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宋朝回应灾异的举措与礼法制度
西汉董仲舒认为:“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 ……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古人认为,水旱等自然灾害和日食、彗星之类的天象,均属灾异。天人感应观认为,皇帝是天子,行代天理物之责,当上天对代理人不满时,便降下灾异祸乱,以示儆诫。历代统治者也通常以审视政务阙失,回应天谴,宋朝皇帝亦不例外。他们除了通过发布诏令文书表达内疚自省外,还从礼仪法度入手回应天变。学界针对宋代灾异及其政府的应对已多有研究,但尚未重视宋朝以礼法应对灾异的专题研究。本文首先梳理宋朝回应灾异的一般举措,再分析皇帝罪己悔过在礼仪法度方面的体现。

董仲舒
一、回应灾异的一般举措
每当灾异降临,宋朝皇帝通常会采用避正殿、减膳、易服、撤乐等一系列举措,希望通过自我损抑进行自我责罚,以示敬天爱民之意,从而感召和气以消灾弭祸。天圣四年(1026)六月,“大雨震电,平地水数尺,坏京城民舍,压溺死者数百人”,大雨损坏京师(今河南开封)民居,造成数百人身亡。雨灾出现的第二天,宋仁宗当即“避正殿,减常膳”,避离正殿并减少饮食的种类和数量。避殿、减膳之后,仁宗仍惶恐不安,向辅臣求证道:“霖雨为灾,岂朕之不德所致耶?”担心是自己德行的亏损引发了雨灾。熙宁七年(1074)四月,“上以久旱避殿,易服,减常膳,群臣屡请不从,至是雨告足,群臣又表请,乃从之”。宋神宗因旱灾避殿、易服、减膳,直至雨水充足才恢复正常生活起居。淳祐九年(1249)四月初一日食,得知预报的宋理宗于三月十五日即表示,“自二十一日为始,避殿、减膳、彻乐,益加内省”,在日食前九天,便通过避正殿、减常膳和暂停音乐娱乐的方法观察并反省自身。除此之外,罢朝会、禁娱也是常用的对策。
朝会是群臣和外国使者谒拜国君的盛大仪式,宋朝皇帝在灾祸出现后,会因为身处罪己责躬之时而暂罢朝会,自然也会禁止设宴聚饮之类的娱乐活动。元祐二年(1087)六月,宋哲宗拒绝官员在宫内举办宴会的提议时说:“乃者旱灾,责躬省过,今天意始有消复,而又神宗皇帝禫除未远,何可遽特开乐为宴?宜行寝罢。”哲宗因为之前的旱灾反省过错、自我检讨,如今灾情刚有所缓和,再加上不久前才为先帝刚举行完祭礼、脱去丧服,因此处于镇静内省阶段,于是下令禁止宫内宴乐饮酒。绍圣三年(1096)三月,宋哲宗“以禁中屡火,罢春宴及幸池苑,不御垂拱殿三日”。宫内多次失火使宋哲宗极其懊悔,因此罢免春宴并三日不御正殿。

宴饮图
宋朝大朝会的时间承袭前代的制度,“以元日、五月朔、冬至行大朝会之礼”,即:分别在正月初一、五月初一和冬至举行一年三次的大朝会,皇帝御正殿接受百官朝贺。但据天文官推测,嘉祐四年(1059)正旦日食,于是宋仁宗于嘉祐三年(1058)闰十二月十三日即下诏:“明年正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减常膳,燕契丹使无作乐。”在日食发生前十七天下就发文规定,在宴请契丹使者时禁止音乐娱乐以应对本次日食。元祐六年(1091)五月朔,日食,高太后于日食前下谕三省:“五月日食,可降诏罢朝会。”五月初一,宋哲宗因罪己责躬“罢文德殿视朝”。天象发生之前就积极应对,灾异发生后立即罢朝会、停宴饮,这些显示出皇帝对灾异的重视和对上天的敬畏。对于实际政务,这至少也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二、回应灾异的重要举措
年号是古代中国王朝用来纪年的名号,包含了统治者励精图治的决心和美好的愿景。除了新帝继位以外,当国家遭遇严重的灾异变乱时,两宋皇帝也会以变更年号的方式表达革新政局的信念,希望借此感召和气以祛除祸害。尊号是大臣出于尊崇帝王为之所加的敬称,表现出臣僚对君主德行的颂扬和推崇。宋代皇帝因灾祸的发生主动删减尊号,借此自我惩罚、自我贬抑,表达其悔过认错之意。这些属于更重要的举措。
明道二年(1033)七月,宋仁宗“以旱蝗作沴”,下令“去尊号中‘睿圣文武’四字,告于天地宗庙,令中外直言阙政”。仁宗以削减尊号,表达罪己责躬之意。该年十二月,宋仁宗又下令“明年改元曰景祐”。在颁布的改元诏令中,他指出:“自明道之建元,逮作噩之居岁。祲灾荐起,暵潦相仍,人多疠疫之伤,稼有虫螟之害。亦尝去溢美之号,损兼膳之珍,宵旰不遑,但虞于阙政,牲币靡爱,遍祷于群神。然而丰泽尚愆,和气犹郁,物价腾涌,编氓阻饥。常赋既蠲,廪粟皆振,岂恻隐之心弗至,致休若之应未臻。侧身内思,其咎安在?且夫阴阳之道难测,变则能通,天地之戒甚明,顺则成福,消救之言斯在,向应之报可期。惟上春首祚之辰,及万物向荣之始,用举授时之典,载更纪岁之名。祇若灵心,庶迎丕贶。”他认为,自从年号变更为“明道”之后,水旱灾害相继发生,百姓饱受瘟疫之苦,庄稼遭受蝗虫啃食,天灾人祸频仍不断。为此,去尊号、减常膳、祈祷祭祀,仍不能感召上天。虽然已蠲免税赋、发放粮食,但物价仍居高不下,百姓在饥荒中备受煎熬。经过深刻的反思内省,仁宗认为,应趁一年之始顺应天地,更改年号。改年号为“景祐”即有祈求上天之意。没过几年,宋仁宗因康定元年(1040)正月初一的日食,又“改元,仍于尊号去‘宝元’二字”,希望通过改元和去尊号,以表达自我反省和责罚,传达出责任意识和危机感。

宋仁宗
灾害的发生促使皇帝反思内省,发现自身德行不足以与尊号相配。皇帝主动减少加于自身的尊称是其不断强化自我认知的结果,是反省检讨、自我责罚的重要体现。更改年号的行为在传达统治者自省之意的同时,还表达出厘革政务的决心和对国泰民安、政通人和的殷殷盼望。
举办一场大型典礼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精力,同时还会耗费国家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灾异祸乱发生后,处于罪己自省时期的统治者很难再有心情筹备承平时期的大型典礼,此时的常规做法是暂停一些官方的典礼活动。两宋因彗星、旱灾和日食的出现,曾影响拜谒祖庙、太皇太后受册和皇帝即位的时间。
端拱二年(989)七月,宋太宗本来因稼穑丰登、风雨调顺欲答谢天地、谒告祖宗,在挑定谒庙的吉日后,却恰逢彗星显现。宋太宗经过借鉴先王、反思自省后决定暂停这次谒庙大典。在暂停谒庙典礼的诏令中,他解释道:“精诚未通,悬象垂诫。朕常历览图史,备觌古今,彗孛为祅,简册具载。三代而下,百王以还,或减膳撤悬,或责躬避殿,能变灾而为福,由克己以安人。若严仗卫于百司,鸣和銮于五辂,牺牲成列,金石盈庭,虽云志在孝思,无乃自亏贬损。事既干于典礼,情合酌于变通,有渎备物之仪,恐非列圣之意。所宜改作,贵在得中,谒庙宜停。”太宗决心效法先代帝王在彗星出现时罪己责躬、自我损抑的做法,希望通过自我责罚消灾弥难、变灾为福。谒拜祖庙虽然出于对祖宗的孝顺缅怀之心,但此时举行等于无视上天的儆戒,不能表达皇帝反思自责之意。因此他决定变更之前选定的谒庙时间,全神贯注于对自己德行的检讨以顺应天意。

宋太宗
元祐二年(1087)春夏大旱,高太后因此坚决拒绝了盛大的太皇太后受册大典:“有司奏受册当依典故,在从吉之后。夫典册备物,以致隆名,国之盛礼也。行于和平之日,惧不克称。况今旱暵为虐,苗稼将槁,民则何罪,咎实在予!虽侧躬永思,损膳自戒,尚虑无以塞责消变。而有司乃于此时,欲以隆名盛礼加我,是重予之不德。所有将来行受册礼,宜权停罢。”高太后说:作为国家极其尊荣的典礼,受册大礼于国家安宁无事时举行,我还害怕承受不起;而今旱情严重,正当反思责躬之际,如若此时举行隆重的典礼,并加以尊贵的名号实为加重我的过错,因此下令停罢受册大礼。淳熙十六年(1189),宋孝宗本打算正月内禅,却因二月初一的日食推迟了禅位大典,最终于二月初二“下诏传位皇太子”。由此可见,灾异的出现对宋廷典礼确有重大影响。
《宋会要辑稿》记载:“三元观灯,本起于外方之说。自唐以后,常于正月望后开坊市门然灯。宋因之。”上元(农历正月十五)、中元(农历七月十五)、下元(农历十月十五)观灯的习俗本不起源于中原,唐代通常在上元节燃灯。宋因袭了唐这一制度,三元时节的张灯、观灯的活动是皇帝与民同乐的盛大庆典。如果三元时节恰逢灾异变乱,朝廷一般无暇顾及,通常停止活动。如,皇祐二年(1050)正月,宋仁宗“以岁饥,罢上元观灯”。他无心参与赏灯,因此下令罢停上元灯会。嘉祐四年(1059)正月初二,欧阳修上疏宋仁宗,希望暂停上元节的观灯活动,因为开封当年出现严重的雨雪灾害:“今自立春以来,阴寒雨雪,小民失业,坊市寂寥,寒冻之人,死损不少,薪炭食物,其价增倍,民忧冻饿”。恶劣的天气偏偏又逢正旦日食,“目下阴雪未解,假使便得晴明,坊市不免泥淖,圣驾所历,冲冒风寒。况方以日蚀避殿减膳,圣心忧畏,中外所知。欲乞特罢放灯;所有常年酌献之礼,若至日未得晴和,亦乞差大臣摄事。见今供拟游幸及修道路寒冻兵士,亦乞放罢,庶几上副陛下畏天忧民之心”。雪灾原本不宜举行灯会,日食又是不祥之兆,宋仁宗听从了欧阳修的建议,罢上元放灯,减轻军民负担。
停罢政治性的典礼活动影响重大,说明皇帝重视灾异的警示、反省政务的决心。宋代的繁荣尤其是仁宗朝政通人和,可能与此有关。罢上元灯会则直接节省了物力和人力,赢得了民心。天人感应的观念在宋代有其积极的一面,客观上起到约束皇权的作用。
三、回应灾异的礼法制度与理性态度
祭祀和祈祷是比避殿、减膳、易服、撤乐、改元、罢礼等更隆重的回应活动,有时还是全国上下一致的举动。《宋会要辑稿》载:“国朝凡水旱灾异,有祈报之礼。祈用酒、脯、醢,报如常祀。”两宋时期每当灾异出现,朝廷便会举行祭祀仪式祈求上天的庇佑。熙宁七年(1074)春夏连旱,宋神宗因此“忧见容色,每辅臣进见,未尝不叹息肯恻”。忧虑不安的宋神宗自当年二月起,就不断下令官员祈雨、祭祀:二月丙戌(十八日),“以河北、京东、陕西久旱,诏转运司各遣长吏祈雨”,此时祈雨的范围还是局部地区。三日后,宋神宗于己丑(二十一日),“分命辅臣祈雨”,但祷雨的效果并未尽如人意。三月庚子(三日),宋神宗再次“分命辅臣祈雨”。十日后,无奈的宋神宗“以旱遣官分祷京城、畿内诸祠,其五岳、四渎并委长吏致祭”。但是旱情在进入夏季后仍未缓解,神宗表示:“可选日差官再祈郊庙、社稷,及分祷宫观、寺院。”宋神宗不断扩大祭祀、祈祷的范围和场所,流露出强烈的危机意识和使命感。

宋神宗
某些严重的灾情甚至会诱使慌乱中的皇帝做出病急乱投医的举措。景德元年(1004),“京师夏旱,人多暍死”。焦惧忧虑的宋真宗在四月、五月、六月不断地派遣官员祈求降雨。七月六日,终于迎来希冀已久的大雨,宋真宗于降雨的次日对身边的侍臣说:“近颇亢旱,有西州入贡胡僧自言善咒龙祈雨,朕令于精舍中试其术,果有符应。事虽不经,然为民救旱,亦无避也。”宋真宗当然知道胡僧求雨的办法违反常道、近乎荒诞,但在官方多次常规祈雨未能应验的情况下不免病急乱投医,由此反映了宋真宗对上天的恐惧。

宋真宗
雨多成灾,皇帝也会通过祭祀祈祷天气转晴。淳熙十三年(1186)五月出现持续的阴雨天,宰臣王淮等奏:“梅雨已多,莫须降香祈晴?”上曰:“未须如此。朕自昨日早晚焚香默祷于上帝。”淮等奏:“圣心与天通,至诚感格,与臣下万万不同。”宋孝宗早晚两次亲自焚香祷告上天,因为他相信天子与天道相通,诚心可感动苍穹。由皇帝亲自祈祷,回应灾异具有更强的政治教化功能。
宋代的祭祀、祈祷已形成完善的制度性规定。淳熙七年(1180)正月,宋孝宗听从礼部侍郎齐庆胄的建议,下令:“礼部、太常寺参稽典故,将州县祭风伯、雨师、雷神壇壝、器服制度、礼仪类成一书,镂版颁降。”把祭祀的习俗编定成书并镂雕印刷颁行天下,显示了宋廷对祭祀的重视和尊崇。淳熙八年(1181)四月,“诏御厨,自今遇祈祷,禁屠宰,次日共进素膳”。孝宗要求御厨在祈祷时不得杀生,并于祈祷的次日进奉素食。这样看重祈祷的所有细节,彰显出对上天的诚恳与真挚。

宋孝宗
日食本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古人认为:“凡有声皆阳事以压阴气。”每当日食发生时,宋廷回应的举措除了常规的易服、避殿、减膳、撤乐之外,还会采取一种专门应对日食的礼法制度,即救日伐鼓礼,希望以鼓声抑制阴气的侵袭。伐鼓礼的准备工作极为细致:嘉祐六年(1061)五月初六,听闻下月初一日食,宋仁宗当即诏礼院明悉救日典故。两日后,礼院于日食前二十二天上报了救日伐鼓礼的准备工作:“合朔前二日,郊社令及门仆守四门,巡门监察。鼓吹令帅工人以方色执麾旒,分置四门屋下。龙蛇鼓随设于左东门者,立于北塾南面,南门者立于东塾西面,西门者立于南塾北面,北门者立于西塾东面。队正一人执刀,帅卫士五人执五兵之器,立于鼓外,矛处东,戟处南,斧钺在西,矟在北。郊社令立䂎于坛,四隅朱丝绳萦三匝。又设黄麾在北,龙蛇鼓一面次之,弓一、矢四次之。”相关人员在日食前两天已各就各位,龙蛇鼓、黄麾和刀、矛、戟、斧钺、弓矢等兵器也按规定的方位摆放完毕。典礼于日食当天隆重举行:“诸兵鼓俱静立,俟司天监告日有变,工举麾,乃伐鼓;祭告官行事,太祝读文,其词以责阴助阳之意。司天官称止,乃罢鼓。如雾晦不见,即不伐鼓。自是,日有食之,皆如其制。”这次仪式确立了救日伐鼓礼的具体流程,形成了制度性的规范。政和年间的《合朔伐鼓仪》在流程上更加细致、规定更加具体,仪式过程的细致化透露出统治集团对礼仪法制的重视。

日食
宋廷面对日食的礼法应对与前代有同有异。五代时期,太史推测乾化元年(911)正月初一将出现日食,梁太祖“素服,避正殿,命百官各守本司”,希望通过罪己悔过感化上天。“是日,有司奏云初阴晦,事同不食”,恰巧当天阴云蔽日,被视为没有发生日食,也就是说上天没有迁怒于天子,于是百官“奉表称贺”。宋朝也是如此。淳化五年(994)十二月初一,“司天言日当食,至是阴雪蒙蔽,自旦及中而散”。阴霾使预测中的日食没有显现,群臣因此向宋太宗表示庆贺。由于宋朝宽言路,因此这种现象发生时也有官员表达不同看法。司天监预测嘉祐六年(1061)六月初一日食,结果“是日未初,从西食四分而云阴雷电,顷之雨。浑仪所言不为灾”。权御史中丞王畴认为日食初始时还未变天,后被阴云遮蔽才转而不见,因此不应当视为什么都没发生,并无值得庆贺的事。同判尚书礼部司马光也上疏反对百官上表称贺,他说:“臣以为日之所照,周遍华夷,云之所蔽,至为近狭。虽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察。汉成帝永始元年九月日食,四方不见京师见,谷永以为百姓屈遏,祸在外也。臣愚以为永之所言似未协天意。夫四方不见京师见者,祸尚浅也,四方见京师不见者,祸变深也。日者,人君之象,天意若曰人君为阴邪所蔽,灾慝甚明,天下皆知其忧危,而朝廷独不知也。由是言之,君人者尤宜侧身戒惧,忧念社稷,而群臣欲相率称贺,岂得不谓之上下相蒙,诬罔天谴哉!又所食不满分者,乃历官术数之不精,当治其罪,亦非所以为贺也。臣职在礼部,掌群臣庆贺表章,不敢不言。”司马光举汉成帝永始元年(前16)的例子与本次比较,认为京师观测不到日食,但外地可见,更令人担心。这意味着天下都接收到了来自上天的警示,唯独皇帝不知。若大臣在这时奉表称贺,则使朝廷上下相互蒙蔽,无视天戒。宋仁宗听从了王畴和司马光的建议,诏令“百官毋得称贺”。南宋时也出现类似情况,太师秦桧因而率领百官上表称贺,这一做法自此开始直到秦桧病逝才得以停止。当日食未出现或食分少于预测时,出于对皇帝谨畏上天之情有所松懈的担心,两宋部分理智的大臣反对百官称贺,从礼制层面劝勉君主。宋代皇帝能够接受臣僚意见,保持清醒,体现了内省自查的理性态度。
四、礼法应对的虚与实
宋代皇帝回应灾异的习惯做法及礼仪法度,有些大臣并不认同,他们更希望皇帝实实在在地思考政策得失,以实际行动回应灾异,这在其他朝代比较少见。
很显然,避殿、减膳、撤乐、祈祷等应对措施,虽然可以彰显皇帝罪己责躬之心,但对消除灾异、改善政事不能起实际效用,因此遭到一些臣僚的质疑。元祐四年(1089)灾异频仍:“今春旱暵为虐,京畿、西洛二麦失望,农民嗷嗷,且有菜色 ……又陕西、河北屡闻地震,大星昼殒,其光烛地,旬月之间,巨异仍见。”旱灾、地震、星变的接连发生,右正言刘安世向宋哲宗阐述了自己的看法:“臣窃谓上天之体,虽高而听卑;明主所应,恶文而尚实。与其为祈禳之小数,不若图消复之大方。”他认为应该抛弃虚礼、注重实行,与其举行祭祀、祈祷等礼法活动,不如致力于救灾弭祸的实际举动;他说理想的应对实际举措是:“许中外臣民,极言政事之阙失,专委近臣,考求其当,以施有政,庶几下情不至壅塞。”意为:只颁布罪己诏令不行,还要拓宽言路、广泛求言,把适当的建议落到实处,这才是应对灾祸的实际行动。南宋大臣许应龙延续并完善了刘安世“恶文尚实”的思想,许应龙认为:“应天以实不以文,兹不易之至论也。夫灾异之来,天所以警人主,苟不讲明乎实政而后崇尚于虚文,其何以转祸爲福哉?夫避正殿,减常膳,彻音乐,固足以寓兢业之忱,验占候,谨斋戒,严祷祠,固足以示禬禳之意,然此特应天之文尔。”他指出,避殿、减膳之类的举措可以彰显皇帝罪己自责之心,祈祷、祭祀可以表达统治者诚心悔过之意,但这些归根到底都是虚礼;不讲求实政,一味崇尚虚礼,必然不能转危为安、化灾为祥。在许应龙的观念中,皇帝罪己悔过的实政应为:“必下诏求言以闻己之过失,必散财发粟以苏民之疾苦,必辅弼之臣同寅协恭,而后可以图销弭之方,必赏罚之行不僭不滥,而后可以起偷惰之习。如此则君无失德,朝无阙政,感召之机当如影响之随矣。此则应天之实,在今日所当先也。”许应龙指出,皇帝不仅应该充分求言,全面了解自身过失,还要为百姓发放粮食、钱帛等物资,以缓解灾害,同时和众位大臣齐心协力以消弭灾祸,这些才是应对灾祸切实有效的举措。
皇帝因灾异而下诏罪己,并在宫廷中采取一系列措施,以表引咎悔过之心,这并不是历代皇帝都能做到的。宋朝文官秉持正君心的儒家理念,还不满足,还提出更高的要求,提醒皇帝以实际行动回应天变,务虚更要务实。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宋代经济繁荣的政治原因。

彗星
五、结语
以祭祀为代表的仪式法度被置于国家大事的首位,在古代中国历朝历代备受重视。这一观念浸润了古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和传统哲学,充分表达了古代君王对上天的尊奉和敬畏,也蕴含着统治者期盼通过祭祀祈求消灾弭祸的意愿。英国学者菲奥纳·鲍伊在《宗教人类学导论》一书中明确指出仪式的重要功用,他认为:“仪式有许多功能,无论是个人层面,还是在群体或社会层面上,它们可以成为情感的管道并表达情感,引导和强化行为模式,支持或推翻现状,导致变化,或恢复和谐与平衡。”庄重的仪式在无形中产生一定的心理暗示作用,经由仪式熏陶的统治集团更加警醒,从而保持清晰冷静的头脑,有助于最高统治者认识自我并开展自我批评,进而更新政局。
宋人已经基本掌握了日食、彗星等天文现象的科学成因,但宋代统治集团并未因此摒弃传统的五行学说和天人感应观念,皇帝依然在天灾人祸后通过一系列礼法应对罪己责躬。此时的礼法应对和引咎自责是明悉科学成因后的主动选择,虽然从现代科学角度来说应该破除迷信,但皇帝因此而主动认错,大臣借机制约皇权,从传统观念中发出的理性光辉,其积极意义应给予肯定。
来源:本文选编自臧婧婧《宋朝回应灾异的举措与礼法制度》
原载《经济社会史评论》2018年第2期
本期编辑: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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