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政策解读 |《契税法》出台提高税率了? 张波:并未调整

原标题:政策解读 |《契税法》出台提高税率了? 张波:并未调整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 张波

出品 | 搜狐智库

编辑 | 王珍

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这是否意味着新契税免征范围扩大了?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分析认为,从法律层面来看,新契税法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人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明确提出了免征,而这些法条的确在原暂行条例中并没有体现

张波认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免税原本就有,只是没有体现在暂行条件中。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本次法律只是做了统一性明确。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因此,新契税法同样是做了统一性明确。

契税税率调高了?

张波表示,契税税率并没有出现调整。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的规范性文件(财税〔2016〕23号)明确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新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依然是3%—5%。由于契税主要是地方税种,所以省一级政府可以在税率层面进行调整

实际上,我国契税税率一直就是3%-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现之前,我国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

“值得关注的是,原暂行条例规定,省一级政府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而新契税法则要求,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张波说。

张波认为,整体调整的要求明显提高,但预计短期内并不会对现有契税税率形成明显影响,从目前来看已经设定了1年的过渡期,来保障后续有效落地。

房地产税和房产税的作用会不会弱化?

“契税和房产税分属不同两个税种,前者是交易环节,后者是持有环节,两者不会产生互为弱化的情形,两者共同作用下可以发挥税收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有效调节作用。”张波说。

张波表示,契税属于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种,广义上属于房地产税的一种,因此不存在弱化房地产税的问题,同时契税收取的税率不低,收取对象面向购房者并无法转嫁,因而是房地产长效机制中重要的税收手段,综合来看,新契税是完善房地产税,有效推进房地产税全面落地的重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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