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单霁翔:“文化遗产日”的诞生故事
第2845期文化产业评论
今天,是我国第十五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一些有识之士就开始呼吁设立中国的“文化遗产日”,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施。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单霁翔提交了《关于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提案》。在提案中他建议设立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17年开始,国务院将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让我们通过单霁翔先生的提案,一起回溯“文化遗产日”诞生背后的故事。
作者| 单霁翔 (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前国家文物局局长,前故宫博物院院长)
编辑| 刘子瑄
来源 | 本文选编自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编《情系国计民生——政协提案的故事丛书》第2卷
正文共计4997字 | 预计阅读时间13分钟
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我国“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的设立,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提高了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一年一度的“文化遗产日”,不仅仅是文物工作者的节日,而且逐步成为广大民众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传承中华文明共同的节日。
农民群体“护宝”引发的思考
有两则普通民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故事发人深省。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村民发现的青铜窖藏
2003年1月19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王宁贤等五位农民在村边取土时,意外发现了一处储满珍贵青铜文物的窖藏。从小生活在“青铜器之乡”的农民朋友意识到这些文物是无价之宝,立即进行了分工,由一人回村打电话通知文物部门,其余四人用土块封好洞口保护现场。赶来的文物保护人员被眼前的精美文物震惊了: 出土的27件青铜器,件件都有铭文,件件都是“国宝”。后经专家考证,这批青铜器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为西周纪年断代提供了重要依据,并被评为 200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更令人感动的是,2003至2006年的短短四年中, 在同一地区又有11批农民群体在生产劳动中发现文物,并自觉报告文物部门或将出土文物上交国家。

△贵州省黎平县地坪乡风雨桥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贵州省黎平县地坪乡。2004年7月20日,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冲毁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坪风雨桥,当地数百名侗族群众不顾一切自发跃入浪涛滚滚的洪水,拼死打捞风雨桥构件。 经过三天三夜的奋争,从贵州打捞到广西,抢救回73%以上的风雨桥主要构件,使风雨桥得以重建,演出一幕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史上的壮举。
宝鸡农民的“护宝精神”,反映的是当民众感受到家乡悠久灿烂的文化传统、了解了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之后所形成的 自觉自愿的保护意识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风雨桥伴随当地村民度过了数百年的沧桑,凝聚了世世代代在此劳作的人们的情感, 爱桥、护桥的意识已经融入了他们的血液。保护意识和参与热情是建立在了解遗产、亲近遗产的基础之上的。民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这两个事例中得到了最强烈的表达。
与此两个事例形成鲜明比照的是事物的另一面。

△文物修复
很长时间里,在一些地方, 文化遗产的保护只是少数从事文化遗产专职工作的行政人员和研究人员的“专利”:在考古发掘现场,往往仅有少数几个工作人员在围绳和彩条布内进行专业操作,而住在遗址周围的百姓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与他们之间有着什么样的紧密关系;当许多旅游景点为疏导如织的人流而费尽心机时,众多博物馆人在忍受着门可罗雀的寂寞;在一些文物库房,许多珍贵的丝织品、木质文物自出土之后一直浸泡于刺鼻的化学液体之中,而难与世人见面……
许多文化遗产与世人是隔绝的, 许多人与文化遗产是隔膜的。
与自然山水的一目了然不同, 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内涵往往需要发掘才能为世人所认识,文化遗产的专业性需要专业人员向大众宣传才能被民众所亲近、感知和热爱。由此,文化遗产的价值才能得以彰显,文化遗产也才能真正得到保护。
中国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祖先留下了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保存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继承优秀民族传统、发展先进文化、创造美好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宝贵资源。对我国这样一个地上地下文物遗存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大国来说,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文化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及渴望更是超过以往。
当前,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业人员也开始认识到, 文化遗产保护是整个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的一部分,不仅仅是某一专业机构或政府部门的事务;文化遗产行业也不应是一个封闭的行业。动员社会公众自觉投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政策、关注文化遗产行业的动态,既是加强文物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文物保护这项文化权利实现的重要举措。
早在20世纪末,一些文化遗产从业人员就开始用更加开放的思维考虑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问题,并试图寻找各种途径启发公众对故土历史的眷恋与自豪。北京老山汉墓、济南洛庄汉墓发掘时都主动邀请媒体介入,并适时进行了电视直播;我国成为国际博物馆协会的会员国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也连续牵头开展“五·一八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看,这些活动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如何寻找一个更有效的平台争取更多资源、吸引更多民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与宣传,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此情况下,设立中国“文化遗产日”被提了出来。
与文化遗产约会
有人说,法国人把夏天留给外国游客,把秋天留给自己。当金色的阳光变得柔和,凉爽的秋风吹拂着梧桐枝叶的时候,法国人静静地迎来一个重要的节日——“文化遗产日”。他们把这个节日称为与本国历史文化遗产的“约会”。人们扶老援幼,举家出动,朝圣似地去同本国历史文化遗产相会。古老的法兰西尽情地展示它的文化遗产,国民则尽情地欣赏,沉浸于对历史与文化的激情之中。

△2014年9月21日,在法国巴黎国民议会前,一名小参观者在欧洲文化遗产日期间向军乐队队员学习击鼓
“遗产日”的想法来自法国著名作家安德烈·马尔罗。1984年法国将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两天定为“遗产日”(当时的名称为“国家文物开放日”)。遗产日期间,被列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名册的各类建筑物,包括博物馆、教堂以及部分政府机构所在地等,都免费向公众开放。为使活动更具系统性,每年的遗产日活动都确定一个主题。
如1996年的活动主题是“文物与文学”,即把名人和名胜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对此怀有兴趣的民众通过游览探访著名作家的诞生地或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掀起对文学和文学家的探索热潮。1997年的活动主题是“文物与工业遗产”。通过这次活动,发现和保护了一大批与工业有关的文化遗产。1998年的活动主题是“与文物相关的手工业和技能”。活动期间,有1万余处手工作坊对公众开放,还开展了手工业全国拜师学艺活动,使历史悠久的手工艺术世代相传,后继有人。鲜明的活动主题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
近几年来, 每年参加人次大约有1000多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8%左右。他们在城堡、银行、手工作坊、私人寓所和名人故居等社会历史见证物中,发掘民族的、家族的发展脉络,寻找历史的记忆,激发保护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热情。法国政府主导的“文化遗产日”活动,经过多年的实践,规模越来越大,内容越来越丰富,活动日臻完善。
爱国的重要前提是爱本国的历史文化,爱文化的前提则是了解文化。“文化遗产日”把国民的求知热情引向对祖先文化遗产的认知,使他们在年复一年的“约会”中,对祖国的文化历史有了更执著的爱。1994年在纪念遗产日创办10周年之际,法国文化部做了一项民意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法国人一致支持举办遗产日活动,并且认识到: 一、遗产日使他们产生自豪感、新奇感、喜悦感;二、文化遗产是一个永不过时的概念,那种把“热爱遗产”同“面向未来”对立起来的观点是荒谬的,在现代人身上,两者能和谐地统一;三、文化遗产是民族的财富,政府是受托保护人,应严格认真地承担起保护的责任,国家的文化预算还应该增加。

△2015年9月19日,人们在欧洲文化遗产日期间参观法国巴黎歌剧院
从1992年起,欧洲许多国家也加入了遗产日活动的行列,每年9月,欧洲许多国家都要举办旨在弘扬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文化遗产日活动。2003年,欧洲48个国家经过协商,决定从当年9月6日开始分期分批陆续举办系列文化遗产日活动。9月6日,爱尔兰利用现代技术在一座修道院展现中世纪修道士的生活,揭开欧洲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序幕;7日,瑞典展示其传统体育文化;13日和14日是瑞士文化遗产日,重点展示玻璃制品和玻璃工艺史…… 文化遗产日已成为欧洲各国民众追寻民族文化之根的自觉活动,已成为欧洲人9月里的一个意蕴深长的“约会”。
众人推动一朝成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一些有识之士就开始呼吁设立中国的“文化遗产日”,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施。
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我提交了《关于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提案》。我认为,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事业面临着城市化浪潮的巨大挑战和文化遗产事业加速发展的重要机遇,适时推动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创造一个全体社会公众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是彰显我国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作用和决心,促进建立以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的重要举措。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政府投入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和热情日益高涨,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时机已经成熟。
因此,在提案中我建议设立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在国家的层面上对“文化遗产日”作出明确的规定。提案很快经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承办。 然而,提案的承办单位表示,尽管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设立各类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应严格控制批准设立新的节日、纪念日、活动日。应该说,这一回应是可以理解的。据统计,目前在我国含传统节日、纪念性和庆祝性的节日共有203个,如果算上少数民族节日,平均起来一年365天几乎每天都在过节。因此,在确定设立新的节日问题上,国家采取了慎之又慎的态度,基本上处于控制增加的状态。
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结束后不久,我在一次文物专家座谈会上再次提到设立“文化遗产日”的问题,得到了他们的一致赞同,并表示愿意通过各自途径发出相应呼吁。
2005年7月19日,郑孝燮、宿白、谢凝高、黄景略、李伯谦、吴良镛、舒乙、徐苹芳、傅熹年、常沙娜、谢辰生11位名学者联名致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倡议设立“文化遗产日”。他们在信中提出:“我们认为,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祖国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以及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各项政策,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动态,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行动,既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分享文化资源、参与监督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来信作出重要批示,并指示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很快就组织召开了关于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协调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就设立“文化遗产日”需要准备的事项进行了协调。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中国的“文化遗产日”终于诞生了。

△2016年6月11日,中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右四)现场介绍故宫考古新发现:首次发现明代大型宫殿建筑遗迹
设立中国的“文化遗产日”,既是广大文物工作者期待已久的心愿,也是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一项积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的文化自觉,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文物工作者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吸引更广泛的民众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自2006年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以来,各地围绕“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结合当地文物工作的实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工作方针,大力宣传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事业的生动局面,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事业惠及人民群众的积极成果, “文化遗产日”逐步成为广大民众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传承中华文明的共同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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