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中国女来新旅游,却涉在韩国餐馆醉酒闹事,还脚踢到场警员,今早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报》报导,来自中国的女郎陈媛媛(28岁)涉嫌于今年1月8日晚上9时15分左右,在丹绒巴葛道拉实街74号的韩国餐馆喝醉酒,并在公共场所闹事。
根据控状,她当时不但不配合到场调查的警员,还数度脚踢一名男警和一名女警的腿部。
被告陈媛媛。
陈媛媛因此涉嫌触犯酒精管控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332节条文下的蓄意伤害公务员罪名。
陈媛媛皮肤白皙,昨早身穿黑白格子外套,黑色长裤,由律师陪同上庭面控。身材高挑的她在和通译员谈话时,情绪颇为激动的比划手势。
面控时,她神情淡定,庭上透露是持旅游签证入境新加坡。律师则指需要时间听取女郎指示,案件展期至11月5日过堂。她目前以1万5000元(约4万6100令吉)保释在外。
案件结束后,陈媛媛于下午1时左右才走出法庭,担保人在一旁陪同。她眼见摄影记者在外等候,为躲避镜头,立刻拿着外套盖住头。
被告在韩国餐馆醉酒闹事。
快跑躲镜头
陈媛媛一路快跑,担保人也在旁边协助她躲镜头。
陈媛媛今年6月21日早上9时许,在摩绵路一个公寓的3楼单位内,涉嫌刑事恐吓。
根据控状,她当时手拿一把厨房刀走向一名男子,意图威吓对方,触犯了刑事恐吓罪。
庭上今早暂未交代她与该名男子的关系。不过陈媛媛声称,事发的公寓单位是她的临时住处。
陈媛媛也涉于今年2月24日晚上9时左右,在没有合理原因下擅自离开位于武吉甘柏一带惹兰仑马惹住家,违反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
隔天(25日)凌晨2时许,她被指出现在碧山一带的柏民宾通道一座工业大厦9楼单位内,与另外14人聚会,庆祝农历新年。
聚会遭人举报后,陈媛媛被指在同一个地址试图用100元(约300令吉)贿赂一名警员。
根据控状,她希望借此让警员不要对自己采取执法行动。
贪污调查局说,该名警员当时拒绝受贿,随后向当局举报该事件。
当局强调,新加坡对于贪污等罪行采取零容忍态度。贪污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10万元(约30万令吉),或长达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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