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加大对中介机构管理力度

原标题:广深加大对中介机构管理力度

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7月2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聚焦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规范房地产信息发布行为,二是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通知》提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接受委托放盘时,应查验、核对房屋产权信息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经委托人同意并书面委托后方可在门店、网站等渠道发布(相关资料须留存备查)。对委托人不是房屋产权人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有效的出售、出租房屋授权委托书,不得利用未经委托的房源信息开展中介服务。同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平台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取得盘源编码,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房源广告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出现委托房屋成交、当事人取消委托或委托期限届满等情形的,应当自合同签订或委托人取消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各类发布渠道撤除。

无独有偶,日前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以下违规情况严惩,包括房地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房产产权重要信息,将产业用地上建设的厂房、宿舍、产业研发、办公类建筑包装或虚假宣传为“产办公寓”诱骗消费者;隐瞒转让条件与转让过程产生的高税费,以及持有过程中每年产生的税费等重要信息,诱导消费者注册公司购买“产办公寓”;诱导消费者使用“气球贷”等金融产品,但对消费者隐瞒后续可能产生无法续贷的情况及风险;诱导消费者伪造银行流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广深多个城市对房地产中介监控,主要原因是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网发布了一条新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该通知称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在房屋买卖方面,涉及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类似整治和过去是差异的,至少从整治的大背景看,尤其是结合近期二手房管控的角度看,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确实需要重视。若是对于此类整治不重视且屡屡出现各类触碰红线的地方,那么后续被查处的概率很大。从实际过程看,包括中介平台、中介门店、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等都需要规范房源发布信息,要从稳市场角度开展业务,防范各种违规的所谓创新业务,真正确保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The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