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整治!

原标题: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整治!

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近日,方松城管中队立足城管行政执法职能,积极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违法乱象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部分房产中介机构是否完成备案登记、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房产交易相关台账保存等问题开展检查。

在此次检查的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城管中队发现个别中介对外发布的房源有部分未能提供产权人委托书、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这些行为都是涉嫌擅自对外发布房源的违规行为。中队要求其当场整改。截至目前,企业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整改前后图

接下来,中队将加大对房地产经纪公司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现象,提高执法效能和威慑力,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普法小知识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来源:松江城管

编辑: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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