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东财险四成罚单涉及虚构中介业务 个人最高罚22万元

原标题:去年广东财险四成罚单涉及虚构中介业务 个人最高罚22万元

金融是支持经济稳健发展的源头活水,广东作为“金融强省”近年来对银保业务的监管态势日益趋严,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防火墙。

南都记者对广东银保业罚单情况进行统计,2020年,广东省(含深圳)各银保监管机构共对38家广东保险业主体机构开出91张罚单,共涉及金额2230.9万元。与前年相比,广东整治行业乱象、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广东保险业罚单数量同比增长近三倍,罚单金额同比增长近两倍,严监管态势突出。

其中,广东财险业合规性问题较为严重,罚单数量同比增长近4.5倍;罚单金额总额1420.5万元,同比上升1.6倍;单均罚金49万元,同比上升超过1倍。值得注意的是,与2019年相比,针对个人的处罚亦有所加强,个人最高总罚金超过20万元,个人罚金占总罚金比重升幅明显。同时,近半数罚单涉及“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问题,行业亟需重视。

单人总罚金最大22万元 14人被罚超10万元

强监管,严处罚。机构处罚和个人处罚并重,银保监系统对坚持责任落实到人,追责涉事人员已经成为趋势。

2019年,针对广东财险业的个人处罚金额均低于10万元,而2020年全年,广东财险业共有14人被罚超过10万元。其中,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李某以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黄某因相同案由被分别处罚22万元,成为2020年单人最大总罚金。两名涉事人员对其公司“虚构经济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多项行文”负主要责任。

此外,2019年财险领域个人处罚金额占总罚金18.5%,而2020年财险领域个人处罚金额已占总罚金24.7%。

四成罚单涉及“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一直以来,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有关的违规问题长期存在于财险业,亦是财险行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难题和反复的原因。

据南都记者统计,“虚构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资料数据不真实或虚构”等仍是2020年广东财险业三大被罚案由。在广东财险业29张罚单中,有12张罚单与“虚构业务套取费用”相关, 10张涉及“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9张涉及“资料数据不真实或虚构”。

采写:南都记者 许爽

数据整理:南都记者 许爽 实习生 温昊 伍彦宇 谢文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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