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古人治贪有奇招:除了设立监督官员外,“钓鱼执法”更是不在话下

原标题:古人治贪有奇招:除了设立监督官员外,“钓鱼执法”更是不在话下

贪污腐败自来有之,历代的皇帝都使出了不少手段,遏制腐败现象惩治贪官。据说,在古代的衙门正堂都有一块“戒石铭”,上面写着:“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那么,作为惩治贪污腐败的最终决策者,历代的皇帝们都有哪些招式呢?

汉武帝刘彻,首创了“反腐办公室”。公元前106年,汉武帝正式下令,设立“刺史”这一机构。这个机构的职能和我们现在的“反腐办”差不多。顾名思义,这个职位就是检视官员们的行为和举止,有没有出格、违反法律等。 “刺”是侦视不法,“史”表示官员是皇帝派出的使者。

当时,全国分成了13个监察区,每个区称为“部”,每部会派出一名刺史,中央刺史有专门名称,称为“司隶校尉”,其余则统称为“刺史”。这些人的地位相当高,由于都是皇帝派出的,和“钦差大臣”没什么区别。而且,他们的任职是长期的,每个地方还有专门的办公地点。

除此之外,为了鼓励民众揭发检举身边的“不法行为”,刘彻还特意下了诏书,从法律上保障大伙的言论自由。

当然,有一点除外,不许说皇帝的坏话。

其实,这就是“言事变”制度。无论是谁,当官也好,民主人士也罢,甚至,老百姓都可以踊跃发言,指出政府哪些地方做的不好,或者提供建议大胆“说出”官员的“不良行径”。

到了隋朝,隋文帝时期,他换了一个花样儿,用金钱来“试探”他的官员是不是心存“贪念”。要知道,隋文帝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认为:治标不治本无益于事情的解决。所以,他更喜欢从源头上掐掉苗头。对于官员的治理,他很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对官员的监督和管理也很是严厉。

《隋书》就记载,这位皇帝曾经派出他的亲信,暗中查访他的官员们,这一查不得了,他这么严格的管理官员,但是,贪污腐败的现象依旧存在。有记载,他曾一次性罢免了河北52州两百多人的贪官污吏。而且,他还使用了“钓鱼执法”。

看来,这位皇帝为了治理腐败现象,什么招都用上了。

那么,他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他会收集一些官员的信息,从中找出可疑的“目标”;

其次,他开始行动,会派人暗中向这些人行贿,“私以贿之”;

最后,他坐等人上钩,一旦你伸了手,对不起,等待你的就是掉脑袋。

这个方法真是太好用了,虽然粗暴但简单且成本又低。所以,他在位期间,大家都兢兢业业,小心地领着自己的薪水,其它心思一点都不敢有。

除此,他还发明了一个“绝顶聪明”的方法,同样是试探。

他会让心腹暗中将一些金银财宝和丝绸以及南方出产的缎子等送给他的大臣们,看看他们眼不眼馋。看来,这位皇帝也是够“坏”的,用这种方法去评判手下有没有贪贿行为。

如果收下了,哪怕只有第一次,都会以“贪贿罪”处理。甚至,遇到皇帝心情糟糕的时候,还可能在朝堂之上就掉了脑袋。想来,那个时期的大臣们,对于任何形式的“礼物”,大概都是避之不及呀。

到了宋朝,赵匡胤也有自己的一套办法,即:成立“反腐办”。

在全国所有的知州,都特别设立“通判”。虽然是副职,但可以和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

其实,这个职位的权力还是蛮大的。

首先,人选基本上都是皇帝信任的人,都是皇帝亲自任命的;

其次,可以直接向皇帝打报告。

实际上,这个副职的职责,就是监督知州,好让皇帝随时随地知道官员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更厉害的是,知州发出的所有政令,没有通判的签字,等于无效。 “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除此,通判还有一个权力,他会“监视”各位官员的品德和操守。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了南宋时期,职权进一步得到了强化。除了向皇帝汇报“知州”日常生活外,连其他官员的一切情况,都可以向皇帝打报告。可见,其真正成了名副其实的“监察官”。

要知道,有权力的地方,难免会滋生一些“不良行为”。所以,历代帝王们的一些做法,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很多事情,只有从源头扼住“不良苗头”,方能达到真正治本的目的。否则的话,就像割韭菜一样,割去了一茬,它还会继续生长。

其实,除了以上几位统治者,还有明朝的朱元璋,清朝的雍正皇帝,都是惩治官员腐败的能手。当然,不管如何,不管皇帝们使用怎样的方法惩治贪污腐败,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的统治,都是为了让官员清正廉明。因为,统治者都知道贪污腐败对国家的危害,会给国家带来怎样的灾难,甚至,国破家亡。所以,历代的皇帝都会绞尽脑汁地去惩治官员贪腐。

参考资料: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隋书·卷一·本纪第一》、《宋史·太祖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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