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为老赖需要警惕和根除

原标题:政府成为老赖需要警惕和根除

倘若放在古代,政府定然不会成为老赖,也当然不会被限制高消费。当奉新县的县领导领略到当老赖被限制消费的待遇时,会有何感想?会否扪心自问,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承诺是否都兑现了没有,在其他方面向百姓的承诺兑现了没有。除了需要政府部门多些法治思想之外,还需要捡起诚信是金、失信是罪的观念。

本来是招来的客商,是保护对象,政府却失信在先,从安商到伤商,政府的角色没变,但政府在法律上的地位却跌了大半。如此信誉,政府还怎样招商引资,还怎样取信于民?

其实,一些地方政府,早就有失信的先例,只不过没有被限制消费。从早前一些基层政府在饭店公款吃喝拒不还钱吃黄饭店,到政府承诺的惠民实事没有兑现,政府部门的失信就已经埋下了隐患。只不过在法治观念越来越强烈的当下,奉新县在与沿河公司的纠纷最终被确认为老赖,只能说,司法部门依法裁判,而行政部门还墨守“法律上唯我独尊”。

从政府当被告,政府机构负责人需出庭应诉到政府被列为“老赖”,政府不能在法治的大潮中有置身事外的错觉。在依法治国的方针下,政府本应是带头实践者,而不是公开的违背者。“官帽老赖”的出现,无疑给依法治国提供了突破口。 倘若政府机关仍然在法治的轨道上我行我素,知法枉法,受到制裁、成为社会笑柄的事情肯定还会发生。政府成为老赖不仅是法治上的失信,还是以民为本方向上的迷失,尤其需要警惕和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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