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家医院违规被处罚,最高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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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在2021年银川市“3·15”消费维权公益晚会中,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中主要对生活中各类琐事的调解维权进行公示,除此之外当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公布了2020年消费维权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有多家医院因违法发布广告、违规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被公示处罚,医药观察家网筛选出以下几个跟医药行业相关的案例:
【案例一】银川军大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银川军大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在企业门户网站发布虚假广告,内容为“其用于临床使用的大型中药负离子熏蒸舱等为国外进口设备”,经核查均为国产设备。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银川市兴庆区世尹美妍医学美容诊所利民街店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银川市兴庆区世尹美妍医学美容诊所利民街店使用未依法注册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给予没收未依法注册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40支、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夏萃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宁夏萃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宣传彩页、销售人员授课、体验者自述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其销售的“氢气机”具有治疗多种疾病的功能,进行虚假宣传。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银川市金凤区鹤寿堂药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银川市金凤区鹤寿堂药店销售侵犯“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医用口罩。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欣源堂药店聘用未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从事经营案
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欣源堂药店聘用无资质药师从事经营活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yifa_2016删除,引用不用做商业用途,向原作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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