;在高校谋求到一份教职,金斯伯格却意外怀孕,当时怀孕面临着会被直接辞退的危险,于是她借来了婆婆的宽大长袍,以掩饰自己的肚子……虽然当时的环境对女性如此不友好,金斯伯格凭着自己的才智,淑女的冷静与在其中周旋的灵活身段,完成了学业,找到了工作,成为了律师,法官,同时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
在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六七十年代,有无数女性涌向街头,抗议美国小姐的选美比赛,甚至至今还有当时她们直接将胸罩扔在垃圾桶里焚烧的传闻。金斯伯格不属于街头,但以另一种更冷静实际的方式属于这个运动。她当时是美国民权同盟的志愿律师,她创立了一个女权项目,打了一系列的官司,像织毛衣一样,每一个推翻女性刻板印象的判例,将那些在法律上限制女性(还有男性)的绊脚石一一挪开。
来自民权运动的启示:以宪法为武器
当时在美国法律界,在民权运动高歌猛进的背景下,已有承认不应以种族、宗教信仰的刻板印象来区别对待的观念。1964年通过的《民权法案》,在禁止职场中的种族歧视的时候顺便也禁止了性别歧视,但美国法律中仍有许多基于性别的刻板印象而区别对待男性和女性的条款,在现实生活中,大多人也对此习以为常。
金斯伯格在前辈的启发下,发现本来为了解决种族问题而设置的美国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只要是美国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平等法律保护的条款,同样能用于争取男女平等。如果让拥有法律解释权的最高法院承认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一样,也是违宪的,至少是需要进行严格审查的,便可以从根本处宣判所有基于刻板印象区别对待女性的法律都是非法的。
金斯伯格碰到的第一起里程碑式的案件,被称为“里德案”,一位丧子的母亲居然因为自己是一位女性而在法律上无法处理和继承亡子的财产,因为政府规定男性比女性更有处理遗产的优先权,于是父亲成为了这个孩子遗产的继承人,考虑到这位父亲曾抛妻弃子,还经常施行家暴,金斯伯格对这种判决感到非常难过,于是决定帮这位母亲争取遗产继承权。
在这份雄辩的辩护词中,金斯伯格不光从法理上援引了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应该同样适用于反对性别歧视,还引用哲学家波伏娃等人的理论来论述女性的现实境况。“……但女性却因为缺乏在立法和制定政策领域的充分代表权,也无足够的政治力量,因而难以改变女性在社会中和法律上被歧视对待的境遇。”将女性悉心地保护在她们擅长的家庭中而不去处理社会事务的仁慈的父爱主义,让“女性看似是被捧在高台上悉心呵护,但细看之下确实被关在伪装成高台的牢笼之中。”
金斯伯格的辩护最后终于为这位母亲争取到了继承权,这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废除基于性别而区别对待的法律。接下来,她又代理了一位女性军人的案子,军队拒绝为这位女性军人的丈夫提供住房和医疗福利,而男性军人却能享受。在这起案子中,直面九名男性最高大法官,金斯伯格紧张到想吐,也不知道大法官们是否真的认真在倾听她的辩护词,鼓起勇气继续追问“是否大多数基于性别的区别都是违宪的?”
这一次,她同样没有获得她想要的答案。但金斯伯格明白了一件事,就是接下来,她要孜孜不倦地在女权这个议题上教育公众、说服最高法院,将这个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案子继续追问下去,女权主义的征程还刚刚开始。
中性政策VS性别歧视
金斯伯格不仅为女人说话,同样也为男人争取权利。她在丈夫马丁的安利下代理的另一起著名案件被称为“莫里茨案”,莫里茨是一位未婚男性,他需要雇人照顾自己的老母亲,按照美国的法律照顾老人的这笔费用是可以免税的,但是有关部门并不接受莫里茨的免税申请,因为一般来说只有女性才能申报。
类似的,还有一起“维森菲尔德案”,维森菲尔德是一位家庭煮夫、单亲爸爸,他的妻子是一名老师并按要求缴纳了保险,但不幸因为难产而去世,但维森菲尔德因为是个男性所以领取不到保险公司只给“母亲的补偿”。
这种案子虽然看起来与女权没有直接的关系,但金斯伯格却认为这些案子很好的说明了“性别歧视在伤害每一个人。”她要的不仅仅是女权,而是每一个人的解放。性别歧视的法律,在公共领域对女性做出了不合理的限制,也同样限制了男性在家庭领域中的活动。很显然,法律从来没有考虑过男性有时也会要承担起照顾家中老人小孩的责任。在法庭辩论时,金斯伯格说维森菲尔德的孩子也同样是性别歧视法律下的受害者,因为政府和法律应当保障孩子应该得到家人的照顾,而无论照顾他的是母亲还是父亲。
对此金斯伯格提出了自己对法律的“中性政策”改革主张:“‘维森菲尔德案’是达成不对性别进行区分的中性政策改革的一部分——中性政策既能照顾到传统家庭模式,同时又能消除对男性或女性无意义的限制。在这种政策下,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创造出新的家庭传统,从而发挥自己作为人的最大潜能。”
她认为法律上,需要以中性政策去取代性别歧视。比如人们默认一个女性结婚怀孕后就必须马上辞职,离开公共生活而隐退到家庭中去,因而导致许多女性因为怀孕而被解雇,或为了保住工作不得不去堕胎。但金斯伯格认为,男性也会因为生病受伤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这与女性怀孕生产而暂时不能胜任工作的状况是一样的。在金斯伯格的运作之下,1978年,美国国会颁布了《反怀孕歧视法》,如果老板不能像对待其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一样对待孕妇,那么就会被认为是歧视女性。
中性政策让男性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为家庭付出,也为女性进入公共领域扫除障碍,金斯伯格认为这对男性也是一件好事。“男人可以从女性身上学到许多东西,但只有女性大量出现,而非只是偶尔出现一两个小时,这种学习的过程才有可能发生。”几十年后,哈佛法学院的女生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三十,比金斯伯格自己是学生时,被迫说是为了做个更好的妻子而来法学院念书的情况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她在哈佛法学院的演讲上开了个玩笑“我理解现在一些男性来到哈佛法学院是因为,哪有比这儿更适合找到优秀妻子的地方。”
温和而坚定的战士
金斯伯格从母亲那里学会了如何成为一个永远保持优雅的淑女,新婚前夜,她未来的婆婆则送给她一对耳塞,告诉她有时装聋作哑的话婚姻会更加幸福。“有时人们会说一些刻薄或草率的话,这种时候最好假装没听见,而不是愤怒地反驳。”这一点不仅适合婚姻,也适用于争取女权这件事,金斯伯格从不做键盘侠,而是集中精神推进每一个案子,在必要的时刻,在所有的方法都用尽之后,“只在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公开表达你的愤怒。”
金斯伯格感觉自己变革男权社会,就像一个幼儿园老师在教小朋友。这不仅仅是因为金斯伯格作为一个民权律师、大法官,依靠自己强大的逻辑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已经完整充分地思考过女权的问题,更是因为,关于弱者处境的知识(无论是这种知识的建构还是传播),构成了社会进步的动力。金斯伯格从律师成为最高法院的唯二的女大法官后,在一起关于女孩子要不要经受脱衣检查的案件中谈到,男性大法官不太有机会了解女性的现实生活是什么样的。“他们从来都没有做过十三岁的小女孩。”因此她不得不向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男性大法官们从头解释,十三岁的女孩子纤细的心灵,她们的行为模式,而这些白种老年男性居然也慢慢学会倾听金斯伯格的意见,最高法院全体一致判决这个脱衣检查的案子违宪。
或许在女权这个议题上,金斯伯格比她的前辈们幸运的地方就在于,社会已经做好了倾听的准备。是否能推进男女平权,与当时社会观念的水位也有关系。如果突然喊出过于激进的口号,搞不好会适得其反。“人不可能一下子就接受一个观念。我认为,社会变革需要逐步积累、循序渐进。真正的,可持续的改变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才会发生。”这既需要保持耐心,也要学着适当地装聋作哑。
策略也非常重要,金斯伯格的女权战线的同伴们常常恨不得一下子改变世界,金斯伯格却会常常考虑一个案子的时机是否成熟,如果急于求成,会不会输掉本来会赢的案子。她恪守着从推翻地方法规开始,一直追问到最高法院的这条路径。“只向最高法院提交符合逻辑的下一个案件”。这些细密的针角,终于将女权这件毛衣越织越大,保护每一个人不再被冷冰冰的性别歧视所伤害。
【相关图书】

异见时刻
[美]伊琳·卡蒙 [美]莎娜·卡尼兹尼克 / 骆伟倩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2018-9
《异见时刻》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九人”之一)金斯伯格的图文传记。
鲁思·巴德·金斯伯格于1993年由民主党总统比尔·克林顿提名为大法官。是继桑德拉·戴·欧康纳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亦是目前唯一一位犹太女性大法官。鲁思·金 斯伯格的一生致力于女性权利的争取、维护与保障。
“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Notorious R.B.G.)是粉丝们对这位女大法官的爱称,模仿的是美国著名说唱歌手克里斯托弗·华莱士的别称。
书中内容一部分是传记,一部分是画集,还有一部分是金斯伯格的案件记录。通过穿插采访、插图、网络热词等素材,对金斯伯格的一生进行了精彩回溯。
原标题:《从未有人像金斯伯格,懂得争取女权的策略 | 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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