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29万补助的“蛀虫”,伤得不仅仅是受损村医的心……

原标题:侵吞29万补助的“蛀虫”,伤得不仅仅是受损村医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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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在中国检察网上发布的一则起诉书,公示了一件乡村医生补助遭贪污侵吞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高达29.39万元。

履历梳理

被告人刘某某,1982年生人。

2006年10月

入职巫山县某乡镇卫生院。

2010年10月

成为正式工作人员。

2011年6月至2016年1月

重庆市人民政府、巫山县卫生局印发一系列文件,规定了乡村医生的基本药物补助、乡村医生补助、公卫补助发放标准。

案件梳理

2014年9月

该院确定为国有事业单位。

2015年2月

刘某某开始主持全面工作,妇幼财务审批、人事安排等行政管理职责。

2012年至2017年6月

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县卫生计生委(原县卫生局) 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乡卫生院后,卫生院以现金方式发放基药补助、乡村医生补助、公卫补助。被告人刘某某利用制作并审核补助名册、发放补助资金的职务之便,通过冒领乡村医生谭某甲、杨某某、陶某某等8人补助资金的方式,侵吞公共财物15.5691万元

2015年下半年开始,县卫生计生委规定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上述补助资金。同年12月,刘某某骗取谭某甲、杨某某、陶某某的身份证件后私自办理银行卡,用于冒领补助资金后刘某某继续利用制作、审核补助名册的职务之便, 冒领该三人的补助资金至2017年6月,共计13.8209万元。

5年来,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29.39万元,用于个人使用。

2017年下半年

经谭某甲、谭某乙二人追讨,刘某某返还两人共4.33万元。

2020年6月18日

被告人刘某某被巫山县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自工作地点带离调查。

2020年7月27日

刘某某被逮捕。

定性量刑

巫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作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29.39万元,涉案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

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20万元。

起诉书原文

图 | 中国检察网

据国家卫健委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村卫生室已达62.2万个,有144.1万从业人员,其中乡村医生有84.5万人。

目前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有基本公共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一般诊疗经费三部分。

以重庆市为例,据重庆市卫健委4月20日发文称,重庆市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力度不小,通过以下5个渠道, 根据村卫生室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经绩效考核后予以补助,调动村医积极性。

1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

2

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村医专项补助

3

按所在村的户籍人口数给予每个村卫生室每年8000—15000元基本药物补助

4

市财政按农村常住服务人口不低于1元/人·年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

5

每诊次5元(其中医保报销4元)的一般诊疗费

‍‍‍‍‍‍乡村医生作为国人防病保健的第一道防线,正逐渐为国家所重视。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发放各项补助,其目的是为提升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促进乡村医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侵吞村医补助,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更会受到舆论和良心的谴责。

来源:中国检察网、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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