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影剂回扣曝光,数位医生涉案被查

原标题:造影剂回扣曝光,数位医生涉案被查

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王文华

据网易财经统计,近年恒瑞医药曾多次卷入行贿事件。

先看影像科相关事件

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阜阳市人民医院CT室使用恒瑞医药碘伏醇共4860支和碘克沙醇共3230支。恒瑞医药业务员许某甲与该医院CT室副主任屠某某约定每使用一支碘伏醇,恒瑞医药给CT室回扣款20元;每使用一支碘克沙醇,给CT室回扣款90元。屠某某为CT室多次收受许某甲给予的回扣款共计38.79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恒瑞医药业务员吕某多次送给开化县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夏某甲送现金,总金额3.3万元。目的是感谢夏某甲在医院采购药品碘佛醇事项上的关照,同时为搞好关系,希望夏某甲能继续关照其业务。

以下为其它科室事件

2013年至2014年,恒瑞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郑州第三办事处主任赵某向河南省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秦玉花行贿6万元。2016年,江苏科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原恒瑞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郑州第三办事处主任韩某向秦玉华行贿3万元。秦玉华为该公司药品能够顺利在河南省人民医院销售提供帮助。

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间,武汉市中心麻醉科在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与医疗用品销售商武汉市汇博通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汇博通”)、新晨医药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收受汇博通、新晨医药回扣款共计人民币36万元。

2011年至2014年,恒瑞医药销售人员钱某为向青岛中心肿瘤医院供应药品过程中得到帮助,曾多次向该医院药品采购办主任马某行贿共计1.4万元。

2010年至2014年期间,恒瑞医药杭州地区业务员宋某为和杭钢医院院长陈亮搞好关系,并为感谢其在克拉霉素等药品进入杭钢医院销售方面给予的帮助,先后多次以各种名义送给被告人陈亮共计人民币2万元。

2008年至2013年期间,恒瑞医药业务员王某某在向榆林市第二医院推销药品期间,为了能让其药品顺利进入二院销售,同时让其已经在销售的药品不被剔除,向榆林市第二医院药剂科主任刘卫斌行贿6.35万元人民币。

1999年,恒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办事处主任张某戊向吴江市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陈强行贿共计1.6万元,目的是请托后者在医药采购上为其谋取利益。

医药贿赂“顽疾”如何去除

长期以来,医药行业一直是腐败重灾区,行贿受贿行为屡禁不止。尽管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来杜绝此类现象,但大多影响有限。

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医疗行业反腐成为严打重点。2018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随后各省市陆续发布医药购销反腐文件,反腐力度逐渐加大。

2020年,反腐风暴再次袭来。4月下旬,国家医保局关于征求《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业界传出。意见稿显示,国家医保局将合理利用相关部门打击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操纵市场执法成果,通过企业承诺和契约管理,采取适当的失信惩戒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意见稿提出,建立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守信承诺等六项制度。医药企业在承诺杜绝商业贿赂及操纵市场行为同时,还要承诺对于委托服务企业、代理企业为己方药品实施的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连带承担价格和招采信用惩戒责任。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网易财经表示,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药企要为代理人的商业贿赂承担连带责任,在很大程度上能约束商业贿赂现象,毕竟药企花大量资金用于药品的“推广”是商业贿赂的源头。

从以往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可以看出,医药行业行贿受贿罪的处罚主体主要集中在对医务人员受贿行为的处罚上。行贿行为很少将药企牵涉进来,大多认定为企业工作人员、医药代表等个人行为。杨兆全认为,每年曝光的药企用于推广宣传的费用极高,若将个人行为与药企行为分开,显然不利于遏制医药行业的行贿受贿现象。

另一方面,现在很多药企都是将产品的销售宣传委托给第三方代理,以此建立风险隔离带,一旦推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被发现,也很难证明药企牵涉其中,药企就无需承担责任。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药企的责任主体,未来对商业贿赂等行为再不能置身事外。杨兆全表示,若一旦发现,药企可能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甚至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与此同时,药企的相关负责人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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