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民间故事: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原标题:民间故事: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清朝的时候,保定府有个叫陈尔真的人,才十岁。他的父亲叫陈贤,叔父叫陈礼,母亲刘氏。陈贤经营布匹生意,后来生意越做越大,逐渐富裕起来。

陈贤的妻子生陈尔真的时候,落下月子病,不能操持家务。陈贤打算买一个丫环,料理家务。正好有个河南人逃荒来到陈家,愿意把女儿卖出去。刘氏见那女子十六七岁,虽粗衣布衫,但面容清秀,就给了河南人十两银子,买下那个女子,女子名叫桂花,十分聪慧,勤劳能干,陈贤很喜欢她,并不把她当作婢女而当作女儿一样看待。

陈贤的弟弟陈礼二十五岁,是个浪荡之人,还未娶妻,他对桂花很喜欢,经常花言巧语哄骗她。但是由于嫂嫂防范很严,陈礼总是不能随心意。

刘氏把这事儿告诉丈夫,陈贤说:“我弟弟一表人才,总要娶个富人家的女儿,怎么能娶一个丫环做老婆呢?再说桂花还年轻,将来也要找一个年轻的子弟做夫君,二人不合适。”陈贤找来陈礼,向他说了自己的想法,但是陈礼不死心。

一天,陈贤夫妻俩外出办事,留桂花一个人在家。陈礼趁机和桂花混在一起。正当二人拉拉扯扯,陈贤突然从外面回来,全都看见了。他十分生气,便把陈礼和桂花狠狠打了一顿,陈礼怀恨在心,动了杀机。

陈礼从外面偷偷买来砒霜,交给荷花,让他把毒药掺在饭食中。当晚桂花做了可口的鸡汤。陈贤和刘氏觉得味道鲜美,都吃了很多。半夜时,两人毒性发作,夫妻俩双双都死了。陈礼对外宣称哥嫂是得了风寒暴病而亡。

当时陈尔真在学堂读书,没在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父母突然去世。陈礼霸占了陈家的财产,娶了桂花做妻子。不再让陈尔真读书,而是把他当奴仆一样使唤。在一天夜里,陈尔真无意中听到叔叔和婶婶说起毒死父母的事,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的父母原来是被叔父害死的。他没有声张,反而更加讨好叔父。

后来,陈尔真到了娶妻的年龄。陈礼便给他找了个农家女子,并让他搬到外面的茅草屋去住。当地有个风俗,即娶媳妇有压床的风俗,就是在结婚的前一夜,在亲戚中挑选一位多福多寿的男子睡在婚床上。陈尔真没有别的亲人,便恳请叔父为自己压床。陈礼答应了。压床这天晚上,陈尔真拿出所有的积蓄,准备了丰盛的酒宴。陈礼没有防备,很快便酩酊大醉。

陈尔真趁叔父睡熟之后,拿出早就准备好利刃,杀了他,自己也服毒自尽。临死前留下一张字条:

这不是小小的仇怨,乃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了他,杀了他,即使粉身碎骨,我也心甘情愿。

县令查明真相,把桂花逮捕入狱,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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