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先生:管仲(11)

原标题:商鞅的先生:管仲(11)

官山海,即盐铁专卖政策,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也是最有名的一项专卖政策,由管仲审时度势同齐桓公研究国家财政问题时提出并一道确定。它是中国封建时代国家经济政策上的一个新事物,开创了中国经济专卖政策之先河,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历史。

在春秋前期,中国的自然经济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唯独盐、铁这两个品种是不能随地生产,而又为人民生活和生产所必需,非依赖市场供应不可。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恶食无盐则肿”,这个道理谁都懂得。铁在当时已由块炼铁向铸铁方向发展,用铸铁做砍伐工具和农具,生产效率可大大提高,为人们所乐于使用。经营盐铁正是一个大有发展前途的新兴行业。盐和铁在当时市场上是销售面最广、销售量最大的两个举足轻重的商品。

在管仲改革之前,盐、铁这两个品种实行租税制,即征收山泽税和关市税,开放私营,大部分收益归私人所有,政府从中得到的收入并不多。政府实行专营,把这两个重要商品的利源控制起来,使之不再散落于私营工商业之手,这比利归私商,而另向人民征收强制性的人头税或其他捐税确实要好得多。

管仲本来就是商人出身,经营盐铁利润之厚他是了如指掌,主持国政,开辟财源先从盐、铁这两个品种入手,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正是由于他倡导了这一独特而又影响深远的经济政策,以及此后一系列的经济政策的出台,奠定了他在中国历史上第一理财家的地位,成为中国古代理财家之开山鼻祖,理财之父。

管仲推行的“官山海”政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一天早朝,齐桓公向群臣宣布实行“官山海”政策,他说:“目前改革遇到一道坎,就是国家财用不足。仲父讲:齐国要走富国强兵之路,仅仅对农业进行改革远远不够。农业改革,只能解决吃饭的问题,要走富国强兵之路,必须另辟财源。与仲父议定,下一步,对工商业逐步进行改革,推行‘官山海’之策。我宣布:实行‘官山海’政策。具体方案,具体怎样进行,由仲父负责。”

“各位同僚! ”管仲侧身面对大家,接着说,“我们的农业改革、相地衰征政策的推行,虽然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总的来说还算顺利,以后还可以再逐步完善。现在,我要说的是‘官山海’,这是即将推行的一项新政策。”

“官山海怎么解释? ”有人小声问。

“官山海就是实行盐铁专卖。”管仲扫视大家一眼说,“齐国有展渠之盐,这是上天对我们的恩赐,放着这么好的东西不加以利用,岂不是暴殄天物?

管仲的话声刚落,大司田宁越就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说:“相地衰征就有违祖制,现在又搞出个‘官山海’,不妥,很不妥。”

管仲终于明白,农业改革进展不快的真正原因在哪里,宁越是齐国主管农业的上大夫、大司田,他自己对这项政策就有想法,改革还能顺畅吗?

齐桓公知道宁越对改革的抵触情绪,有时甚至还牢骚满腹,他都及时地制止了,不想今天在朝堂之上,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只好问道:“大司田认为有何不妥?

“周厉王时,任荣夷公为卿士,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抑制庶姓家族经济势力的增长,下令把山林川泽收归国家专劳,垄断工商山泽之利,侵夺了中小领主的利益; 又不许百姓进入山林川泽樵采捕捞,侵夺了百姓的利益,从而引发了‘国人暴动’,直接导致周厉王垮台。管相国先是‘相地衰征’,现在又搞‘官山海’,这可是周厉王的故技重演啊! 这样搞下去,齐国为祸不远啊! ”宁越振振有词地说。

“大司田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管仲大声说,“周厉王专山泽之利,是对自然资源从生产到销售的完全垄断,凭当时的国情,政府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我所提的官山海即盐铁专卖,同周厉王专擅山泽之利是有本质区别的。表现在,盐铁的生产允许私人经营,任何人,只要你有技术,有能力,都可以砍伐柴薪,雇人煮盐,上山采矿,开炉炼铁,私营经济在这里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政府实行的是专卖政策,所采取的形式可归纳为八个字:民制、官收、官运、官销。之所以如此,盐、铁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不属于私人,更不属于某个人。”

管仲扫视大家一眼,斩钉截铁地说,“齐国要走富国强兵之路,就必须进行改革,官山海是国策,一定得实行,为了保证这项国策的顺利实施,政府要成立专门的稽查队伍,专门打击贩运走私者。”

齐桓公见两人发生了争执,对鲍叔牙道:“亚相,你说呢?

鲍叔牙永远站在管仲一边,齐桓公每次在国家大事上征求他的意见,他始终是一句话,管仲说了算,今天仍然毫不犹豫地道:“请主公听仲父的。”

“不必争议了! ”齐桓公大声说,“官山海是国策,听仲父的。要议的只是如何执行的问题。”

齐桓公一锤定音,再也没有人多说话了。

“还有谁有不同意见? ”管仲扫视大家一眼,见无人回答,说道:“没有意见的话,官山海之策明天将在政令展台上张榜公之于天下。”

第二天,“官山海”政策便公布实行。

管仲的食盐专卖政策实行之后,既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也激发了人们煮盐的积极性,促进了齐国盐业生产的发展。当山泽开放的时候,煮盐的人纷至沓来,人多得像上市赶集一样。

齐国的海盐资源丰富,只要愿意煮盐,就能大量地生产出来。为了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积压,同时也为了防止过多的劳动力流向煮盐而影响农业生产,管仲对盐的生产是既鼓励又有控制。他对煮盐作了一个时间安排:“十月至次年正月,是农闲季节,国人都可以砍伐枯柴,任意煮海水制盐。”

跨年的四个月是农闲季节,大家可以去煮盐,政府不加禁止。但从二月开始,春耕就要开始了,为了不夺农时,管仲又下令:“各大夫家里不得修坟、修屋、建台榭和砌砖墙垣。沿海岸的人们,也不得雇人聚众煮盐。”

从贵族官员做起,不抽调劳动力用于非农业生产方面,这样从上到下,造成了一种尚农而不妨农的社会风气,使得北海煮盐的人不致因停止煮盐而引起不满。“人不知其机,斯为权衡”,这就是管仲处事的过人之处。

在铁器方面,管仲同样也推行专卖制度,具体做法是:允许私人开矿冶炼,官私分成,“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即铁作为原材料,按重量给官府白拿三成,抵作赋税; 铁的制成品由官府统一收购,所得利润三成归政府。铁器全部由官营机构销售,按户籍编制,供应给农户。出售时价格适当增加,以代征税。

铁是手工业、农业和家庭生活必需品,只要用铁,就没有不完税的。铁的民制政策促进了铁器生产的发展,使铁制农具的使用日渐推广。

盐铁两大商品实行专卖政策,采取的形式归纳为:民制、官收、官运、官销八个字。这种专卖形式称为“直接专卖制”。

在中国历史上,管仲是盐铁“直接专卖制”的创始人。就当时来说,管仲的食盐专卖既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政府不必另筹税源而国用足,又发展了民间盐铁生产,保障了人民在生活和生产上的需要,专卖制度的积极性是显而易见的。七开放搞活——优惠政策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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