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证监会:福建福晟2019年债务逾期违约17.27亿元
乐居财经讯 李礼2月9日,福建福晟违反《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对潘伟明、许幼农、郭阳春出具警示函。
其中,警示函内容包括重大债务逾期违约未及时披露。
2019年度,福建福晟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长乐福晟、福建华商、惠州市原合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存在10笔重大债务逾期违约,金额合计172,668.97万元。其中,被债权人起诉且已判决的有9笔,共计44,668.97万元;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有1笔,金额为128,000万元。
截至检查结束日,福建福晟未就6笔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债务逾期违约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公司债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在“20福晟01”和“20福晟02”募集说明书中披露2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债务逾期违约,违反了《证券法》(2005年修订)第六十三条、《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八条和《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