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男性产假建议42天以上!卫健委答复夫妻合休产假:争取实现

原标题:男性产假建议42天以上!卫健委答复夫妻合休产假:争取实现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连续两年提交《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呼吁延长产假、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此答复表示,生育假期设置并非越长越好,而是要多元统筹设置男女生育假期,强调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

可考虑分步稳妥推进,先争取实现夫妻合休产假,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适时推动延长产假。

建议男性产假42天以上

林勇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并有计划、分步骤延长男性休假天数。

他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共同享受产假并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使丈夫享受产假的权利法定。

同时,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42天以上,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休假人全额工资。

另外,他还建议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和人力压力。

国家卫健委多元统筹设置男女生育假期

如何来推动完善女性休假制度?答复中表示,可以从四个方面推动完善女性休假制度:

一是大力宣传新型婚育文化,营造夫妻平等氛围,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夫妻合休产假的舆论氛围。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全面论证夫妻合休产假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是应分步稳妥推进,先争取实现夫妻合休产假,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适时推动延长产假。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在女性休假结束后提供更多的婴幼儿照护选择;探索核心工作时间、工时银行、工作分担制、弹性工作地点等多种形式的弹性工作制,满足女职工多样化需求。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有关问题研究,适时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假期制度的意见建议,促进生育类假期制度更好满足人民需要。

男性休产假最终目的是在支持女性

产假一直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核心问题。

一方面,生育率而言,国家、企业对为在职员工提供带薪育儿假,是社会为家庭减轻育儿负担、提高生育率的一个重要方法。

但另一方面,如果产假的设置上考虑不够全面,往往会增加职场对女性的歧视、增加女性就业的负担。(甚至对生育率提升起反作用)

这一点,曾经看起来是个无解的问题:不放产假、或者产假太短,对于那些已经入职、准备生育的女性职工而言,无疑是育儿生活的一个严重难题;

但如果产假放太长、或者放产假的成本主要需要公司来负担,那对于那些正在求职、正在职场上打拼的女性而言,也是一种威胁。

公司可能会考虑到女性产假的成本,在同等或者相似条件的应聘者、员工当中,自然会选择聘用、提拔男性员工。

这听起来很不公平,却是潜藏在职场的真实规则。

但是,这个问题并非不能解决或改变,给男性休强制性的产假就是一个重要的办法。

给男性休带薪陪产假,乍一听感觉像是在给男性增加福利,甚至有很多妈妈们会觉得不合适:

丈夫就算休产假也只会在家里添乱,还不如出去工作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但如果从社会宏观层面、长远角度来看,给男性休产假,最终目的在支持女性。

首先,男性如果可以和女性一样休产假,育儿的压力在夫妻共同休产假的阶段,可以由双方共同承担。这能减少妈妈们为了照顾孩子而不得不在职业上做出的妥协。

其次,当男性也需要休产假的时候,男女就业机会能更趋向于平等。

尤其是理想情况下,男性休产假的时长和工资和女性完全一样时,公司聘用男性和女性员工时的产假成本是一样的,就会采用更公平的标准来考量员工。

最后,也是影响最深远的一点,是男性陪产假对社会育儿观念的改变。

长久以来育儿都被视作女性的责任,育儿的压力主要也由女性在承担。

这种观念是造成女性遭受“生育惩罚”的主要根源,也是全职妈妈遍地都是、全职奶爸却十分罕见的原因。

如果男性陪产假能够普遍推行开来,也是对男性育儿的一种鼓励、普及,长远来看能够改变人们对全职奶爸的歧视、对职场妈妈的歧视,做到真正的共同育儿。

当然,以上三点都是理想情况下男性陪产假的好处。

男性休带薪陪产假一个月

瑞典女性的工资水平提高了7%

在实际操作中,还没有国家能够完全做到。不过,已经有表现不错的国家政策值得人们关注借鉴。

比如,在男女平权做得最好的国家冰岛,产假的规定是这样的:

父母在生育孩子后,能够有各自三个月带薪产假,不可以互相转让。这三个月的产假结束后,还有三个月的共同产假,父母双方可以根据家庭情况,两人共享分配。

这个政策的特点,也是最关键的地方,并不是休假的时长,而是“不可转让”,相当于是强制性地让男性也承担“育儿风险”。

当无论男女在有孩子后都会休假至少三个月后,职场对女性的歧视就会随之减小。

同时,也能促进休假带娃的奶爸更多、更常见,鼓励社会男女共同平等育儿的氛围。

挪威的情况也是类似的,男性和女性一样享有15周不可转让的带薪陪产假,之后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分配另外16周的育儿假。

这也是为了减轻家庭育儿负担的同时,缓解女性因为生育所遭受的就业歧视。北欧国家的男性陪产假政策,是有社会实验意义的。

一项研究表明,当男性休带薪陪产假一个月的政策实行后,瑞典女性的工资水平整体比之前提高了7%。

2012年的挪威财政部数据显示,有83%的有小孩的妇女正在工作,全职妈妈的比例只有不到17%。

这至少证明了,男性陪产假对挪威女性回归职场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下图中也可以看到,欧洲国家几乎都为男性提供了至少14周的带薪陪产假。

欧盟国家、英国也在努力向挪威、瑞典、丹麦、冰岛等国家借鉴,学习制定男性陪产假政策。

英国的男性目前享有两周不可转让的带薪陪产假,以及18周无薪陪产假。

在无薪陪产假阶段,爸爸们休假的比例并不高,只有8%的爸爸会休陪产假,财务压力是最关键的原因。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就能理解大学教授林勇提议“夫妻合休产假”对于中国社会的意义:

让社会更多人消除对男性育儿的歧视、让社会了解男性陪产假的必要性,一方面是分担家庭育儿负担、促进生育率的提升,一方面也是在促进女性就业。

认识女性遭受的“母职惩罚”

如果说,国家推动为女性休带薪产假的政策,是为了能够减轻育儿负担、提高生育率,那对男性陪产假的重视,则更多的是为了减少女性受到的“母职惩罚”。

“母职惩罚”是一个学术概念,但它所指的现象人们应该并不陌生:

根据过去多年来对男女职业发展的研究,无论从就业情况还是从工资差距来看,男女之间差距最大的阶段,就是女性怀孕、分娩、育儿时期。

这种女性因为生育而在职场失去竞争力、被歧视、倍感压力的状况,就是“母职惩罚”。

它是如此的顽固、难以消除。

首先,受到传统文化影响,妈妈们往往比爸爸更容易为了育儿做出妥协,比如从事时间更灵活的工作方便育儿、为了带孩子不能接受加班和出差,久而久之就失去了晋升、获得奖金的机会。

再者,这种“惩罚”往往是在女性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积累,最终导致大多数高级管理职位,都由男性担任。

最后,无论受教育程度多高,女性都很难逃过这种生育惩罚。

比如,一份2010年的芝加哥大学MBA毕业生研究显示,有40%的女性毕业生在毕业后十年里,至少经历了一次职业中断或从事兼职工作,而男性对应的比例只有5%。

所以,一眼望去都是男性的董事会、高管团队,并不是因为男性天生就更优秀、更努力,而是和他们一样优秀、原本也有机会成为高管的女性们,在奋斗的过程中一点点地因为育儿牺牲更多的可能。

从这个角度上而言,那些最终成为高管的职业女性,无论生育与否,都比她们同级别的男性职员们需要付出和牺牲的更多。

与此相对应的是,成为父亲,并不会对男性的职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有时候还能有积极的作用。

通俗一点说就是,成家立业的男性,并不会因为有了子女而面临职业危机,相反有时候他们在职场上有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机会。

最后,母职惩罚影响的不只是母亲们,也包括未婚未育的职场女性。

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当母职惩罚对应的职场性别文化已经定型后,没有任何一个女性能幸免:现在不生,今后呢?

公司总会综合普遍情况考虑女职员的任用。更不用说社会本身会对单身未婚的职业女性污名化,会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要消除母职惩罚,需要社会多方面、长时间的努力。而给男性休强制性的陪产假,是这个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不过,需要正视的一点是:即便是在瑞典、挪威、丹麦这样的男性陪产假政策落实到位的国家,男女之间的收入差距仍然存在,只是在不断缩小。

女性所承受的育儿惩罚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在缓解。

所以, 陪产假的实行,育儿观念的改变绝对不是立竿见影的。它可能需要几十年、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育儿观念的改变、能够消除男女就业机会差距。

而要踏出这一步,或许正是需要从最有影响力的中国社会名人们带头示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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