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何强制关店要补偿,强制隔离要免费呢
今天有个读者留言,谈到新发地被隔离者,“实际是免费的,而且生活条件还不错,居然有这等好事!”这种思维让我很惊讶,似乎这种集中隔离就应该是个人付费的。现在自己不付钱,就被认为是“这等好事!”,与之类似的,是祖国各地关门很久的企业,尤其是餐馆,健身场所等等,几乎都是个人在承受损失。国家补偿给他们的,可以说是忽略不计。
要我说,像前段时间新发地的疫情,不止被隔离的人应该免费,那些无故蒙受损失的各个商贩,政府更应该给予补偿。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在抗疫行动中,自愿的舍己利人、利他、利公者当然是应当称赞的。但并非自愿,而是强制一部分人为整体利益付出代价,如强制治疗、强制隔离、封城封村、不能开店之类措施,如果是抗疫所必需,当然也要做。但是,如秦晖教授所说:行使例外的权力者,必须接受例外的问责;失去寻常的权利者,应当获得非常之保障。一般疾病的自愿医疗可以是自费,而对疑似烈性传染病的强制医疗不仅必须落实医疗责任,而且必须是公费(不能仅是确诊后才公费,更不能为省公费而拒不确诊)。自由人可以自己谋生,而当自由谋生的权利被剥夺时,政府就要承担全方位保障责任,而且必须接受与此有关的全方位问责。
当个人为了整体利益需要付出代价,比如被隔离,被关门,这里面的代价不止是失去收入,还可能失去自由,那么代表整体利益的政府,就应该给予这些个人补偿,这是题中应有之义!怎么成了“这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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