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灵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灵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通 告
(第24号)
为尽快构建全县免疫屏障,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我县12岁及以上居民(含流入人口)须在8月31日前到就近接种点有序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禁忌症人员除外)。
二、全县所有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馆饭店、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公园广场、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地及各级各类机关单位、金融机构、服务大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博物馆、图书馆、学校等重点场所,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金边码、行程码“两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
三、全县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商户须全员接种两针疫苗后方可上岗,未接种或只接种第一针剂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在直接服务消费者的岗位工作。相关监管部门对未达到全员接种要求的经营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
四、凡我县居民“应接未接”者,一律不予办理出国签证、户籍迁移、营业执照申领、交通违法处理、医保支付等相关业务。秋季开学前,学生家长及陪护人员须出示疫苗接种凭证。
五、广大居民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接种新冠疫苗爱国利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请无禁忌症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尽快就近接种疫苗,共建全县免疫屏障。
灵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7日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徐 娜
审核:马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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