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其纠结房地产税时间表,不如问什么是契机

文|花朵财经
共和国成立近71年来,像房地产税法争议这么大、酝酿这么久、推行这么难的法律,不说是绝无仅有,至少也是罕有其匹的。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房地产税终于又有了新的消息。
5月14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度时表示,按照安排,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到,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而在更早一点的4月份,住建部就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这个意见中提到,要对房产实施全国网签联网,这很明显是实施房地产税的前奏——先摸清你有多少套房子,才明白该纳多少房地产税。

纵观各个重要部门的关键文件,至少可以明白一个问题:房地产税的施行,难点其实从来都不在技术上。
纵观各路媒体的声音,莫衷一是,有的认为,2020年就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一年,这种说法是源于2015年11月,房地产税就被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掐指一算,离当时既定的目标还有6个月。
还有更多的声音认为,由于疫情导致的特殊态势,当前房地产税法落地的可能性极小。
该听信哪种声音?
花朵财经认为,上述两种看法都不乏正确之处,但于其问房地产税法何时能落地实施,不如问:房地产税法在什么样的情况或者契机下,有最大的落地可能性?
首先,不管是人大法工委的表态,还是国务院的《意见》,都说明国家对“房住不炒”的坚持,所以不管房地产税早实施,还是晚实施,无可质疑的是早晚要实施。且这个时间点,由于五年立法规划的存在,它不会到来得特别晚。
疫情确实给2020年实施房地产税法带来了极大的阻力,这个逻辑在于——
1、房地产税是一种地方税,它将对现行各地土地财政的现状造成极大的消解。
2、土地财政乃立竿见影的财税收入机制,房地产税却是长期调控机制。
3、这就决定了房地产税实施的前提之一,是经济稳定增长且存在新的增长点,如此才能在实施房地产税时,可以最大程度地削减它对土地财政的冲击力。(当然这不是充要条件,此处只是说更妥善的时机。)
4、即使不等到经济环境特别好的时候实施,但当下疫情导致多数地区经济受到重挫,上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实施房地产税的可能性确实很小。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经济稳定增长且存在新的增长点”是好的房地产税实施契机,这个契机什么时候会出现呢?花朵财经认为,尽管世界局势波诡云谲,前路莫测,但这个契机很可能不会太远,甚至有可能就在2021年。
很简单的道理,目前全球各主流经济机构对全球各主要经济国家的预测是,2020年美日德法英意西加等几乎都将存在3—10%的经济萎缩,唯独中国今年的GDP仍将是正增长,且下半年经济增速将在4%左右,且明年的经济增速有增无减。
例如按瑞士再保险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安仁礼给出的预测数据计算发现,中国与美国2020年GDP将分别为14万亿美元与19.2万亿美元,差距缩小至5万亿美元左右。这意味着,两者间差距或一年减少2万亿美元,约合14万亿人民币。
日前,安仁礼在接受视频专访时表示,全球经济将会出现急剧而深度的衰退,进行长期持续恢复,而中国最有能力从危机中脱颖而出,值得期待的是新基建、要素市场改革。
安仁礼预计,在2020年的全球衰退中,经济活动的萎缩程度和衰退速度是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2倍,全球GDP将下滑3.8%。全球经济总损失,包含尚未显现的经济产出损失总量,在今明两年内预计会超过中国的经济总产值。
对于全球前四大经济体,即便中国2020年GDP增幅与往年相比减色不少,预计为3.2%,但仍是四大经济体中唯一正增长区域。此外,预计美国2020年GDP增幅为-6.4%,欧元区GDP增幅-7.5%,日本GDP增幅则为-4%。
什么是能替代土地财政的新经济增长点呢?具体的答案现在不好说,但新基建和要素市场改革很有可能会告诉我们答案。
对于房地产税,我们应该抱之以怎样的态度去看待?
在花朵财经身边,几乎每一个朋友提到这个税,都会首先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待,有产阶级害怕资产缩水,正在攒老婆本儿的无产阶级伸长了脖子盼它快点来。
其实,仔细研究一下2011年以来重庆和上海两地试行实施房地产税的前车辙印,至少能得出如下结论:
1、房地产税确实会在实施之初对房价有调控效果,但长期来看它对于房产走势影响是很小的。(有人说上海试行了房地产税房价还是一直涨,这说明房地产税是失败了的。这种观点非常荒谬,为什么一定要使房价极度平抑才算是房地产税起效?恰相反,实施房地产税后,房价依然遵循正常的供求价格规律,这才说明房地产税不是恶税!)
2、理论上,上层建筑会极力避免,房地产税出台后,一部分人的财产总额立即受到极大的影响,先富者不妨把心放进肚子里。
3、同理,更不要以为房地产税一实施,刚需者就立即能买房了,你能不能买房,跟房地产税基本上无关,我承认这是一句很令人悲伤的实话。
总地来说,房地产税立法实施的难度,其实压根不在于法条本身,而是在于它的开征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它的影响确实非常广泛,历史上提出的各类征收房地产税的法子,目前看来无一能兼顾各方面的。
比如只对新增房屋征税,这样几乎可以避免任何阻力(对于既得利益者来说,大不了今后不买新房),然而如果这样子实施,房地产税又根本起不到财税增收的效果。
再比如有人甚至提出,一个家庭有几个成人,就可以拥有几套免征房产税的房子,这样确实也可以瞬间将实施房地产税的压力减到最低,然而同样的困难还是存在的:依然起不到财税增收的效果。
世事往往出人意料,本来2020实施房地产税的可能是极大的,结果新冠病毒冒出来了。未来房地产税法实施的时候,也并不排除是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契机,又岂是千字文可以臆测。但我们不妨抱之以平常心看待,房地产税只是必将落地的靴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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